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议事规则,2018年度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职责权限和年初的工作计划尽职尽责完成了本年工作内容,现对审计委员会的2018年度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会议召开情况:2018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了三次会议。1.2018年1月10日,召开第一次会议(通讯会议),会议就2017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未经审计)进行审议并对2017年年报发表审阅意见;
2.2018年3月8日,召开了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了以下内容:(1)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2)审议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3)审议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4)审议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5)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工作报告;(6)审议公司2017年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议案;(7)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续聘议案;(8)审议公司2018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聘请议案;(9)审议公司部分债权核销议案 。审委会在此次会议上进行审阅、
发表意见并通过了议案;
3.2018年7月17日,召开了第三次会议(通讯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1)审议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估额议案;(2)审议核销宜宾天科长期股权议案。
二、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并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监督、核查和沟通工作,重点关注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
(一)在注册会计师进场前,认真、审阅了公司年报审计
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并共同协商相关工作的时间安排。
(二)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对审计
工作进行了督促,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并对公司编制的2018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进行审议并出具审议意见。
(三)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在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2018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按程序和安排及时审阅了编制的2018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发表意见。同时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审计事项和重点关注事项进行面对面沟通。一致同意将北京兴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完成了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监督工作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规定,加强对公司日常交易的跟
踪、预估和日常管理。审计委员会对本年度重大关联交易定期
关注,公司监事部对可能出现的异常变动情况及时向董事会秘书处汇报,保证关联交易业务日常的正常运行。
四、加强对日常经营业务的关注
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重大事项,通过审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进行及时了解,并提出相关建议。监事部根据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要求和程序将重要事项及时、完整的上报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尽职尽责地完成审阅和监督并提出审阅意见。同时审计委员会委员就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内控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调研,与主审会计师事务所就2018年度财务、内控审计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中肯的改进建议。
特此报告。
四川天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