附件11:
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监事2018年度津贴及高级管理人员
2018年度考核、绩效奖励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考核和绩效奖励办法,现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经综合考虑制定公司第六届董事、监事2018年度津贴及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考核、绩效奖励方案,具体如下:
一、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向第六
届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发放2018年度津贴。
二、综合考虑2018年度经营业绩及实际情况,确定公
司原总经理李守荣2018年度绩效奖励标准为72万元(税前),其余高级管理人员(陈健、郜豫川、龙崇军、汤洪和冯新华)根据其考核结果按照总经理奖励标准的0.6-0.9的系数进行确定。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办法:
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李守荣除外)由董事会负责进行考核。采取的办法是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进行述职,董事会进行打分并形成考核结果,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并在董事会备案。(考核表附后)
四、公司董事、监事2018年度津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考核、绩效奖励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19年4月16日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绩效奖励考核表
姓名 | 考核年度 | 绩效考核得分系数 |
陈健 | 2018年度 | |
郜豫川 | 2018年度 | |
龙崇军 | 2018年度 | |
汤洪 | 2018年度 | |
冯新华 | 2018年度 |
说明:1.总经理绩效奖励由董事会确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评分系数在0.6—0.9之间,打分低于0.6的按0.6计,高于0.9的按0.9计。
2.计分:去掉参与评分人中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
后,计算出每人的平均得分为最终考核得分系数(保留小数点后三位)。3.考核表需经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