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162 公司简称:香江控股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翟美卿、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谈惠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杜艳声
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公司(母公司数,下同)实现净利润311,403,305.46元,加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677,278,156.10元,计提盈余公积31,140,330.55元,减2017年度现金分红543,607,027.84元,公司2018年底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总计为413,934,103.17元,资本公积余额为14,241,100.00元,盈余公积余额为150,742,799.69元。
为使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董事会提出以公司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5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254,683,606.80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仍有未分配利润159,250,496.37元,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的内容。
十、 其他□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9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13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6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4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3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54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62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71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76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98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香江控股、上市公司 | 指 |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南方香江 | 指 | 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 |
深圳金海马 | 指 | 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香江商业 | 指 | 深圳市香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香江集团 | 指 | 香江集团有限公司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证监局 | 指 | 深圳证券监管局 |
报告期 | 指 |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香江控股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henzhen HeungKong Holding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HKHC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翟美卿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王晶 | 何肖霞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锦绣香江花园会所香江控股办公楼 | 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锦绣香江花园会所香江控股办公楼 |
电话 | 020-34821006 | 020-34821006 |
传真 | 020-34821008 | 020-34821008 |
电子信箱 | wangjing01@hkhc.com.cn | hexiaoxia@hkhc.com.cn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皇岗商务中心1号楼3406A单元 |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8000 |
公司办公地址 | 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锦绣香江花园会所香江控股办公楼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1442 |
公司网址 | http://www.hkhc.com.cn |
电子信箱 | hkhc@hkhc.com.cn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名称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香江控股办公楼董事会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香江控股 | 600162 | 山东临工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珠江东路28号越秀金融大厦26楼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蔡建斌、吴汪斌 |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外) | 名称 | 不适用 |
办公地址 | 不适用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不适用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俞汉平、裴毅、张云际、陈琼婷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18年2月27日至2019年12月31日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名称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 | |
签字的财务顾问主办人姓名 | 俞汉平、裴毅、张云际、陈琼婷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18年2月27日至2019年12月31日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18年 | 2017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6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营业收入 | 4,135,388,048.19 | 4,710,585,163.55 | 4,313,797,549.30 | -12.21 | 5,410,029,780.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08,850,460.33 | 833,248,410.94 | 816,597,980.93 | -38.93 | 690,292,208.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67,105,075.57 | 788,702,751.34 | 770,331,208.15 | -40.78 | 615,578,808.4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41,096,588.46 | 444,259,527.79 | 570,120,450.91 | -762.02 | 1,940,206,032.22 |
2018年末 | 2017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16年末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084,039,832.84 | 7,701,160,048.69 | 7,662,909,842.66 | -33.98 | 4,887,942,934.07 |
总资产 | 21,787,303,032.04 | 20,178,495,507.81 | 18,376,655,024.54 | 7.97 | 15,980,469,053.73 |
注:1、净利润下降较大的原因:营业收入较去年下降5.75亿元,营业毛利较去年下降2.19亿元,主要是房地产结转收入差异性导致;财务费用较去年增加2.03亿元,主要是发行公司债及银行贷款增加导致利息支出增加。2、净利润下降幅度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下降幅度大的原因:本年合资公司经营亏损,归属于少数股东净利润亏损1.02亿元。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降幅较大的原因:本期内新购买的土地储备情况(如东项目、增城项目)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减少。4、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资产减少的原因: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较大原因:公司收购天津三公司股权重组事项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期公司完成该次重组标的过户,该次重组交易对价与标的资产账面净资产的差额冲减公司的净资产,导致本期净资产减少。 具体风险提示,请详见上市公司于2018年1月12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http://www.sse.com披露的《香江控股重大现金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重大风险提示”内容中第二条“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面临的风险” 第 (十一)款内容:“上市公司净资产减少的风险”。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18年 | 2017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6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493 | 0.2490 | 0.2441 | -40.04 | 0.247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493 | 0.2490 | 0.2441 | -40.04 | 0.247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370 | 0.2357 | 0.2302 | -41.87 | 0.251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9.12 | 11.81 | 11.59 | 减少2.69个百分点 | 13.3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40 | 11.18 | 10.93 | 减少2.78个百分点 | 13.24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适用 √不适用(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18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435,701,803.19 | 1,040,119,298.55 | 1,285,284,837.41 | 1,374,282,109.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5,285,069.59 | 52,863,584.40 | 214,240,668.98 | 226,461,137.3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22,597,901.20 | 44,087,407.83 | 214,942,523.08 | 185,477,243.4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4,465,958.21 | -2,054,618,176.00 | 215,115,428.14 | -904,881,710.40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18年金额 | 2017年金额 | 2016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51,741,653.32 | 32,809,636.89 | 23,579,352.8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530,071.09 | 12,747,668.03 | 19,639,644.98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39,138.06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4,837,772.31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997,248.65 | 36,875,835.76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650,725.79 | 1,865,488.23 | 3,953,281.03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481,228.65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928,123.98 | 17,439,174.09 | 8,335,836.01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8,098,867.87 | -13,754,665.39 | -12,610,539.28 |
所得税影响额 | -1,722,781.03 | -8,042,370.90 | -5,060,011.55 |
合计 | 41,745,384.76 | 44,546,159.60 | 74,713,399.75 |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其他□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专业从事城市产业发展、商贸流通及家居卖场运营为主的综合性集团。公司一方面立足于城市产业发展的运营商,从开发精品住宅项目,到聚焦粤港澳大湾区开发商业综合体等项目,并不断创新,与国际科技与国内IT与服务创新企业打造科创产业中心项目;另一方面,公司通过商贸流通市场、家居卖场的开发与运营,不断深入发展,现已成为国内领先的家居连锁卖场运营商,并积极推进战略转型,扩展商贸物流及互联网化产业升级。
(二)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以城市产业发展、商贸流通及家居卖场运营为主,以及。
1、城市产业发展
公司聚焦精品住宅开发,不断突破、大胆创新,先后打造了广州锦绣香江、广州香江?翡翠绿洲以及锦绣香江温泉城等超大型高端精品住宅项目;并逐步深耕城市产业发展领域,先后打造珠海横琴?金融传媒中心、南沙香江国际金融中心自贸区综合体等项目,通过与微软(中国)等知名企业合作,打造科创中心,实现新城市产业升级。
2、商贸流通及家居卖场运营
商贸物流及家居卖场运营业务主要包括经营商贸物流市场的开发及运营管理,以及泛家居卖场的开发及运营管理。商贸物流及家居卖场运营的主要对象为专业市场,尤其以家居卖场为主。根据市场需求定位不同,公司开发的专业市场可分为建材家居、百货小商品、副食、五金机电、酒店用品等专业市场。
(三)行业情况说明
1、整体发展情况2018年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凸显。在金融去杠杆、中美贸易摩擦、美国加息等大背景下,国内GDP增速下行,消费、投资、进出口同时表现疲软。政府适时推出稳杠杆、大规模减税降费措施,并推出系列民营企业支持政策,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资、稳外贸、稳投资、稳预期等工作已见成效。
(1)房地产市场回归理性
在“房住不炒”、“因城施策”的总体定位下,2018年政府从供需两侧进行房地产市场精准调控,强化市场监管。随着棚改货币化等政策的逐渐淡出,房地产去库存已接近尾声,市场成交回落,房地产企业融资形势趋紧,市场预期和房企拿地均回归理性。
2018年行业规模进一步增长,但年末市场已显著降温。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全国年内实现商品房销售金额 15.0万亿元,同比增长12.2%;年内实现商品房销售面积 17.2亿㎡,同比增长1.3%,但各季度同比增速呈阶梯式下降趋势,其中第四季度增速降至-2.0%。
2018年房企拿地更为谨慎,土地市场交易增速放缓,流拍现象增加,土地平均溢价率回落。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8年全年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2.91亿平方米,增长 14.2%,较去年回落 1.6 个百分点,土地成交价款 1.61 万亿元,同比增长 18.0%,比上年回落 31.4 个百分点。
(2)家居商贸市场平稳增长
家居商贸市场保持平稳增长,但仍存隐忧。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8.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值同比增长9.0%,家具类与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商品零售额累计值则同比增长9.0%。从时间趋势看,2018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呈现单边回落态势,同时房地产销量回落对家居消费市场的影响仍有待观察。
2、行业发展趋势
(1)房地产市场房地产市场总体进入平稳发展区间。监管政策方面,政府“房住不炒”、“因城施策”的总基调延续,户籍人口、集体土地等基础性政策仍存在调整空间,房产税呼声渐起,房地产长效机制正在形成,市场大冷大热的基础均不牢固;金融方面,去杠杆已实质转为稳杠杆,市场流动性紧张的局面暂告一段落,按揭贷款利率也有所松动;企业经营方面,总体上房地产企业融资难局面正在缓解,多元化融资工具、融资渠道正在兴起,现金流紧张情况有所改善。
市场集中度进一步提升。2018年销售金额TOP10房企集中度达26.9%,TOP50房企集中度达55.1%,市场集中度继续提升。大型房企依托规模扩张继续捍卫行业地位,中小型房企探索差异化竞争和产城转型实现持续发展。
产城运营进入新局面。高周转、正现金流将成为房地产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石,标准化开发运营、科学化资金管理成为房企新的核心竞争力。受制于存量规模,大型房企转型探索新的利润增长点难显成效;中小型房企开展错位竞争势在必行,在探索错位竞争和新的产业主题中,部分企业在健康、科创、文旅、教育等领域中已收到成效。
(2)家居商贸市场
业态升级。营销方面,2019年将是家居新零售赋能之年,更多家居卖场将开启新零售转型的步伐,线上线下融合营销已成为各家卖场的一大趋势。内容体验方面,“大家居”向“大消费”转变,大型连锁家居门店向泛家居综合体进化,用高频率生活消费品和提供娱乐体验来为家居引流,家居卖场从资源整合的角色逐渐转变成平台服务商的角色。
竞争升级。随着行业内连锁家居商贸企业陆续登陆A股,连锁家居门店竞争进入规模、供应链、资金实力、品牌号召力等要素全方位竞争的新阶段,市场对家居商贸企业拓展、招商、运营、营销等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控股股东南方香江持有的森岛宝地、森岛鸿盈、森岛置业(以下合称“天津三公司”)各65%股权,支付交易对价合计为250,164.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交易标的 | 上市公司收购比(%) | 支付对价(万元) | 现金支付金额(万元) |
1 | 森岛宝地 | 65 | 84,513.00 | 84,513.00 |
2 | 森岛鸿盈 | 65 | 75,583.00 | 75,583.00 |
3 | 森岛置业 | 65 | 90,068.00 | 90,068.00 |
合计 | 250,164.00 | 250,164.00 |
公司于2018年1月30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相关议案》。
2018年2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森岛宝地、森岛鸿盈以及森岛置业各65%股权过户手续已全部完成,天津市宝坻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森岛宝地、森岛鸿盈和森岛置业的股权转让事宜并签发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披露的公告(临2018—018号)。
由于上述原因,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企业文化为基础,以市场化运作为依托,结合公司特点及城市布局不断形成并完善自
身的经营优势,经过多年的用心打造,逐步确立了具有香江特色的竞争优势。
1、完善的内部管理体系
公司具备完善的内部管理体系,覆盖了项目前期的可行性研究、项目获取、项目规划、项目施工、产品销售、客户服务等多个环节,包括人力资源模块、计划运营模块、财务模块、工程模块、成本模块、设计模块、采购模块、营销模块、客服物业模块等多个项目管理模块。公司注重对行业趋势、区域市场、竞争对手、客户价值等方面的系统调研,形成了以市场为基础、以客户诉求为导向的市场研究体系,为项目开发提供决策支持。各个管理模块及管理体系相辅相成,发挥协同效应,把控市场动态及全过程关键性节点,正确预估未来风险并作出准确及时的判断,确保各项目的顺利实施。
2、公司拥有强大的产业组合能力,业务组合具有良好的互补性,抗风险能力较强
公司作为一所综合性集团,业务板块之间的互补与盈利模式灵活度将一定程度上规避宏观调控对公司的影响。
3、公司拥有良好的市场把握能力
经过多年经营,香江控股已拥有了良好的市场把握能力。在过去的经营过程中,公司以了解市场、开发市场、带动市场为项目经营策划的指导思想,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的把握、对市场发展趋势与客户需求的掌控,积累了大量的经验,避免价格比拼的不利局面,依靠品质和差异化赢取了市场,塑造了公司在业务上把握市场的核心竞争力。
4、公司拥有良好的创新能力
创新是企业生命的源泉,近年来香江控股一直注重公司的创新能力,更好的让公司摆脱现有的市场和产品观念的约束,重视多样化的整合,立足客户的切身需求,通过多种激励手段的综合运用,确立公司自己的竞争优势。
公司的创新能力主要包括产品创新和经营管理手段的创新。现阶段,产品创新已经得到公司管理层广泛和深入的认识,如开发绿色环境建筑、注重休闲、坚持人与自然协调发展、智慧家居物联网等产品。
5、较强成本管控能力
公司具有很强的成本管控能力,从全面预算管理到IT系统的全面实施,公司对综合成本的管控,具有很强的能力与丰富的经验,保证了公司产品具有较强有力的市场竞争优势。
6、丰富的商户资源及有效的整合能力
公司进军商贸物流运营领域多年,已积累了丰富的商户资源,与多家国内外知名品牌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赢得了大量有价值的业主的信任。公司通过整合累积的商户资源实现商贸物流项目有效的品类品种互动和商户品牌组合,形成聚集效应,提升日均人流量和交易额;通过整合城市居民的不同需求,以商贸物流运营为引导,有效发挥各项目之间的协同效应,相互提升各种类型物业的价值。通过有效整合实现业主、商户等各方共赢,培养客户忠诚度,实现各种资源的重复利用,提高商业运营模式的可复制性。
7、经验丰富的运营管理团队
公司管理层团队在商贸物流运营行业拥有着丰富的经验,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为公司整体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公司子公司香江商业经过20多年的发展,在华南区域建立了绝对的竞争优势,包括品牌影响力、消费者口碑、市场占有率、招商资源储备等,在华南区域均处于行业前列。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18年,受国内宏观经济形势面临下行拐点压力的大背景,公司保持了主营业务的稳健发展,并积极进行战略梳理与组织架构优化,厘清了目前业务发展的关键,并加快探索与未来发展业务的深入规划。
(一)城市产业发展
1、聚焦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京津冀三大核心区域发展
公司继续深耕粤港澳大湾区,不断新增并盘活优质土地储备;2018年5月,公司补缴土地出让金30.37亿元,成功获取了广州翡翠绿洲十六期优质地块,增加土地储备25.2万平米的计容面积。该项目并于年底提前实现首期组团的销售,超越同一区域同行业其他竞争对手的开工销售速度,并推出了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
公司布局长三角区域,先后在江苏如东成功拿地,并于年底实现销售。2018年内与苏州吴中区、扬州瘦西湖管委会、南京、南通、济南高新区、青岛胶州市空港经济区等区域签订战略框架协议,基本实现了长三角经济开发区的战略布局。
公司通过并购天津三项目,实现了快速对京津冀区域的战略布局,增加土地储备的计容面积近200万平米,大大增强了公司的土地储备与发展能力;随着未来京津冀一体化的不断完善,未来将不断为公司贡献优质项目。
2、科创拓展运营模式日趋成熟,健康小镇建设取得突破
公司加快科技产业与健康产业转型,不断提升运营输出能力,并形成品牌辐射优势。公司的科创孵化平台——独角兽牧场孵化平台,在2018年的运营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逐步成为南沙地区科技创新平台的标杆,同时也成为大数据、人工智能领域科创孵化的行业知名品牌。以孵化器作为切入点,围绕孵化器的配套和运营,设计出香江的科创拓展运营模式,并向全国各地输出。以科技创新理念为核心,通过品牌和运营体系的输出,实现了香江特色的有盈利前景的轻资产开发模式,具备较高的复制推广价值,实现该模式在肇庆市的成功落地。
公司的健康产业发展,也不断提升优化和加强外部合作。2018年11月,香江派潭生命健康小镇,凭借自身的得天独厚的环境、优质服务和产品创新,成功纳入广东省级特色小镇库。公司在2018年与世界抗衰老联合会等机构达成战略合作关系,未来携手发展健康产业综合开发。
3、不断完善城市产业的运营机制和项目管理
公司通过引入国际领先顾问公司毕马威咨询,为公司发展提供专业深入的咨询服务,不断完善运营机制和项目管理能力。通过学习行业标杆,完善运营体系标准,梳理核心业务管控制度及运营管理流程。通过以经营目标为导向,加快现金流转为关键优化目标的运营管理,严控现金流、去化、回款、利润及产销存比等经营指标,实现对关键指标、节点的跟进,对经营风险进行有效把控。同时,提升运营数据对公司决策的支撑作用。
在项目管理方面,不断提升精准的产品定位、科学的项目管理能力。2018年,香江天赋及南通翡翠观澜按照行业标杆开发流程进行项目管理,七个月实现从拿地到开盘预售,创造出新的香江速度;株洲悦湖春天实现年度回款完成率146%;通过全周期开发节点的严格管控,并学习标杆房企的优秀实践经验,保证了经营计划的完成率与提升周转效率。
4、专注提升产品质量,实现产品的标准化
公司2018年内专注用心于产品,用标准化提升产品质量。通过对标标杆企业的建造水平,并实施一系列的具体措施,有效的提升了项目产品设计水平及质量。2018年广州香江天赋、南通翡翠观澜、株洲悦湖春天、常德香江悦府等优质产品落地,均获得了超越同区域排名靠前同行的品质竞争优势。
5、打造全新社区圈辐射型物业商业模式
公司对住宅项目的品质、成本管控、创新提效以及客户关注焦点问题等方面进行改进,跳出单项商业配套,走向集合商业、社区康体中心、长者中心、政务服务、物业服务为一体的时尚社区商业体验中心。在锦绣香江、翡翠绿洲培育社区商业中心,提升物业招商运营能力,打造高端住宅社区平台。
(二)商贸流通及家居卖场运营
家居卖场工作主要围绕着招商拓展、企划营销、工程整改与品牌提升等方面展开。
1、开展业态升级,打造泛家居卖场,提升流量价值,
2018年,香江家居完成了十多个门店的升级优化,开展多项物业改造,升级品牌分类,扩大建材品类和泛家居品类的经营面积,各地门店经营硬件环境和经营业态得到改善和提升。
2、开展招商升级,顺利完成续签升租
家居门店方面,完成了深圳欧洲城香江家居、深圳福田香江家居、武汉香江家居、南昌香江MALL、沈阳香江等五家门店的统一招商、续租以及品牌分类调整工作,完成出租率达96.1%,租金单价得到提升。其中深圳欧洲城门店和深圳福田香江门店进一步成功地实施了招商整合和进口品牌升级,引进近60家国内外一线知名品牌。
商业综合体方面,公司加强对住宅、写字楼的招商运营管理,规范和完善综合体、底商等招商配置,助力公司招商运营整体升级。
商贸项目方面,运营在稳定各项收入的基础上全面提升基础服务工作,各项目深入挖潜资源,盘活闲置资产,加强基础服务的同时增加多种经营收入,历史遗留问题在保障公司利益、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得到良好的解决。
3、开展管理提升,打造专业团队
在招商方面,公司组建建材和泛家居团队,引进了建材和泛家居方面的专业人才;客户服务方面,公司扩大总部400呼叫中心团队人员规模,并逐步取消门店对外的客服电话,全面推广400热线;业务管理方面,正式实行统一收银专项考核新标准,以季度为单位进行门店考核;物业管理方面,经过系统性的安全演练培训、检查监督,保证了2018年所有商业项目安全事故、消防事故发生几率为零。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1、土地储备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土地储备总建筑面积约716.29万平方米,其中已竣工未销售建筑面积约75.94万平方米,在建工程建筑面积约169.45万平方米,未来可供发展用地建筑面积约为470.9万平方米。公司土地储备主要为住宅及商业用途,以出售为主,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出租及出租比例。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储备情况详细请见下文“房地产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中“报告期内房地产储备情况”表。
2、房地产销售情况
2018年公司实现房地产签约销售面积约35.24万平方米、签约销售金额约32.53亿元。其中商贸物流基地商品房销售情况:2018年共计实现签约销售面积约0.68万平方米、签约销售金额约1.10亿元;住宅方面销售情况:2018年南昆山项目、增城翡翠绿洲、恩平锦绣香江、连云港锦绣香江、武汉锦绣香江、株洲锦绣香江、南京湾项目都有住宅项目推售,公司实现房地产签约销售面积约34.56万平方米、签约销售金额约31.43亿元。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销售情况详细请见下文“房地产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中“报告期内房地产销售情况”表。
3、房地产出租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销售情况详细请见下文“房地产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中“报告期内房地产出租情况”表。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4,135,388,048.19 | 4,710,585,163.55 | -12.21% |
营业成本 | 1,996,077,003.57 | 2,351,539,887.72 | -15.11% |
销售费用 | 346,152,731.08 | 332,596,265.32 | 4.07% |
管理费用 | 395,374,063.22 | 323,619,043.54 | 22.17% |
财务费用 | 338,980,756.44 | 135,018,578.31 | 151.0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41,096,588.46 | 444,259,527.79 | -762.0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41,547,278.33 | -557,717,629.24 | 337.7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88,623,639.69 | 2,202,395,918.95 | 26.62% |
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下滑的原因:购置土地为公司未来发展铺垫。2. 收入和成本分析√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营业收入为41.35亿,收入类别分为商品房商铺写字楼销售、商贸流通运营、其他三大类,其中商品房商铺卖场收入占营业收入的56%,商贸流通运营收入营业总收入的33%,其他占营业收入的10%。本集团的营业成本为19.96亿,其中商品房商铺卖场成本占营业成本的53%,商贸流通运营成本占营业成本的32%,其他占营业成本的15%。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商品房、商铺及写字楼销售 | 2,323,372,304.88 | 1,054,069,487.63 | 54.63 | -11.85 | -25.49 | 增加5.53个百分点 |
商贸流通运营 | 1,382,778,239.26 | 644,062,779.50 | 53.42 | -25.24 | -17.63 | 减少2.83个百分点 |
其他 | 429,237,504.05 | 297,944,736.44 | 30.59 | 11.45 | 8.99 | 增加1.92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注:商贸流通运营业务包含商贸运营业务和商贸流通物业销售,其中商贸运营业务本年收入为人民币1,137,855,938.99元(上年度:人民币1,122,284,329.95元),商贸流通物业销售本年收入为人民币244,922,300.27 元(上年度:人民币609,519,159.87元),商贸流通物业销售额下降是由于商铺结转收入较去年减少。
(2).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商品房、商铺及写字楼销售 | 地产开发成本 | 1,054,069,487.63 | 52.81 | 1,322,774,204.32 | 56.25 | -20.31 |
商贸流通运营 | 商贸流通运营成本 | 644,062,779.50 | 32.27 | 757,619,901.43 | 32.22 | -14.99 |
其他 | 物业服务及其他 | 297,944,736.44 | 14.93 | 271,145,781.97 | 11.53 | 9.88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注:商贸流通运营业务包含商贸运营业务和商贸流通物业销售,其中商贸运营业务本年成本为人民币526,802,025.48元(上年度:人民币463,472,145.71元),商贸流通物业销售成本为人民币117,260,754.02 元(上年度:人民币294,147,755.72元)。
(3).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前五名客户销售额9,427.99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2.28%;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79,214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72%;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3. 费用√适用 □不适用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变动主要原因 |
销售费用 | 346,152,731.08 | 332,596,265.32 | 0.04 | 本期人力成本增加 |
管理费用 | 395,374,063.22 | 323,619,043.54 | 0.22 | 本期人力成本、中介咨询、服务费增加 |
财务费用 | 338,980,756.44 | 135,018,578.31 | 1.51 | 本期利息费用增加 |
4. 研发投入研发投入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适用 □不适用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主要差异原因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41,096,588.46 | 444,259,527.79 | -762.02 | 本年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减少,购买土地支付的现金增加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41,547,278.33 | -557,717,629.24 | 337.77 | 本期有支付收购子公司的现金流出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88,623,639.69 | 2,202,395,918.95 | 26.62 | 本期发行债券、融资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 |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2,623,822,220.75 | 12.04 | 5,068,942,346.59 | 25.12 | -48.24 | 本期股权投资现金购买增加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352,859.95 | 0.02 | 8,003,585.74 | 0.04 | -33.12 | 本期公允价值下降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63,739,472.64 | 0.29 | 50,943,154.29 | 0.25 | 25.12 | |
预付款项 | 146,109,754.83 | 0.67 | 307,430,863.75 | 1.52 | -52.47 | 本期预付款减少 |
其他应收款 | 670,262,020.90 | 3.08 | 722,945,681.01 | 3.58 | -7.29 | |
存货 | 12,886,655,119.20 | 59.15 | 8,707,873,279.14 | 43.15 | 47.99 | 本期存货增加 |
持有待售资产 | 61,105,972.65 | 0.28 | 46,525,280.53 | 0.23 | 31.34 | 本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转入增加 |
其他流动资产 | 408,096,300.08 | 1.87 | 526,441,199.97 | 2.61 | -22.48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71,375,000.00 | 0.33 | 18,350,000.00 | 0.09 | 288.96 | 本期新投资公司增加 |
长期股权投资 | 89,275,863.73 | 0.41 | 24,258,931.50 | 0.12 | 268.01 | 本期投资公司盈利 |
投资性房地产 | 3,087,843,143.59 | 14.17 | 3,094,093,236.95 | 15.33 | -0.20 | |
固定资产 | 876,965,590.91 | 4.03 | 946,877,903.97 | 4.69 | -7.38 | |
在建工程 | 26,867,200.27 | 0.12 | 27,075,491.72 | 0.13 | -0.77 | |
无形资产 | 152,242,818.12 | 0.70 | 110,629,996.81 | 0.55 | 37.61 | 本期购入土地增加 |
长期待摊费用 | 99,773,934.09 | 0.46 | 162,222,722.03 | 0.80 | -38.50 | 本期商业门店装修费摊销,长期待摊费用余额减少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01,415,595.51 | 2.30 | 355,452,633.81 | 1.76 | 41.06 | 本期子公司确认可弥补亏损对应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6,400,164.82 | 0.08 | 429,200.00 | 0.00 | 3,721.10 | 本期增加预付的非流动资产构建款 |
短期借款 | 2,037,984,362.42 | 9.35 | 620,000,000.00 | 3.07 | 228.71 | 本期短期借款增加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2,565,318,591.51 | 11.77 | 2,880,555,485.64 | 14.28 | -10.94 | |
预收款项 | 3,190,368,857.83 | 14.64 | 2,982,863,238.91 | 14.78 | 6.96 | |
应付职工薪酬 | 84,645,789.17 | 0.39 | 68,011,050.66 | 0.34 | 24.46 | |
应交税费 | 638,063,337.40 | 2.93 | 518,178,124.21 | 2.57 | 23.14 | |
其他应付款 | 1,413,198,945.67 | 6.49 | 1,637,723,636.49 | 8.12 | -13.71 | |
其中:应付利息 | 73,343,355.16 | 0.34 | 6,487,810.70 | 0.03 | 1,030.48 | 本期借款、债券利息增加 |
应付股利 | 20,090,000.00 | 0.09 | 20,090,000.00 | 0.10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206,018,134.36 | 10.13 | 877,625,393.12 | 4.35 | 151.36 | 本期重分类一年内到期的借款增加 |
其他流动负债 | 1,248,659,841.54 | 5.73 | 891,069,143.37 | 4.42 | 40.13 | 本期按清算口径计提土增税增加 |
长期借款 | 1,879,431,323.69 | 8.63 | 787,521,248.15 | 3.90 | 138.65 | 本期借款增加 |
应付债券 | 1,056,202,205.99 | 4.85 | 695,218,066.96 | 3.45 | 51.92 | 本期发行债券 |
递延收益 | 56,330,584.46 | 0.26 | 58,451,415.55 | 0.29 | -3.6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02,735.00 | 0.00 | 702,735.00 | 0.00 | - |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主要资产的受限情况请见下表:
项目 | 年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261,509,803.38 | 银行贷款质押存款、诉讼冻结存款、未结按揭贷款余额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 |
存货 | 483,871,532.40 | 借款抵押 |
固定资产 | 279,848,327.61 | 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3,009,382.54 | 借款抵押 |
投资性房地产 | 1,774,174,023.76 | 借款抵押 |
合计 | 2,802,413,069.69 | / |
3.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内容请见本节第一点“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内容,具体数据请见下表。
房地产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1. 报告期内房地产储备情况√适用 □不适用
序号 | 持有待开发土地的区域 | 持有待开发土地的面积(平方米) | 规划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 | 是/否涉及合作开发项目 |
1 | 广州 | 518,598 | 642,773 | 否 |
2 | 鄂州 | 135,334 | 324,802 | 否 |
3 | 株洲 | 127,558 | 216,455 | 否 |
4 | 天津 | 857,120 | 1,605,930 | 否 |
5 | 连云港 | 11,643 | 61,148 | 否 |
6 | 句容 | 32,333 | 35,567 | 否 |
7 | 南通 | 25,221 | 47,612 | 否 |
8 | 成都 | 117,457 | 374,426 | 否 |
9 | 郑州 | 48,205 | 65,558 | 否 |
10 | 洛阳 | 90,114 | 108,136 | 否 |
11 | 新乡 | 49,729 | 105,771 | 否 |
12 | 聊城 | 28,900 | 61,500 | 否 |
2. 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投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地区 | 项目 | 经营业态 | 在建项目/新开工项目/竣工项目 | 项目用地面积(平方米) | 项目规划计容建筑面积(平方米) |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 在建建筑面积(平方米) | 已竣工面积(平方米) |
1 | 广州 | 增城翡翠绿洲 | 住宅 | 在建 | 1,185,751 | 2,262,485 | 2,658,106 | 196,890 | 2,139,207 |
2 | 鄂州 | 鄂州项目 | 住宅 | 在建 | 357,295 | 821,011 | 974,374 | 137,405 | 399,218 |
3 | 株洲 | 株洲项目 | 住宅 | 在建 | 283,810 | 463,484 | 582,980 | 207,669 | 94,490 |
4 | 常德 | 常德项目 | 住宅 | 在建 | 29,932 | 746,883 | 97,311 | 97,311 | 0 |
5 | 连云港 | 连云港项目 | 住宅 | 在建 | 207,632 | 301,868 | 347,763 | 106,770 | 166,612 |
6 | 来安 | 锦绣香江项目 | 商住 | 在建 | 464,949 | 530,512 | 583,066 | 362,737 | 220,329 |
7 | 南通 | 如东项目 | 商住 | 在建 | 70,667 | 122,863 | 184,918 | 116,741 | 0 |
8 | 天津 | 天津项目 | 住宅 | 在建 | 1,529,337 | 2,645,022 | 3,304,372 | 409,443 | 779,177 |
9 | 新乡 | 新乡项目 | 商业 | 在建 | 278,989 | 385,471 | 435,818 | 59,531 | 236,413 |
3. 报告期内房地产销售情况√适用 □不适用
序号 | 地区 | 项目 | 经营业态 | 可供出售面积 (平方米) | 已预售面积 (平方米) |
1 | 广州 | 增城项目 | 住宅 | 261,250 | 58,953 |
2 | 广州 | 番禺项目 | 住宅 | 19,686 | 2,904 |
3 | 广州 | 南昆山项目 | 住宅 | 55,546 | 8,294 |
4 | 江门 | 恩平项目 | 住宅 | 17,567 | 1,173 |
5 | 鄂州 | 鄂州项目 | 住宅 | 35,671 | 36,993 |
6 | 来安 | 来安项目 | 住宅 | 75,078 | 58,006 |
7 | 常德 | 常德项目 | 住宅 | 47,668 | 26,124 |
8 | 株洲 | 株洲项目 | 住宅 | 23,100 | 86,050 |
9 | 连云港 | 连云港项目 | 住宅 | 42,330 | 17,455 |
10 | 天津 | 天津项目 | 住宅 | 240,253 | 19,045 |
11 | 成都 | 成都项目 | 住宅 | 3,627 | 30,541 |
12 | 广州 | 南沙项目 | 综合体 | 16,233 | 133 |
13 | 长沙 | 长沙项目 | 商业 | 46,459 | 6,715 |
4. 报告期内房地产出租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地区 | 项目 | 经营业态 | 出租房地产的建筑面积(平方米) | 出租房地产的租金收入 | 是否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 |
1 | 华北 | 沈阳、天津、长春、青岛、廊坊、保定 | 商铺 | 247,074 | 20,408 | 否 |
2 | 华中 | 南昌、武汉、新乡、洛阳、郑州、长沙 | 商铺 | 499,242 | 18,428 | 否 |
3 | 华南 | 广州、韶关、珠海、东莞、深圳、汕头、惠州、增城 | 商铺 | 452,901 | 21,831 | 否 |
4 | 华东 | 上海、无锡 | 商铺 | 81,294 | 3,896 | 否 |
5 | 西南 | 成都 | 商铺 | 232,595 | 1,644 | 否 |
合计 | 1,513,106 | 66,207 | 否 |
5.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融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融资总额 | 整体平均融资成本(%) | 利息资本化金额 |
718,974.55 | 7.8890 | 2,215.39 |
6.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占合并利润10%以上子公司单位:万元
子公司名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武汉锦绣香江置业有限公司 | 房地产 | 5,000.00 | 107,597.24 | 18,930.33 | 91,647.20 | 37,008.58 | 27,765.07 |
珠海横琴新区南方锦江置业有限公司 | 房地产 | 12,000.00 | 135,750.30 | 22,015.36 | 45,132.26 | 10,777.31 | 6,819.54 |
长沙香江商贸物流城开发有限公司 | 房地产 | 10,000.00 | 198,415.33 | 39,104.77 | 20,883.03 | 4,663.80 | 5,059.97 |
深圳市香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租赁业务 | 16,500.00 | 263,886.71 | 33,198.36 | 23,607.05 | 6,036.93 | 4,711.57 |
深圳市大本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租赁业务 | 3,000.00 | 22,584.10 | 18,542.83 | 6,824.11 | 9,242.28 | 6,944.48 |
广州市香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租赁业务 | 5,000.00 | 59,553.65 | 25,248.13 | 18,596.37 | 5,514.79 | 4,084.26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凸显。在金融去杠杆、中美贸易摩擦、美国加息等大背景下,国内GDP增速下行,消费、投资、进出口同时表现疲软。政府适时推出稳杠杆、大规模减税降费措施,并推出系列民营企业支持政策,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资、稳外贸、稳投资、稳预期等工作已见成效。
(1)房地产市场回归理性
在“房住不炒”、“因城施策”的总体定位下,2018年政府从供需两侧进行房地产市场精准调控,强化市场监管。随着棚改货币化等政策的逐渐淡出,房地产去库存已接近尾声,市场成交回落,房地产企业融资形势趋紧,市场预期和房企拿地均回归理性。
2018年行业规模进一步增长,但年末市场已显著降温。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全国年内实现商品房销售金额 15.0万亿元,同比增长12.2%;年内实现商品房销售面积 17.2亿㎡,同比增长1.3%,但各季度同比增速呈阶梯式下降趋势,其中第四季度增速降至-2.0%。
2018年房企拿地更为谨慎,土地市场交易增速放缓,流拍现象增加,土地平均溢价率回落。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8年全年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购置面积2.91亿平方米,增长 14.2%,较去年回落 1.6 个百分点,土地成交价款 1.61 万亿元,同比增长 18.0%,比上年回落 31.4 个百分点。
(2)家居商贸市场平稳增长
家居商贸市场保持平稳增长,但仍存隐忧。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8.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值同比增长9.0%,家具类与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商品零售额累计值则同比增长9.0%。从时间趋势看,2018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呈现单边回落态势,同时房地产销量回落对家居消费市场的影响仍有待观察。
行业发展趋势
(1)房地产市场
房地产市场总体进入平稳发展区间。监管政策方面,政府“房住不炒”、“因城施策”的总基调延续,户籍人口、集体土地等基础性政策仍存在调整空间,房产税呼声渐起,房地产长效机制正在形成,市场大冷大热的基础均不牢固;金融方面,去杠杆已实质转为稳杠杆,市场流动性紧张的局面暂告一段落,按揭贷款利率也有所松动;企业经营方面,总体上房地产企业融资难局面正在缓解,多元化融资工具、融资渠道正在兴起,现金流紧张情况有所改善。
市场集中度进一步提升。2018年销售金额TOP10房企集中度达26.9%,TOP50房企集中度达55.1%,市场集中度继续提升。大型房企依托规模扩张继续捍卫行业地位,中小型房企探索差异化竞争和产城转型实现持续发展。
产城运营进入新局面。高周转、正现金流将成为房地产企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石,标准化开发运营、科学化资金管理成为房企新的核心竞争力。受制于存量规模,大型房企转型探索新的利润增长点难显成效;中小型房企开展错位竞争势在必行,在探索错位竞争和新的产业主题中,部分企业在健康、科创、文旅、教育等领域中已收到成效。
(2)家居商贸市场
家居商贸回归商业本源。互联网新零售等新业态逐渐向商业本源回归,提高效率和效益是商业企业不变的追求。随着行业内连锁家居商贸企业陆续登陆A股,连锁家居门店竞争进入规模、供应链、资金实力、品牌号召力等要素全方位竞争的新阶段,市场对家居商贸企业拓展、招商、运营、营销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城市生活平台服务商为定位,致力于满足人们对美好居家生活的向往。在产业上公司采用城市发展、家居商贸双轮驱动模式,并积极拥抱时代发展趋势,通过科创、健康产业融合升级打造城市产业新的增长点,通过互联网新技术、新模式融合升级家居商贸产业。在公司经营上,以现金流管理为主要抓手,提高资金回款率、资产周转率,不断提升经营效率。公司以成为行业领先的高品质产业和生活平台为目标,为股东、客户和社会持续创造价值。
(三) 经营计划√适用 □不适用
(一)城市产业发展
对于2019年,公司在产品战略层面,竞争将回归产品竞争的品质,因此需专注产品,打造良好的企业品牌;同时,市场调整期下房企将围绕运营机制与组织管控苦炼内功,通过提升自身的投资、融资能力,为未来进入新周期后的潜在增长打下基础。
方向决定未来,2019年度产城事业部二个发展主题“去化”和“科创”,兼顾“旧改”和“大健康”。围绕着年度战略,确定2019年产城事业部五项重点工作分别为保证去化回款、投决机制优化科创破局、天津难点项目突破、加强总部建设。
1、保证去化回款
严控项目节点,坚定实施去化回款的关键战役,保障公司现金流的高效运转。为保证目标的实现,需建立业务导向型的营销体系职能授权体系,明确区域总定位,厘清区域总和营销总的责权利关系,权责明确,共背销售任务。为保证销售节点的按期实现,必须严格落实2019年各项目开发节点,实现实时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
2、优化投资决策机制
投资决策机制的科学性决定着公司的经营状况,优质科学的投资决策机制可最大程度的保障公司投资收益率和后期经营情况,因此优化投资决策机制,获取优质土地,成为保证完成年经营计划的重要措施。
优化投资决策委员会,实现投资决策的标准化建设;借鉴标杆企业经验,形成投资决策项目分析模板;定期复盘,形成经验总结;严控投资决策流程,实现会议成果标准化。
3、做实科创运营,实现科创拓展模式输出
科创主题作为公司城市产业发展的战略发展方向,需抓紧科创产业的发展机遇窗口,借助集团内部产业优势,实现科创模式的成熟扩展。积极储备资源,以产业带动快速发展。通过科创轻资产模式获取优质土地,培养科创成为利润增长板块,实现以科创、健康为特色的香江产业地产布局;2019年公司将正式启动城市更新业务,进军城市旧改领域,以城市更新为抓手,开拓并获取土地资源、导入产业,促进公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组织上抓紧科创运营及招商人才体系搭建,筹建科创产业运营中心;管理体系上实现科创拓展工作标准化、科创运营体系标准化建设,并形成科创拓展激励制度;对外拓展需借助区域及投资拓展的落地,保证2019年度实现多个新增科创项目的落地;科创招商工作,积极发展招商合伙人,引进产业龙头企业。
4、紧抓京津冀发展机遇,推进天津项目建设
打造以小镇建设为核心,物业、康养、教育同时发力的愿景,围绕建设“香江健康小镇”的思想共同发力,辐射区域展开服务的同时提升品质,为小镇的发展保驾护航。加快项目建设速度,优化产品定位与设计,提升项目管控与营销能力,力争实现2019年天津项目的营销跨越,并为未来3年京津冀战略机遇来临,不断布局与优化。
5、加强总部建设
为实现2019年销售任务,公司必须在打造标准化运营机制与组织管控方面苦炼内功,通过提升内部组织管控,打造全生命周期的成本管理体系、运营管理体系、人才培养及激励管理体系,提升总部专业能力,为公司未来进入新周期后的潜在增长打下基础。
组织架构及职能授权:建立以前端业务支持、后端管控监督为核心的组织架构和一级组织职责,完成以优先保障一线业务为导向的关键职能授权体系。梳理关键核心岗位及标准,确保关键岗位人才到岗。 完善总部及区域工作界面及职责划分,培养区域闭环自主管理。
强化绩效激励,设计科学的强绩效导向的薪酬绩效体系和激励淘汰机制,严格落实绩效考核和激励淘汰机制。
建立产品标准化体系,完善项目定位机制、方案评审机制,招采评审机制、目标成本及动态成本管理机制,提升项目开发效率。建立运营管理为核心的协调拓展、设计、招采、工程、营销个专业管线效率的标准化运营体系,并输出以业务导向、经营导向、关键节点管控的管理流程体系设计。
提升数据管理能力,建立口径统一、录入准确、及时共享、有效应用的经营数据管理体系,实现管理用数据说话,支撑公司重要决策。
(二)商贸流通及家居卖场运营
加快变革,利用IT和标准化运营,提升商业运营的效率和价值,全面推进各项工作:
1、提升ERP系统运用。加强对现有的ERP系统的升级及应用;对系统和部门的碎片化的业务数据规整,制定各项数据归集、输出、应用的初步标准;加强总部对业务数据有效统一管理,形成统一的数据归口,提高运营效率。
2、拟定拓展模型与招商规划。根据对拓展项目的装修、形象、店招、运营标准、区位选择等条件,以科学论证分析建立符合自身定位的拓展样板;对潜在拓展项目进行前期调研和数据分析,制定可行性报告;优化商业投决小组,优化投拓决策效果,形成科学、可复制的拓展模型体系。招商方面,联动总部招商与门店招商,规范同步信息化的管理,做到真正意义上向全国各门店输送优质品牌,充实品牌资源。
3、门店精细化管理。立足于对于ERP系统改造后的具体应用,对业务数据进行可视化的详细分析,为决策层提供决策支持;开展定期大运营会议,落实管理培训,实现数据互通,使优化内容有效落地;通过对自身资源、招商规划、商户概况等多维度的分析,使经营与决策紧密联系,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管理模式。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4年10月20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以及2013年11月30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对《公司章程》做出相关修改,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以及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正案》对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政策等具体规定做出了完善和修订,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15年4月11日披露的临2015-019号公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未来三年(2015年至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2015年现金分红分配预案按照以上制度执行。
公司自2015年重组实施以来,整合效应逐步显现,为回报广大投资者、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公司对《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作出修改,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1月17日披露的《香江控股未来三年(2015年至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修订稿)》。公司2016年、2017年现金分红分配预案按照以上制度执行。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为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至2020年)。公司2018年现金分红分配预案按照以上制度执行。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红 年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每10股转增数(股) | 现金分红的数额 (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018年 | 0 | 0.75 | 0 | 254,683,606.80 | 508,850,460.33 | 50.05 |
2017年 | 0 | 1.60 | 0 | 543,892,387.84 | 816,597,980.93 | 66.60 |
2016年 | 0 | 1.10 | 0 | 374,073,856.64 | 690,292,208.15 | 54.19 |
(三) 以现金方式要约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四)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
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适用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深圳金海马 | 一、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香江控股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二、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三、如前述关于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的承诺与中国证监会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本次交易完成后,上述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承诺。四、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015年10月21日至2018年10月20日 | 是 | 是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深圳金海马、刘志强、翟美卿、南方香江、香江集团 | 一、针对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拟从事或实质性获得与上市公司同类业务或商业机会,且该等业务或商业机会所形成的资产和业务与上市公司可能构成实质性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1、本公司或本公司下属直接或间接控股企业未来将不从事与本次交易完成后香江控股或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近的业务,以避免对香江控股的生产经营构成可能的直接或间接的业务竞争。本公司亦将促使 | 2015年11月3日至上市公司合法有效存续且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上层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 是 | 是 |
下属直接或间接控股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香江控股或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但是,满足下列条件的除外:地方政府特定地块或项目招标或出让、转让条件中对投标人或受让人有特定要求时,若上市公司不具备而其控制方具备该等条件,可由该控制方作为投标人或受让人取得特定地块或参与项目招标。该控制方应当在达到交易目的后的适当时间内将该业务转让给上市公司。2、如本公司或本公司下属直接或间接控股企业存在任何与香江控股或其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 间接竞争的业务或业务机会,本公司将放弃或将促使下属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企业放弃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业务或业务机会,或将促使该业务或业务机会按公平合理的条件优先提供给香江控股或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或转让给其他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 3、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香江控股《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其他股东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大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香江控股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二、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上市公司如因本公司违反本承诺任何条款而遭受或产生的损失或开支,本公司将予以全额赔偿。三、本承诺函在上市公司合法有效存续且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 ||||||
与重大资产重 | 股份限售 | 深圳金海马、香江集团、 | 本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本公司承 | 2016年10月11日至2019 | 是 | 是 |
组相关的承诺 | 南方香江 | 诺:一、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香江控股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二、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三、如前述关于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的承诺与中国证监会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本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本次交易完成后,上述锁定期内,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承诺。四、自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新增股份登记完成之日(即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司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公司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该等股份,也不由上市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如该等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上市公司股份亦遵照前述12个月的锁定期进行锁定。中国证监会及/或上交所等监管机构对于本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期及买卖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五、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年10月10日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盈利预测及补偿 | 深圳金海马、香江集团、南方香江 | 五处物业2016年、2017年、2018年度拟实现的净收益合计数分别为人民币9,364.14万元、人民币9,448.48万元和人民币9,697.98万元。根据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 | 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 | 是 | 是 |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意见,若采用收益法评估的五处物业在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收益合计数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预测净收益合计数的,香江集团、南方香江和深圳金海马将分别按照本补充协议的约定以本次重组所取得的公司股份对公司进行补偿。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盈利预测及补偿 | 深圳金海马、香江集团、南方香江 | 在业绩补偿期每个会计年度期末,公司将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五处物业进行减值测试及出具减值测试结果的审核意见。如根据减值测试的结果五处物业存在减值,认购人将在审核意见出具后三十日内按一定原则对本公司进行补偿。 | 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 | 是 | 是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交易后,为防范关联租赁可能存在的利益输送等问题,保障业绩补偿协议的合规履行,本主体承诺如下:本次交易完成后,五处物业在业绩承诺补偿期内,将继续履行协议。对于签订短租合同的沈阳物业、深圳物业、长春物业,在租赁合同到期后,上市公司将与其子公司继续签订租赁合同,各年实际租金水平将严格执行本次交易评估报告收益法评估所采用的各年预测租金水平,不会通过关联方租赁进行利益输送,保证合规履行业绩承诺。 | 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 | 是 | 是 |
盈利预测及补偿 | 南方香江 | 本次交易中业绩承诺所述净利润指标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本次重组的业绩补偿责任人为南方香江,南方香江承诺:森岛宝地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拟实现的累计净利润为人民币35,300.00万元;森岛鸿盈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拟实现的累计净利润为人民币 | 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 | 是 | 是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沈阳香江好天地商贸有限公司持有物业、深圳市家福特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物业以及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郑州物业、长春物业和广州物 业2018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说明的专项说明》,五处物业2018年度实现的净收益为10,133.01万元,已超出重组报告书中关于五处物业2018年拟实现的净收益预测数9,697.98万元。相关的盈利预测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香江控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沈阳香江好天地商贸有限公司持有物业、深圳市家福特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物业以及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郑州物业、长春物业和广州物 业2018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说明的专项说明》,五处物业2018年度实现的净收益为10,133.01万元,已超出重组报告书中关于五处物业2018年拟实现的净收益预测数9,697.98万元。相关的盈利预测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香江控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
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沈阳香江好天地商贸有限公司持有物业、深圳市家福特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物业以及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郑州物业、长春物业和广州物业2018年12月31日减值测试情况说明的专项说明》,五处物业截止2018年12月31日不存在减值情况。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从编制2018 年度财务报表起执行财政部于2018 年6 月15 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以下简称“财会15 号文件”)。财会15号文件对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列报项目进行了修订,新增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研发费用”行项目,修订了“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管理费用”行项目的列报内容,减少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固定资产清理”、“工程物资”、“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及“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行项目进行列报,调整了利润表部分项目的列报位置。对于上述列报项目的变更,本集团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上年比较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以前年度及2018年损益、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不产生影响。
(二)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3,45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1年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不适用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030,000 |
财务顾问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4,000,000 |
保荐人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4,000,00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一)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八、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 ||||||
起诉(申请)方 | 应诉(被申请)方 | 诉讼仲裁类型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 | 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 |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
陈祥清 | 香河锦绣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海富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1、确认原告与被告广东海富公司签订的《联营工程管理责任书》、《补充协议》及原告挂靠被告广东海富公司与被告香河香江公司签订的《香河香江全球家居CBD暨总部集群项目一期空调及通风系统工程施工合同》均为无效合同;2、判令二被告向原告支付尚欠的工程结算款8685550.06元及材料价款234605.84元(合计本金8920155.9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1671612.78元(自2014年2月8日工程量确认之日起暂计算至2018年1月17日共3年345天,最终须计算至偿付之日),以上合计10591768.68元;3、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 10591768.68元 | 否 | 一审(二审发回重审)2019年3月1日开庭审理,经过质证,承办法官明确表 |
建设有限公司 | 示本案审理结果会以香河锦绣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广东海富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含被告反诉)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 | |||||
浙江欣捷建设有限公司 | 被告一 天津市森岛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被告二 天津森岛鸿盈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被告三 天津森岛宝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1、判令三被告支付拖欠工程款13892664.32元:其中森岛4776298元、鸿盈3881610.4元、宝地5234755.9元,及违约金2688037.58元;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 14161467.9元 | 可能形成 | 一审,开过两次庭,原告申请造价鉴定,法院选中鉴定单位,目前正在鉴定中 |
(三)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
况□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18年1月5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股份完成上市流通 | 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披露的《香江控股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87) |
2018年1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披露的《香江控股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5) |
2018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并于2018年4月17日完成该部分解锁股票的上市流通 | 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披露的《香江控股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29) |
2018年6月21日,公司完成对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 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披露的《香江控股关于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53) |
2018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 | 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披露的《香江控股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86) |
2019年1月7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的股份完成上市流通 | 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网站披露的《香江控股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暨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96)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8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翟美卿女士、修山城先生、翟栋梁先生、谢郁武先生、范菲女士、李少珍女士回避表决,其余3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该议案已事先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是根据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制定,以上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属于正常交易行为;该类交易可以充分利用关联方的市场网络和渠道优势,减少成本,提高市场占有率,能保证香江控股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实现资源优势互补及合理配置,同时能够降低交易对方信用风险,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利益。以上交易行为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相关内容请见公司于2018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8-024号《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公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以及截至报告期末实际执行情况具体如下:
注:2018年2月公司完成收购天津三公司股权,承接了原天津三公司向其股东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的借款,借款总额约4.3亿元人民币,该笔借款未列入上表中“4 接受财务资助”。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序号 | 交易类别 | 关联方名称 | 交易内容 | 2018年预计发生额 | 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发生额 |
1 | 提供/接受劳务 | 香江集团、金海马及其下属公司 | 物业管理、旅游收入、顾问等劳务 | 5,000万元 | 约269万元 |
2 | 租赁 | 香江集团、金海马及其下属公司 | 房屋租赁 | 10,000万元 | 约5,306万元 |
3 | 购买/出售商品 | 香江集团、金海马及其下属公司 | 购买、出售商品 | 8,000万元 | 约1,269万元 |
4 | 接受财务资助 | 香江集团、金海马及其下属公司 | 接受财务资助 | 5,000万元 | 约2,799万元 |
合计 | 28,000万元 | 约9,643万元 |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控股股东南方香江持有的森岛宝地、森岛鸿盈、森岛置业(以下合称“天津三公司”)各65%股权,支付交易对价合计为250,164.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交易标的 | 上市公司收购比(%) | 支付对价(万元) | 现金支付金额(万元) |
1 | 森岛宝地 | 65 | 84,513.00 | 84,513.00 |
2 | 森岛鸿盈 | 65 | 75,583.00 | 75,583.00 |
3 | 森岛置业 | 65 | 90,068.00 | 90,068.00 |
合计 | 250,164.00 | 250,164.00 |
进展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17年11月10日发布了《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70),因公司本次购买资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11月10日起停牌。
2、公司于2017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案,并于2017年1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了《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现金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等相关公告。
3、2017年12月15日,公司发布了《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84)。根据相关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需对本次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事后审核,自2017年12月15日起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待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且公司予以回复后,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按规定复牌。
4、2017年12月28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246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2017年12月29日,公司发布了《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88)。
公司积极组织中介机构等有关各方按照《问询函》的要求落实相关回复工作,并于2018年1月11日对交易所下发的《问询函》进行了回复,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8年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临2018-010 《香江控股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公告》。
5、根据《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8年1月12日开市起复牌。
6、公司于2018年1月30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相关议案》。
7、2018年2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森岛宝地、森岛鸿盈以及森岛置业各65%股权过户手续已全部完成,天津市宝坻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森岛宝地、森岛鸿盈和森岛置业的股权转让事宜并签发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18年2月28日披露的公告(临2018—018号)。
二、关于子公司收购健康体检公司、锦绣养老股权及锦绣医院暨关联交易事项
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大瀑布、天津森岛于2018年8月29日分别与深圳大本营健康签署了《深圳市大本营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广州大瀑布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之股权购买协议》及《深圳市大本营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天津市森岛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之股权购买协议》,协议约定广州大瀑布拟以自有资金3010万元人民币收购深圳大本营健康持有的健康体检公司100%股权,天津森岛以自有资金590万元收购深圳大本营健康持有的锦绣养老100%股权及锦绣医院。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子公司收购健康体检公司、
锦绣养老股权及锦绣医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翟美卿女士、修山城先生、翟栋梁先生、谢郁武先生、李少珍女士及范菲女士回避表决。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目前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如下:2018年9月20日完成锦绣养老的股权过户工商登记手续;2018年9月30日完成健康体检公司的股权过户工商登记手续。锦绣医院的过户转变为收购其举办人控股股东的股权以完成并表控制,目前锦绣医院举办人的股东正在积极沟通并进行资产盘点工作,预计2019年上半年完成资产过户工作,后续过户进展情况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沈阳香江好天地商贸有限公司持有物业、深圳市家福特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物业以及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郑州物业、长春物业和广州物业2018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说明的专项说明》,五处物业2018年度实现的净收益为10,133.01万元,已超出重组报告书中关于五处物业2018年拟实现的净收益预测数9,697.98万元。相关的盈利预测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香江控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五)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六)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香江控股 | 公司本部 | 湖南香江红星美凯龙商业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2017-3-29 | 2017-4-14 | 2019-4-13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0 | 否 | 否 | 合营公司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100,000,00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100,000,000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1,275,592,662.4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1,994,108,662.4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2,094,108,662.4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41.19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1,412,883,00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1,412,883,000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不适用 |
担保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情况□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情况□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委托贷款 | 募集资金 | 310,000,000 | 0 | 0 |
其他情况√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2015年第一次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中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募集资金以借款方式借予珠海横琴新区南方锦江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横琴项目公司”),用于南方国际金融传媒大厦项目的建设。公司将募集资金委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借予珠海横琴项目公司,委托贷款合同的总金额人民币4亿元,按南方国际金融传媒大厦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分批转款。
以上委托贷款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并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合法合规地履行了相关程序。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贷款类型 | 委托贷款金额 | 委托贷款起始日期 | 委托贷款终止日期 | 资金 来源 | 资金 投向 | 报酬确定 方式 | 年化 收益率 | 预期收益 (如有) | 实际 收益或损失 | 实际收回情况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贷款计划 |
中国农业银行 | 一般委 | 100,000,000 | 2016.8.30 | 2017.8.30 | 募集资 | 珠海横 | 按季计 | 9% | 28,237,501.12 | 28,237,501.12 | 已收回 | 是 | 否 |
30,000,000 | 2016.12.27 | 2017.12.27 | 已收 |
广州番禺支行 | 托贷款 | 金 | 琴新区南方锦江置业有限公司 | 息 | 回 | ||||||||
80,000,000 | 2017.1.17 | 2018.1.17 | 已收回 | ||||||||||
100,000,000 | 2017.5.19 | 2018.5.19 | 已收回 | ||||||||||
合计 | 310,000,000 | 28,237,501.12 | 28,237,501.12 | 是 | 否 |
其他情况□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1、关于2018年度房地产项目拓展投资计划的执行情况:
公司于2018年5月15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项目拓展投资计划的议案》,根据该规划,2018年公司将重点拓展区域拟优先选择广州、深圳及珠三角区域的科创产业综合体项目和精品住宅项目、以及已进驻的长沙区域的商业项目,其次是长三角、环渤海地区以及已有项目所在的省会城市的合适项目。新拓展项目土地及土地相关投资总额不超过55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新拓展项目土地及土地投资情况如下:
(1)公司全资子公司增城香江房地产有限公司成功竞得江苏省如东县国土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出让的1803-0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中:出让面积为69,818.6平方米,成交价款为人民币5,260元/平方米,总成交价约为人民币3.67亿元;(2)公司子公司肇庆市景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肇庆益昌科技有限公司成功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中肇庆景悦竞得编号为XQ2018-08的商住用地,肇庆益昌竞得编号为XQ2018-09的工业用地。其中:商住用地出让面积为74,201.10平方米,总成交价为人民币5.66亿元;工业用地出让面积为116,367.32平方米,总成交价位人民币0.46亿元;(3)公司全资子公司株洲锦绣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成功竞得编号为【2018】网挂第142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中:出让面积为10,328.13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用地,总成交价为0.4亿元。
2、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微软(中国)签订框架合作协议的实施进展情况:
香江控股全资子公司香江云科技公司于2017年6月6日与南沙投资贸易促进局签署了《微软云暨移动技术孵化计划—广州云暨移动应用孵化平台项目合作协议》;同日,香江云科技公司与
微软中国正式签署了《微软“云暨移动技术孵化计划”合作和商标许可协议》。签订协议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临2017—038号及临2017-041号公告。截止至本报告期内,该合作事项进展情况如下:
(1)2017年6月6日,香江控股全资子公司香江云科技公司与南沙投资贸易促进局签署了《微软云暨移动技术孵化计划—广州云暨移动应用孵化平台项目合作协议》;同日,香江云科技公司与微软中国正式签署了《微软“云暨移动技术孵化计划”合作和商标许可协议》。
(2)2017年8月,确定“微软云暨移动技术孵化计划—广州云暨移动应用孵化平台”的运营合作伙伴。
(3)2017年9月22日,香江云科技公司在微软广州公司举行了“微软云暨移动技术孵化计划—广州云暨移动应用孵化平台”首次公开招募路演,路演当天,共有12支团队参加。
(4)2017年9月,确定“微软云暨移动技术孵化计划—广州云暨移动应用孵化平台”的办公地址为广州南沙香江金融中心18楼,目前办公地址已完成装修工程,并设有一个项目路演厅及一个项目展示厅。
(5)2017年10月,香江云科技公司举行了“微软云暨移动技术孵化计划—广州云暨移动应用孵化平台”第二次公开招募路演。
(6)2017年11月,香江云科技公司举行了大湾区人工智能创业峰会。
(7)引入云从科技、科大讯飞、小马智行、暗物智能、广汽蔚来、makeblock童心智物、智媒云图等人工智能领域科技企业共54家,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服务企业总估值超过500亿。
(8)受到全球国内外政府领导、合作方、媒体机构、知名高校等机构和平台来访考察交流超200多场
(9)举办国际大型科创赛事、独角兽集训营、品牌活动合作等活动共68场,其中包括主办的微软“创新杯”全球学生科技竞赛广东区域赛冠军团队获得了中国区决赛冠军及亚洲区决赛二等奖的好成绩。
(10)获得2018年广东省大数据创新创业孵化园、广州市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广州市青年就业创业孵化基地、粤港澳大湾区青年创客汇等荣誉资质、合作共26项。
(11)吸引主流媒体CCTV、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等宣传曝光和传播超700次。
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1. 精准扶贫规划□适用 √不适用2. 年度精准扶贫概要□适用 √不适用3. 精准扶贫成效√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指 标 | 数量及开展情况 |
一、总体情况 | |
其中:1.资金 | 66.6 |
二、分项投入 | |
4.教育脱贫 | |
其中:4.1资助贫困学生投入金额 | 0.6 |
8.社会扶贫 | |
8.3扶贫公益基金 | 66 |
4. 后续精准扶贫计划√适用 □不适用
为进一步发挥公司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中的作用,公司将秉承“办好实业,回报社会”的企业宗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继续做好社会扶贫工作。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对社会捐赠支出金额为66.6万元。
(三) 环境信息情况
1.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2.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3.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十八、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一) 转债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五) 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适用 √不适用
(六) 转债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626,343,444 | 47.82 | -1,200,817,579 | -1,200,817,579 | 425,525,865 | 12.52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626,343,444 | 47.82 | -1,200,817,579 | -1,200,817,579 | 425,525,865 | 12.52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1,604,467,444 | 47.18 | -1,189,894,579 | -1,189,894,579 | 414,572,865 | 12.20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21,876,000 | 0.64 | -10,923,000 | -10,923,000 | 10,953,000 | 0.32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774,327,980 | 52.18 | 1,199,473,579 | 1,199,473,579 | 2,973,801,559 | 87.48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774,327,980 | 52.18 | 1,199,473,579 | 1,199,473,579 | 2,973,801,559 | 87.48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普通股股份总数 | 3,400,671,424 | 100 | -1,344,000 | -1,344,000 | 3,399,327,424 | 100 |
2、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17年10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独
立董事及公司法律顾问为本次解锁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董事会同意为预留部分授予符合解锁条件的8名激励对象办理股份解锁手续,本次解锁数量为127.2万股。上述股份已于2018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解锁上市流通。
(2)由于公司2017年2月非公开发行股份自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至2018年2月15日限售期满,公司于2018年2月22日为2017年2月非公开发行定增的投资者办理了股份解锁手续,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2月22日,上市流通数量为590,452,200股。
(3)公司于2018年4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独立董事及公司法律顾问为本次解锁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董事会同意为首次授予符合解锁条件的25名激励对象办理股份解锁手续,本次解锁数量为830.7万股。上述股份已于2018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解锁上市流通。
(4)公司于2018年1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4.4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已于2018年6月21日完成上述股份注销登记,公司股本由3,400,671,424股变更为3,399,327,424股。
(5)2015年9月18日,中国证监会向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核准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金海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142号),核准公司向深圳金海马非公开发行股票,合计599,442,379股,登记日为2015年10月21日,于2018年10月21日限售期届满,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完成上述股票的解禁上市流通。
3、 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599,442,379 | 599,442,379 | 0 | 0 | 承诺发行上市后36个月内不出售 | 2018年10月21日 |
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113,819,097 | 0 | 0 | 113,819,097 | 承诺发行上市后36个月内不出售 | 2019年10月11日 |
香江集团有限公司 | 40,201,005 | 0 | 0 | 40,201,005 | 承诺发行上市后36个月内不出售 | 2019年10月11日 |
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 | 260,552,763 | 0 | 0 | 260,552,763 | 承诺发行上市后36个月内不出售 | 2019年10月11日 |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26,884,400 | 126,884,400 | 0 | 0 | 承诺发行上市后12个月内不 | 2018年2月22日 |
出售 | ||||||
上海泓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61,718,500 | 61,718,500 | 0 | 0 | 承诺发行上市后12个月内不出售 | 2018年2月22日 |
杭州炬元彤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3,067,800 | 63,067,800 | 0 | 0 | 承诺发行上市后12个月内不出售 | 2018年2月22日 |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88,567,800 | 88,567,800 | 0 | 0 | 承诺发行上市后12个月内不出售 | 2018年2月22日 |
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118,090,400 | 118,090,400 | 0 | 0 | 承诺发行上市后12个月内不出售 | 2018年2月22日 |
杭州东方邦信赤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0,351,700 | 70,351,700 | 0 | 0 | 承诺发行上市后12个月内不出售 | 2018年2月22日 |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61,771,600 | 61,771,600 | 0 | 0 | 承诺发行上市后12个月内不出售 | 2018年2月22日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股权激励对象) | 21,876,000 | 9,579,000 | -1,344,000 | 10,953,000 |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3次解锁,第一次解锁时间为自首次授权日起12个月后,解锁比例为40%;第二次解锁期为自首次授权日起满24个月后,解锁比例为30%;第三次解锁期为自首次授权日起满36个月后,解锁比例 |
为30% | ||||||
合计 | 1,626,343,444 | 1,199,473,579 | -1,344,000 | 425,525,865 | / | / |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 证券的种类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公司债类 | |||||
2018公司债券第一期 | 2018年3月9日 | 100 | 910,000,000 | 2018年3月19日 | 910,000,000 |
2018公司债券第二期 | 2018年9月27日 | 100 | 150,000,000 | 2018年10月12日 | 150,000,000 |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以及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2018年3月及9月, 公司分别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了面值为9.1亿元和1.5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 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科目 | 变动前 | 变动后 | 变动额 | 变动比率(%) |
总股本(股) | 3,400,671,424 | 3,399,327,424 | -1,344,000 | -0.039 |
总资产(元) | 18,376,655,024.54 | 21,787,303,032.04 | 3,410,648,007.50 | 18.5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7,662,909,842.66 | 5,084,039,832.84 | -2,578,870,009.82 | -33.65 |
资产负债率(%) | 56 | 59.56 | 3.56 | 6.35 |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77,841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76,037 |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内增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 |
(全称) | 减 | (%) | 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性质 | |||
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 | 154,271,057 | 1,023,996,828 | 30.12 | 260,552,763 | 质押 | 544,00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0 | 713,261,476 | 20.98 | 113,819,097 | 质押 | 598,50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金鹰基金-工商银行-万向信托-星辰34号事务管理类单一资金信托 | 0 | 118,090,433 | 3.47 | 0 | 未知 | 0 | 未知 | ||
金元顺安基金-兴业银行-上海爱建信托-爱建信托欣欣2号定向增发事务管理类单一资金信托 | 0 | 118,090,400 | 3.47 | 0 | 未知 | 0 | 未知 | ||
前海开源基金-浦发银行-中融国际信托-中融-融珲62号单一资金信托 | 0 | 88,567,800 | 2.61 | 0 | 未知 | 0 | 未知 | ||
杭州东方邦信赤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268,000 | 64,083,700 | 1.89 | 0 | 未知 | 0 | 未知 | ||
杭州炬元彤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63,067,800 | 1.86 | 0 | 未知 | 0 | 未知 | ||
深圳市香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香江汇通一期证券投资基金 | 0 | 46,648,438 | 1.37 | 0 | 未知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香江集团有限公司 | 0 | 40,201,005 | 1.18 | 0 | 未知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创金合信基金-招商银行-厦门信托-厦门信托-鹭岛创富泓谟1701号资管计划投资单一资金信托 | -30,885,800 | 30,885,800 | 0.91 | 0 | 未知 | 0 | 未知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 | 763,444,065 | 人民币普通股 | 763,444,065 | ||||||
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599,442,379 | 人民币普通股 | 599,442,379 |
金鹰基金-工商银行-万向信托-星辰34号事务管理类单一资金信托 | 118,090,433 | 人民币普通股 | 118,090,433 |
金元顺安基金-兴业银行-上海爱建信托-爱建信托欣欣2号定向增发事务管理类单一资金信托 | 118,090,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8,090,400 |
前海开源基金-浦发银行-中融国际信托-中融-融珲62号单一资金信托 | 88,567,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8,567,800 |
杭州东方邦信赤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4,083,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4,083,700 |
杭州炬元彤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3,067,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3,067,800 |
深圳市香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香江汇通一期证券投资基金 | 46,648,438 | 人民币普通股 | 46,648,438 |
创金合信基金-招商银行-厦门信托-厦门信托-鹭岛创富泓谟1701号资管计划投资单一资金信托 | 30,885,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885,80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1,393,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393,90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海马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市香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香江汇通一期证券投资基金为一致行动人。 杭州东方邦信赤和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炬元彤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上海泓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泓谟8号定增私募投资基金为一致行动人。 公司未知其他股东的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涉及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 | 260,552,763 | 2019年10月11日 | 0 | 承诺发行上市后36个月内不出售 |
2 | 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113,819,097 | 2019年10月11日 | 0 | 承诺发行上市后36个月内不出售 |
3 | 香江集团有限公司 | 40,201,005 | 2019年10月11日 | 0 | 承诺发行上市后36个月内不出售 |
4 | 修山城 | 1,282,500 | 2019年4月 | 0 | 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内容:第三次解锁期为自首次授权日起满36个月后。 |
5 | 谢郁武 | 1,282,500 | 2019年4月 | 0 | 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内容:第三次解锁期为自首次授权日起满36个月后。 |
6 | 李少珍 | 612,000 | 2019年4月 | 0 | 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内容:第三次解锁期为自首次授权日起满36个月后。 |
7 | 范菲 | 612,000 | 2019年4月 | 0 | 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内容:第三次解锁期为自首次授权日起满36个月后。 |
8 | 鲁朝慧 | 459,000 | 2019年4月 | 0 | 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内容:第三次解锁期为自首次授权日起满36个月后。 |
9 | 陆国军 | 459,000 | 2019年4月 | 0 | 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内容:第三次解锁期为自首次授权日起满36个月后。 |
10 | 谈惠明 | 414,000 | 2019年4月 | 0 | 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内容:第三次解锁期为自首次授权日起满36个月后。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金海马股份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 公司未知其他股东的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翟美卿 |
成立日期 | 1994年1月19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项目投资、策划及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各项不含限制项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家俱的生产(生产场地另行申报)。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适用 √不适用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适用 √不适用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翟美卿 |
成立日期 | 1996年2月7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家具、床上用品、装饰材料、室内装饰用品、灯饰、办公系列用品、文教文化用品、百货、日用杂品、针纺织品、服装、家用电器、工艺品的批发及零售;柜台出租;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刘志强,翟美卿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是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刘志强 职业:从商。任香江集团董事局主席, 第八、九、十、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 第十届全国工商联副主席,中国企业联合会副会长, 第九、十届全国青年联合会副主席,中国民间商会副会长,中国企业家协会副会长。 翟美卿 职业:企业投资、经营管理。现任香江集团总裁, |
香江控股董事长、南方香江集团董事长、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主席,兼任十二届、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女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广东省工商联副主席、广东省妇联兼职副主席、广东省女企业家协会会长、深圳市侨商国际联合会会长、香港各界文化促进会主席、广州市纳税人协会会长。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截止至报告期末,其控制的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股权。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六、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翟美卿 | 董事长 | 女 | 55 | 2016-05-06 | 2019-05-06 | 0 | 0 | 0 | 205.71 | 否 | |
修山城 | 董事、总经理 | 男 | 54 | 2016-05-06 | 2019-05-06 | 4,275,000 | 4,275,000 | 0 | 139.24 | 否 | |
翟栋梁 | 董事、执行总经理 | 男 | 57 | 2016-05-06 | 2019-05-06 | 0 | 0 | 0 | 107.91 | 否 | |
谢郁武 | 董事、执行总经理 | 男 | 51 | 2016-05-06 | 2019-05-06 | 4,275,000 | 4,275,000 | 0 | 105 | 否 | |
范菲 | 董事、副总经理 | 女 | 49 | 2016-05-06 | 2019-05-06 | 2,040,000 | 2,040,000 | 0 | 67.73 | 否 | |
李少珍 | 董事 | 女 | 60 | 2016-05-06 | 2019-05-06 | 2,040,000 | 2,040,000 | 0 | 0 | 是 | |
刘运国 | 独立董事 | 男 | 53 | 2016-05-06 | 2019-05-06 | 0 | 0 | 0 | 8 | 否 | |
王咏梅 | 独立董事 | 女 | 46 | 2016-05-06 | 2019-05-06 | 0 | 0 | 0 | 8 | 否 | |
谢家伟 | 独立董事 | 女 | 46 | 2016-05-06 | 2019-05-06 | 0 | 0 | 0 | 8 | 否 | |
刘昊芸 | 监事会主席 | 女 | 34 | 2016-05-06 | 2019-05-06 | 0 | 0 | 0 | 0 | 是 | |
李菲 | 监事 | 女 | 35 | 2018-05-15 | 2019-05-06 | 0 | 0 | 0 | 0 | 是 | |
张柯 | 监事 | 男 | 36 | 2017-09-09 | 2019-05-06 | 0 | 0 | 0 | 33.46 | 否 | |
吴光辉 | 监事 | 男 | 37 | 2016-05-06 | 2019-05-06 | 0 | 0 | 0 | 52.83 | 否 | |
鲁朝慧 | 副总经理 | 女 | 46 | 2016-05-06 | 2019-05-06 | 1,530,000 | 1,530,000 | 0 | 60.09 | 否 |
陆国军 | 总经理助理 | 男 | 47 | 2016-05-06 | 2019-05-06 | 1,530,000 | 1,530,000 | 0 | 106.93 | 否 | |
谈惠明 | 财务总监 | 男 | 58 | 2016-05-06 | 2019-05-06 | 1,380,000 | 1,380,000 | 0 | 63.08 | 否 | |
王晶 | 董事会秘书 | 男 | 36 | 2018-06-15 | 2019-05-06 | 0 | 0 | 0 | 42.92 | 否 | |
舒剑刚 | 董事会秘书 | 男 | 35 | 2016-05-06 | 2018-03-12 | 870,000 | 870,000 | 0 | 20.86 | 否 | |
黄志伟 | 监事会主席 | 男 | 41 | 2016-05-06 | 2018-05-15 | 0 | 0 | 0 | 10.72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17,940,000 | 17,940,000 | 0 | / | 1,040.48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翟美卿 | 美国杜兰大学EMBA管理学硕士,现任香江集团总裁,香江控股董事长、南方香江集团董事长、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主席,兼任十二届、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女企业家协会副会长、广东省妇联副主席、广东省工商联副主席、广东省女企业家协会会长、深圳市侨商国际联合会会长、香港各界文化促进会主席。 |
修山城 | 1965年12月生,1987年毕业于广西大学,大学本科,工学学士学位。1994年至今任香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03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及总经理。 |
翟栋梁 | 1991年5月至1997年8月,历任广州市香江实业有限公司区域总经理、总公司副总经理;1997年9月至2000年10月,任香江集团常务副总经理兼广州玛莉雅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00年11月至2002年12月,任香江集团董事、常务副总裁兼广州玛莉雅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03年1月至今,任香江集团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及执行总经理。 |
谢郁武 | 毕业于复旦大学。1994年至今,先后任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部顾问、广州番禺锦江房地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聊城香江光彩大市场有限公司总经理;2003年至2010年4月份任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2008年9月至2011年12月27日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08年9月至2015年10月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及执行总经理。 |
范菲 | 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系,大学本科学历,教育学学士。2000年11月至2010年3月份期间任香江集团行政部高级经理、总裁办公室高级经理,2010年4月至2014年4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14年5月至今担任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 |
李少珍 | 毕业于广州市中山大学会计学专业。1991年至2000年任香港新宝利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0年至2002年任广州番禺锦江房地产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2 年至今任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3年至2010年4月16日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2010年4月17日至2015年9月1日任本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董事。 |
刘运国 | 厦门大学会计学博士。现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会计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山大学新华学院、会计学院院长,中山大学成本与管理会计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会计学会管理会计专业委员会委员,财政部会计学术领军人才(首期),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工程第三批特支计划入选者,中国成本研究会常务理事,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王咏梅 | 毕业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管理学博士,注册会计师。曾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讲师、助教、副教授。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副教授、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御食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谢家伟 | 1973年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及税务师,1996年起从事会计师事务所行业至今, |
现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大华深圳分所党支部书记,深圳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大族激光独立董事。 | |
刘昊芸 | 2008年毕业于中山大学,获学士学位,持有律师执业资格证。2008年至2009年就职于广东古今来律师事务所;2010年至2013年于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担任按揭项目发展主任;2013年至2015年于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2015年4月入职香江集团,现任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办总监、香江控股监事会主席。 |
李菲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学历,2006年至2012年就职于香江控股集团流通事业部担任行政部经理,2012年至2014年就职于香江集团任职行政经理,2014年至2016年就职于香江金融控股集团任职综合管理部经理,2016年至今任职香江集团总裁办副经理。 |
吴光辉 | 出生于1982年8月,2006年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获工商管理学院会计学专业管理学士学位、法学双专业毕业证。2006年至2011年任职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广州分所,从事专业审计工作。2009年起任广州分所审计部审计助理经理。2011年11月至今先后担任本公司财务分析经理、财务助理总监。现担任本公司监事及财务副总监职务。 |
鲁朝慧 | 毕业于武汉工业大学工民建本科专业,中级会计师及建筑设计工程师职称。1999年至2009年在广东东明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任职;2009 年至 2013 年在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任职,历任财务经理、助理财务总监及财务总监。2014年4月至2015年9月任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务。2014 年至2015年9月在香江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任财务副总监职务。2014年9月至2015年9月担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
陆国军 | 2012年12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8年至2001年任深圳香江装饰大市场及香江装饰广场总经理;2001年至2007年任南方香江集团总裁助理兼洛阳百年置业有限公司、武汉金海马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04年至2008年任香江控股监事;2007年至今任香江控股总经理助理。 |
谈惠明 | 1961年5月出生,1985年6月毕业于江西大学经济系经济管理专业。1992年获得中级会计师资格,1997年获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87年至1990年任中国公路桥梁总公司科威特262项目财务经理;1990年至1995年任江西华兴实业总公司财务经理;1995年至2002年任江西汽车交易市场开发公司财务经理;2002年至2005年任南方香江集团下属南昌香江商贸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5年至2007年任香江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副经理;2007年至2010年任洛阳香江万基铝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0年至2012年7月任香江集团有限公司资金部总经理;2012年8月至10月任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
王晶 |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82 年 12 月出生,北京大学金融学硕士,四川大学计算机应用硕士,经济师。曾任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研究员,投资经理,投资总监,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产品研发主管。 |
张柯 | 中山大学本科学历,持有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2005年至2008年就职于沃尔玛(中国)有限公司担任人力资源主任;2008年至2012年就职于和记黄埔地产东莞分公司担任高级人力资源主任;2012年至2014年就职于广东佳兆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担任高级人力资源主任;2014年3月入职本公司,现任本公司人力资源部招聘经理及职工监事。 |
其它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2018年3月,公司董事会秘书舒剑刚先生因个人原因辞职。2018年5月,公司监事会主席黄志伟先生因个人原因辞职,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选举李菲女士为公司监事。2018年6月,公司召开董事会聘请王晶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
(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年初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已解锁股份 | 未解锁股份 | 期末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末市价(元) |
修山城 | 董事、总经理 | 4,275,000 | 2,992,500 | 1,282,500 | 4,275,000 | 2.18 |
谢郁武 | 董事、执行总经理 | 4,275,000 | 2,992,500 | 1,282,500 | 4,275,000 | 2.18 |
范菲 | 董事、副总经理 | 2,040,000 | 1,428,000 | 612,000 | 2,040,000 | 2.18 |
李少珍 | 董事 | 2,040,000 | 1,428,000 | 612,000 | 2,040,000 | 2.18 |
鲁朝慧 | 副总经理 | 1,530,000 | 1,071,000 | 459,000 | 1,530,000 | 2.18 |
陆国军 | 总经理助理 | 1,530,000 | 1,071,000 | 459,000 | 1,530,000 | 2.18 |
谈惠明 | 财务总监 | 1,380,000 | 966,000 | 414,000 | 1,380,000 | 2.18 |
舒剑刚 | 董事会秘书 | 870,000 | 348,000 | 522,000 | 870,000 | 2.18 |
合计 | / | 17,940,000 | 12,297,000 | 5,643,000 | 17,940,000 | / |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翟美卿 | 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2008年4月 |
翟美卿 | 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2005年4月 |
翟美卿 | 香江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2008年8月 |
修山城 | 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3年1月 |
修山城 | 香江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8年8月 |
翟栋梁 | 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05年4月 |
翟栋梁 | 香江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8年8月 |
刘昊芸 | 香江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年12月 |
鲁朝慧 | 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4年11月 |
刘昊芸 | 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5年11月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二)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翟美卿 | 深圳市广生担保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翟美卿 | 深圳市大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长、总经理 |
翟美卿 | 香港利威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翟美卿 | 中国香江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翟美卿 | 东进国际有限公司 | 董事 |
翟美卿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翟美卿 | 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翟栋梁 | 广州市金九千有限公司 | 监事 |
翟栋梁 | 深圳市大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翟栋梁 | 深圳市广生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李少珍 | 深圳市大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鲁朝慧 | 深圳市高诺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监事 |
鲁朝慧 | 深圳市香江国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刘运国 |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 | 教授 |
刘运国 |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刘运国 |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王咏梅 |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 副教授 |
王咏梅 |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王咏梅 |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谢家伟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 合伙人 |
谢家伟 | 深圳市大族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2018年度董事、监事在公司所得薪酬,均是依据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报酬的决议为原则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按公司岗位工资制度来确定薪酬标准;独立董事的津贴是依据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原则确定。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薪酬情况即是按照上述标准执行的实际支付薪酬。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1040.48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舒剑刚 | 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个人原因 |
王晶 | 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董事会聘请 |
黄志伟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个人原因 |
李菲 | 监事 | 选举 |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95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3,717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3,912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0 |
销售人员 | 0 |
技术人员 | 0 |
财务人员 | 0 |
行政人员 | 0 |
战略运营类 | 138 |
开发拓展类 | 37 |
招商拓展类 | 118 |
营销销售类 | 315 |
运营管理类 | 1,545 |
工程管理类 | 222 |
财务管理类 | 387 |
物业管理类 | 904 |
综合(行政、人力、法律、it、采购) | 246 |
合计 | 3,912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研究生或以上 | 75 |
大学本科 | 825 |
大专 | 1,058 |
大专以下 | 1,954 |
合计 | 3,912 |
图表 1专业结构构成图
图表 2教育程度构成图
(二) 薪酬政策√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香江控股的薪酬政策充分体现外部竞争力、内部公平性和激励性,结合香江控股战略发展规划,薪酬标准以市场跟随战略为核心,薪酬水平参照同行业、同规模企业,薪酬结构倾向于高浮动薪酬,长短期激励结合为主,以岗定级,以级定薪,以绩定奖。
(三) 培训计划√适用 □不适用
公司建立了分层分级的培训实施体系,整合全集团培训资源,实现培训资源的共享。根据公司培训制度,年度培训计划要求,通过视频学习、内部培训、送外培训、高校学习、业内交流、户外拓展等形式予以组织实施。在提升中高层管理人员财务敏感度和管理能力、夯实员工专业技能、帮助新员工快速融入、提高通用素质等方面多有着力。针对中高层管理人员,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开设中高层管理人员精细化管理,以商业敏感度沙盘模拟集中培训和EDP短期培训结合的方式提升财务敏感度和管理能力。针对新入职人员开展新员工培训,组织独具企业文化特色的“香江大讲堂”,以帮助员工尽快融入氛围,通过讲授、竞技及情景模拟等方式进行素质与技能培训,提升员工适岗度。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七、其他□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营运作,着力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及时准确地对外披露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10次董事会及7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诚信、勤勉地履行了职责,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进行决策,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公司控股股东严格遵循与公司"五分开"原则,除了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公司实施其他影响,确保公司的独立运作。除此之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时制定或更新各项内部控制管理规章制度。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健全。通过一系列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实施,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目前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实际情况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差异。公司治理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3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能够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制定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公司能够平等对待所有股东,特别是能够保证中小股东与大股东享有平等地位,能够使其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2、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之间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和财务方面做到"五分开"。公司具有独立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控股股东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通过股东大会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严格执行《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建立长期防止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占用上市资金的制度。
3、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召开各次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前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进行认真讨论及审核,形成一致意见后再报董事会会议审议,发挥了专业委员会的应有职能。公司各位董事均能认真、诚信、勤勉地履行职务,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负责。公司独立董事均能认真负责、勤勉、诚信地履行各自的职责,同时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公司于2008年4月制定了《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各位独立董事均能按照该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在年报工作中的各项职责。
4、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监事会。公司各位监事及监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5、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并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接待股东来访和咨询,选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报纸;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文《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中的要求,切实履行各项信息披露工作,在接受外界采访、调研后形成书面记录,并上传至上交所备案。
6、关于投资者关系管理
2018年度,公司继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认真做好投资者来电的接听、答复以及传真、电子信箱的接收和回复工作。公司完善了投资接待的流程,由专人负责接听来自全国各地的投资者的电话、接待投资者的来访调研,并做好相应记录。公司还在公司网站中设置了投资者关系专
栏,积极与投资者进行交流互动,听取广大投资者对于公司生产经营、未来发展的意见和建议,维护良好的投资者关系管理。
7、关于内部控制根据公司内部控制责任声明,公司各级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同时,公司设立专职部门内控部负责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内部审计等内部控制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内控部负责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组织和实施工作,对纳入评价范围的高风险领域和重要子公司进行评价。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工作正常开展,整体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8、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
公司于2009年10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通过该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交易对方、证券服务机构等外部信息使用人的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管理工作,提高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法制、自律意识,杜绝内幕交易、股价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2017年度公司严格按照该制度的规定执行,做好各项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及备案工作。
9、关于公司存在的治理非规范情况
对照深圳证监局《关于在2007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治理非规范情况有关要求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08】16号)规定及有关要求,公司2018年度不存在向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未公开信息等公司治理非规范的情况。
10、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及相关执行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已于2010年3月25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一旦发生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而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责任追究做了具体规定(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大遗漏信息补充及业绩预告修正等情况。
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2017年度股东大会 | 2018年5月15日 |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8-039号公告 | 2018年5月16日 |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18年1月30日 |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8-014号公告 | 2018年1月31日 |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18年6月5日 |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8-044号公告 | 2018年6月6日 |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18年11月16日 | 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8-084号公告 | 2018年11月17日 |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1、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于2018年1月30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如下:(1)《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议案》;(2)《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相关议案》;(3)《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
案》;(4)《关于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5)《 关于公司本次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6)《关于<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议案》;(7)《关于同意公司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8)《 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的议案》;(9)《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的议案》;(10)《关于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业务自查报告的议案》;(11)《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交易对方、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土地核查的承诺函的议案》;(12)《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13)《关于批准本次交易有关审计、评估报告和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表的审阅报告的议案》;(14)《关于重大现金购买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施的议案》;(1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购买相关事宜的议案》;(16)《关于成立深圳市福田香江股权投资基金及签署有限合伙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2017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于2018年5月15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如下:(1)《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3)《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4)《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5)《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6)《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7)《关于2018年度项目拓展投资计划的议案》;(8)《关于2018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9)《关于公司申请2018年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10)《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11)《关于选举股东监事的议案》。
3、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于2018年6月5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如下:(1)《关于拟注册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于2018年11月16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如下:(1)《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2)《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3)《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至2020年)》;(4)《关于延长发行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5)《关于发行商业地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的议案》;(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拟发行商业地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进行授权的议案》。
三、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翟美卿 | 否 | 10 | 10 | 0 | 0 | 0 | 否 | 1 |
修山城 | 否 | 10 | 10 | 0 | 0 | 0 | 否 | 4 |
翟栋梁 | 否 | 10 | 10 | 0 | 0 | 0 | 否 | 3 |
谢郁武 | 否 | 10 | 10 | 0 | 0 | 0 | 否 | 3 |
范菲 | 否 | 10 | 10 | 0 | 0 | 0 | 否 | 4 |
李少珍 | 否 | 10 | 10 | 0 | 0 | 0 | 否 | 3 |
谢家伟 | 是 | 10 | 10 | 3 | 0 | 0 | 否 | 0 |
王咏梅 | 是 | 10 | 10 | 3 | 0 | 0 | 否 | 0 |
刘运国 | 是 | 10 | 10 | 2 | 0 | 0 | 否 | 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0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1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9 |
(二)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存在异议事项的,
应当披露具体情况√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主要内容以及履职情况汇总报告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认真履行了职责。现对公司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1)2017年年报初审后召开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会
公司于2018年1月召开审计委员会成员与年审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见面会,就年报初审后所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
(2)2017年年报披露前,审计机构与审计委员会的沟通会议
公司于2018年4月召开审计委员会临时会议,对于2016年财务审计以及披露年报等相关事宜,审计机构与公司审计委员会各委员进行沟通会面。
(3)2018年半年报披露前,审计委员会与半年报编制部门的沟通会议
公司于2018年8月召开审计委员会临时会议,就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相关内容与财务部等半年报编写部门进行了沟通交流。
2、董事会下设的薪酬委员会的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上市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各项工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以及薪酬情况等工作进行了讨论和审议,并形成了书面意见。
3、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的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根据《上市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各项工作,战略委员会对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执行情况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2018年度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进行了讨论和审议。
4、董事会下设的提名委员会的履职汇总报告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根据《上市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各项工作,对公司选举董事、聘任高管等事项认真讨论和审议。
五、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相应的解决措施、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适用 √不适用
七、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5年11月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于2016年10月对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给公司员工,以上激励对象皆为公司的核心管理人员,进一步激发核心管理人员的工作热情。报告期内,对于高级管理人员由年度考核改为季度考核,进一步明确目标,并对目标的实现进行跟踪及督促达成。对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激励,参照广东房地产行业数据和深圳广州全行业数据,定位于广东地产行业,并按照绩效同薪酬挂钩的原则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评和激励。1、2017年1月4日,公司完成201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份的登记。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香江控股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份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01)2、2017年4月5日,公司完成对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香江控股关于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8)3、2017年4月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香江控股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9)及《香江控股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4)4、2017年4月20日,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符合解锁条件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香江控股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暨上市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9)。5、2017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18年1月5日上市流通。
6、2018年1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蒋映岚、胡洋、吴双胜、王锋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股份回购,回购股份数量调整为134.4万股。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18年6月21日完成注销。7、2018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为符合解锁条件的25名激励对象解锁合计830.7万股限制性股票,并于2018年4月17日上市流通。8、2018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解锁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为符合解锁条件的8名激励对象解锁合计95.4万股限制性股票,并于2019年1月7日上市流通。
八、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适用 □不适用重要声明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
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有效 □无效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是 √否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适用 √不适用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
露一致√是 □否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香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武汉锦绣香江置业有限公司、珠海横琴新区南方锦江置业有限公司、长沙香江商贸物流城开
发有限公司、增城香江房地产有限公司、株洲锦绣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连云港锦绣香
江置业有限公司、广州香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千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市大本
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沈阳香江好天地商贸有限公司、广州大瀑布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郑州
郑东置业有限公司、深圳市家福特置业有限公司、长春东北亚置业有限公司、来安锦城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番禺锦江房地产有限公司、武汉金海马置业有限公司、广州市卓升家
具有限公司、聊城香江光彩置业有限公司、来安香江置业有限公司、常德锦绣香江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 占比(%)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 85.12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 | 95.43 |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等内容。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销售管理、采购及招投标管理、工程变更及结算管理、工程款支付管理、开发成本及营销费用管理等领域。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
否存在重大遗漏□是 √否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是 □否本年度,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监管问题解答》(2011年第1期,总第1期)的相关豁免规定,未将天津市森岛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天津森岛鸿盈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天津森岛宝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香江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锦绣年华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广州香江疗养院有限公司、深圳市真善美会展有限公司、广东裕泰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7. 其他说明事项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香江控股内部控制制度》、《香江控股内控管理实施细则》,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之比指标名称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 潜在错报影响金额(X)>资产总额的3% | 资产总额的1.5%<潜在错报影响金额(X)≦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3% | 除重大和重要缺陷以外的内控缺陷 |
所有者权益潜在错报 | 潜在错报影响金额(X)>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5%,且绝对金额大于4000万元 |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2%<潜在错报影响金额(X)≦合并会计报表所有者权益总额的1.5%,且绝对金额大于3500万元 | 除重大和重要缺陷以外的内控缺陷 |
说明:无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如果一项缺陷或缺陷组合导致不能防止或发现并纠正如下行为(或事项),或者该缺陷或缺陷组合能够直接导致如下行为(或事项)的发生,则该缺陷或缺陷组合被认定为重大缺陷。 |
A.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B. 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C. 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缺陷,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未能有效发挥监督职能。 | |
重要缺陷 | 如果一项缺陷或缺陷组合导致不能防止或发现并纠正如下行为(或事项),或者该缺陷或缺陷组合能够直接导致如下行为(或事项)的发生,则该缺陷或缺陷组合被认定为重要缺陷。 D. 未按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E. 未建立反舞弊机制和控制措施; F.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有效的)补偿性控制; 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完整的目标。 |
一般缺陷 | 不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
说明:无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 财产损失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0.6% | 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0.4%<财产损失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0.6% | 除重大和重要缺陷以外的内控缺陷 |
说明:无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现行制度体系失效;信息系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内控评价重大缺陷未完成整改。 |
重要缺陷 | 公司一般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体系失效;信息系统存在安全隐患;内控评价重要缺陷未完成整改。 |
一般缺陷 | 不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是 √否
1.2. 重要缺陷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是 √否
1.3. 一般缺陷无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要缺陷□是 √否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是√否
2.2. 重要缺陷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是 √否
2.3. 一般缺陷无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是 √否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适用 √不适用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适用 □不适用本年度,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和内部管理的要求,持续加强各项内部控制措施,积极提升内部控制的管理水平,整体运行情况良好。下一年度,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强化成本管理、工程管理、招投标管理等方面的管控措施,确保公司整体内部控制更加有效运行。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九、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细内容请详见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4月19日出具的《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于2019年4月2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十、 其他□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 简称 | 代码 | 发行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 | 利率(%) | 还本付息方式 | 交易场所 |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 | 13香江债 | 122339 | 2014年12月8日 | 2019年12月9日 | 699,995,000 | 8.48%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 18香江01 | 143494 | 2018年3月9日 | 2022年3月9日 | 910,000,000 | 7.90%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 18香江02 | 143841 | 2018年9月27日 | 2022年9月27日 | 150,000,000 | 7.90% |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8年12月10日支付“13香江债”自2017年12月10日至2018年12月9日的债券利息,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13香江债”报告期内未到兑付日,“18香江01”及“18香江02”报告期内未到付息日或兑付日。
公司债券其他情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经自查,公司没有被查封、冻结、必须具备一定条件才能变现、无法变现、无法用于抵偿债务的情况和其他权利受限制的情况和安排,以及其他具有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情况,仅存在抵押、质押等受限情况并已在本报告中披露,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除货币资金因为是履约保证金、未按揭贷款余额保证金、工程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受限外,其余类别资产受限均为借款抵押所需,均为正常商业经营所需,不存在影响公司偿付能力的情形,公司的贷款偿还率和利息偿付率一直保持100%,与商业银行和债券投资者保持了良好的关系。
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联系人、联系方式及资信评级机构联系方式
债券受托管理人 | 名称 |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国企大厦A座4层 | 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9号华远企业号D座 | |
联系人 | 张炳军、何进、王晓红、付 | 杨亚、黄伟、林龙发 |
新雄、魏海涛、黄嘉 | |||
联系电话 | 0755-83288631 | 010-88321656 | |
资信评级机构 | 名称 |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PICC大厦12层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中:“13香江债”的受托管理人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8香江01”及“18香江02”的受托管理人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46号文批准,公司公开发行了人民币7亿元的公司债券,“13香江债”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之后的净募集资金为68,955.00万元,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上的用途使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及使用情况一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891号文批准,公司公开发行了人民币9.1亿元的公司债券,“18香江01”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之后的净募集资金为90,545.00万元,公司按照募集说明书上的用途使用,用于偿还银行借款,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及使用情况一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891号文批准,公司公开发行了人民币1.5亿元的公司债券,“18香江02”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之后的净募集资金为14,925.00万元,公司按照募集说明书上的用途使用,用于偿还银行借款,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及使用情况一致。
四、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联合评级)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评级将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每年公司公告年报后2个月内对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及2018年公司债券(第二期)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联合评级将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及相关信息,如发现公司或本次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
如公司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资料及情况,联合评级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跟踪评级结果将在联合信用评级网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布并同时报送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管部门、交易机构等。
报告期内,联合评级于2018年6月8日出具《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8年跟踪评级报告》的定期跟踪评级,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维持公司发行的“13香江债”和“18香江01”的债项信用等级为AA。联合评级于2018年9月10日出具《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8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信用评级报告》,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稳定,公司发行的“18香江02”的债项信用等级为AA。
五、报告期内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报告期内未采取增信措施。
为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保证本期公司债券本息按约定偿付,发行人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设立专项偿债账户、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聘请
债券受托管理人、保证人为本期债券提供保证担保、加强信息披露管理等,形成一套完整的确保本期公司债券本息能够按约定偿付的保障体系。
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公司日常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流。报告期内,公主营业务经营良好,稳定的现金流入对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提供了有利的保障。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出具了《担保函》,对本期债券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的范围包括本期债券的全部本息,以及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期末净资产额为111.76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2.32%,净资产收益率为-1.11%,流动比率为1.58(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偿债能力强。
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13香江债”在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华夏支行、招商银行广州天安支行和南昌银行广州分行设立了专项偿债账户,公司已按照募集说明书上的用途使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18年12月10日支付了该期债券的第四年利息,根据《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8.48%,每手“13香江债”(面值人民币100元)实际派发利息为人民币8.48元(含税)。
六、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13香江债”债券受托管理人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内,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人协议》约定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7年度)》已于2018年6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八、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 | 2018年 | 2017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变动原因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 1,190,122,387.56 | 1,531,840,818.31 | -22.31 | 本期净利润减少、利息增加 |
流动比率 | 1.26 | 1.47 | -14.50 | 本期流动负债增加 |
速动比率 | 0.29 | 0.61 | -53.30 | 本期流动负债增加 |
资产负债率(%) | 75% | 60% | 26.21 | 本期负债增加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7% | 13% | -42.99 | 本期净利润减少、负债增加 |
利息保障倍数 | 2.54 | 5.21 | -51.13 | 本期利息增加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7.29 | 3.68 | -298.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净流量减少、利息支出增加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2.98 | 5.88 | -49.38 | 利息支出增加 |
贷款偿还率(%) | 100% | 100% | ||
利息偿付率(%) | 100% | 100% |
九、公司其他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的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报告期内的银行授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香江控股2018年度新增授信及贷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 ||||||
性质 | 公司名称 | 借款银行 | 授信额度 | 授信签约时间 | 借款金额 | 借款期限 |
流动资金贷款 |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支行 | 73000 | 2018.1.11 | 71670 | 3年 |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10000 | 2018.6.28 | 10000 | 1年 | |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创兴银行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支行 | 10000 | 2018.5.12 | 3300 | 3年 | |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30000 | 2018.5.31 | 30000 | 3年 | |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 | 16000 | 2018.5.17 | 12588.67 | 1年 | |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 100000 | 2018.12.19 | 100000 | 1年 | |
深圳市香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安支行 | 30000 | 2018.5.31 | 10000 | 3年 | |
深圳市香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 | 40000 | 2018.1.1 | 20000 | 3年 | |
深圳市香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湖支行 | 12000 | 2018.4.17 | 12000 | 1年 | |
深圳市香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30000 | 2018.7.18 | 30000 | 1年 | |
深圳市香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15000 | 2018.7.27 | 15000 | 1年 | |
深圳市香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10000 | 2018.11.5 | 4600 | 2年 |
广州大瀑布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 | 5000 | 2018.9.10 | 5000 | 5年 | |
广州大瀑布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 6000 | 2018.10.25 | 5999.5 | 2年 | |
广州香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分行 | 5000 | 2018.4.10 | 5000 | 2年 | |
广州香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7000 | 2018.5.10 | 4959.77 | 1年 | |
深圳市千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 14250 | 2018.9.30 | 14250 | 1年 | |
物业经营性贷款 | 深圳市家福特置业有限公司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54000 | 2018.3.2 | 34000 | 10年 |
开发贷款 | 常德锦绣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紫菱路支行 | 23000 | 2018.6.29 | 16000 | 3年 |
天津森岛鸿盈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支行 | 7500 | 2018.12.6 | 100 | 3年 | |
并购贷款 |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创兴银行有限公司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支行 | 20000 | 2018.8.16 | 20000 | 5年 |
合计 | 517750 | 424467.94 |
十一、公司报告期内执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或承诺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影响□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德师报(审)字(19)第P02671号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的财务报表,包括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香江控股2018年12 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香江控股,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1、 房地产销售收入的确认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35所述,香江控股2018年度商品房、商铺及写字楼销售收入和商贸流通运营中的商贸流通物业销售收入分别为人民币2,323,372,304.88元和人民币244,922,300.27元。根据会计政策,香江控股的房地产销售于以下所有条件均已满足时确认收入:房地产竣工验收合格(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签订了不可逆转的销售合同或其他结算通知书,取得了买方付款证明(其中选择银行按揭的,收到首期款并办好按揭手续;不选择银行按揭自行付款的,收到50%以上房款),买方在香江控股发出收楼通知之约定期限内前来收楼(或在销售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因买方原因未及时办手续的视同收楼)。由于上述房地产销售收入金额重大,同时管理层运用上述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确认收入时需要作出判断,我们将房地产销售收入的确认确定为合并财务报表审计的关键审计事项。针对房地产销售收入的确认,我们实施了以下主要审计程序予以应对:
1) 测试与房地产销售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实际运行的有效性。2) 检查房地产标准买卖合同条款,对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评价有关房地产销售收入
确认的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3) 与前期采用的会计政策进行比较,检查有关房地产销售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是否得到一贯
运用。4) 就本年度确认房地产销售收入的项目,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及可以证明房地产已达到
交付条件的支持性文件,以判断相关房地产销售收入的确认是否正确。5) 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房地产销售收入的项目,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及可以证明房
地产已达到交付条件的支持性文件,以评估相关房地产销售收入是否记入恰当的会计期间。
2、 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6所述,2018年12月31日,香江控股房地产开发项目存货的账面余额为人民币12,872,830,987.14元,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为人民币939,989.28元。根据香江控股的会计政策,存货期末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由于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涉及管理层重大估计,我们将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确定为合并财务报表审计的关键审计事项。针对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我们实施了以下主要审计程序予以应对:
1) 对本年末的存货项目进行实地抽查盘点,观察是否存在长期未予开发的土地、长期停工的
项目以及长期未能出售的项目,判断相关存货是否存在跌价的情形。2) 获取计算存货跌价准备的相关资料,复核本年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是否正确。3) 对于已完工的开发产品,将管理层估计的售价与已签署销售合同的产品价格或周边楼盘价
格进行比较,将管理层估计的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与已售项目实际发生的销售费用及相关
税费进行比较,分析管理层确定可变现净值时所使用数据的合理性。4) 对于未完工的开发成本,将管理层估计的售价与已签署销售合同的产品价格或市场可获取
数据(周边楼盘价格或周边地区最新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价格等)进行比较,将管理层估计的
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同内部成本预算进行比较,将管理层估计的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
与已售项目实际发生的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进行比较,分析管理层确定可变现净值时所使
用数据的合理性。
3、 土地增值税的计量
如附注(五)、36所述,香江控股2018年度计提的土地增值税金额为人民币407,421,818.00元。根据相关税务法律法规的规定,香江控股销售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需要就土地增值额按照超率累进税率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完成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开发项目,在计算应计土地增值税时,在考虑相关税务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实务操作的基础上,需要估计销售房地产的计税收入以及可扣除的土地成本、房地产开发成本、利息费用、开发费用等。由于土地增值税计提金额重大,且涉及管理层判断和估计,因此,我们将土地增值税的计量确定为合并财务报表审计的关键审计事项。针对土地增值税的计量,我们实施了以下主要审计程序予以应对:
1) 获取主要开发项目计算土地增值税的资料,复核本年计提的土地增值税金额是否正确。
2) 结合房地产销售收入审计,检查管理层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估计的房地产销售收入金额是
否合理。
3) 结合存货审计,检查管理层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且已实际发生的土地成本、房地产开
发成本、开发费用是否正确。
4) 按照土地增值税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项目成本预算,分析管理层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
除已预计但尚未实际发生的开发成本和费用的合理性。
5) 利用内部税务专家,复核本年计提的土地增值税金额是否正确。
四、其他信息
香江控股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18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香江控股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香江控股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香江控股、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香江控股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1)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2)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3)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香江控股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香江控股不能持续经营。
(4)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5) 就香江控股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蔡建斌
(项目合伙人)中国?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吴汪斌
2019年4月19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18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2,623,822,220.75 | 5,068,942,346.59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七.2 | 5,352,859.95 | 8,003,585.74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七.3 | 63,739,472.64 | 50,943,154.29 |
其中:应收票据 | - | - | |
应收账款 | 63,739,472.64 | 50,943,154.29 | |
预付款项 | 七.4 | 146,109,754.83 | 307,430,863.75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5 | 670,262,020.90 | 722,945,681.01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 |
应收股利 |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6 | 12,886,655,119.20 | 8,707,873,279.14 |
持有待售资产 | 七.7 | 61,105,972.65 | 46,525,280.53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8 | 408,096,300.08 | 526,441,199.97 |
流动资产合计 | 16,865,143,721.00 | 15,439,105,391.02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七.9 | 71,375,000.00 | 18,350,000.00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0 | 89,275,863.73 | 24,258,931.50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11 | 3,087,843,143.59 | 3,094,093,236.95 |
固定资产 | 七.12 | 876,965,590.91 | 946,877,903.97 |
在建工程 | 七.13 | 26,867,200.27 | 27,075,491.72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七.14 | 152,242,818.12 | 110,629,996.81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15 | 99,773,934.09 | 162,222,722.0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16 | 501,415,595.51 | 355,452,633.8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17 | 16,400,164.82 | 429,200.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922,159,311.04 | 4,739,390,116.79 | |
资产总计 | 21,787,303,032.04 | 20,178,495,507.81 | |
流动负债: |
短期借款 | 七.18 | 2,037,984,362.42 | 620,000,00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拆入资金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七.19 | 2,565,318,591.51 | 2,880,555,485.64 |
预收款项 | 七.20 | 3,190,368,857.83 | 2,982,863,238.91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21 | 84,645,789.17 | 68,011,050.66 |
应交税费 | 七.22 | 638,063,337.40 | 518,178,124.21 |
其他应付款 | 七.23 | 1,413,198,945.67 | 1,637,723,636.49 |
其中:应付利息 | 73,343,355.16 | 6,487,810.70 | |
应付股利 | 20,090,000.00 | 20,090,000.00 | |
应付分保账款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24 | 2,206,018,134.36 | 877,625,393.12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25 | 1,248,659,841.54 | 891,069,143.37 |
流动负债合计 | 13,384,257,859.90 | 10,476,026,072.40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七.26 | 1,879,431,323.69 | 787,521,248.15 |
应付债券 | 七.27 | 1,056,202,205.99 | 695,218,066.96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29 | 56,330,584.46 | 58,451,415.55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16 | 702,735.00 | 702,735.00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992,666,849.14 | 1,541,893,465.66 | |
负债合计 | 16,376,924,709.04 | 12,017,919,538.0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30 | 3,399,327,424.00 | 3,400,671,424.00 |
其他权益工具 | 七.31 | 46,948,156.43 | 42,677,074.44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32 | 14,241,100.00 | 2,528,436,927.28 |
减:库存股 | 七.33 | 16,140,860.00 | 40,579,400.00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34 | 90,170,399.45 | 154,563,511.95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35 | 1,549,493,612.96 | 1,615,390,511.0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5,084,039,832.84 | 7,701,160,048.69 | |
少数股东权益 | 326,338,490.16 | 459,415,921.0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410,378,323.00 | 8,160,575,969.7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1,787,303,032.04 | 20,178,495,507.81 |
法定代表人:翟美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谈惠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杜艳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378,356,225.94 | 2,161,918,188.70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145,916,000.12 | 68,224,000.00 | |
其中: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45,916,000.12 | 68,224,000.00 | |
预付款项 | 179,921.00 | 126,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1 | 7,879,572,342.98 | 4,174,053,789.97 |
其中:应收利息 | 152,353,921.75 | 139,372,601.89 | |
应收股利 | 465,970,127.69 | 200,899,127.69 | |
存货 | 127,799,694.00 | 127,799,694.00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9,531,824,184.04 | 6,532,121,672.67 | |
非流动资产: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43,000,000.00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2 | 2,551,974,627.54 | 2,424,595,876.38 |
投资性房地产 | 306,711,016.31 | 317,393,681.39 | |
固定资产 | 3,139,587.63 | 3,539,470.83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3,397,588.18 | 3,207,470.70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90,010,00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908,222,819.66 | 2,938,746,499.30 | |
资产总计 | 12,440,047,003.70 | 9,470,868,171.97 | |
流动负债: |
短期借款 | 1,225,886,700.00 | 100,000,000.00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237,750.00 | 44,950.00 | |
预收款项 | 39,192,342.50 | 39,147,366.48 | |
应付职工薪酬 | 8,927,180.84 | 8,707,162.24 | |
应交税费 | 2,484,290.48 | 4,034,204.31 | |
其他应付款 | 4,103,209,623.75 | 1,704,805,593.57 | |
其中:应付利息 | 150,366,013.16 | 27,832,832.92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42,898,634.36 | 58,545,243.12 | |
其他流动负债 | 26,022,260.92 | 9,707,547.52 | |
流动负债合计 | 6,548,858,782.85 | 1,924,992,067.24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825,933,291.57 | 153,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1,056,202,205.99 | 695,218,066.96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882,135,497.56 | 848,218,066.96 | |
负债合计 | 8,430,994,280.41 | 2,773,210,134.2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3,399,327,424.00 | 3,400,671,424.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46,948,156.43 | 42,677,074.44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4,241,100.00 | 2,481,883,744.17 | |
减:库存股 | 16,140,860.00 | 40,579,400.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50,742,799.69 | 135,727,039.06 | |
未分配利润 | 413,934,103.17 | 677,278,156.1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009,052,723.29 | 6,697,658,037.7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2,440,047,003.70 | 9,470,868,171.97 |
法定代表人:翟美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谈惠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杜艳
合并利润表
201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总收入 | 4,135,388,048.19 | 4,710,585,163.55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36 | 4,135,388,048.19 | 4,710,585,163.55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3,610,565,515.27 | 3,583,699,985.94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36 | 1,996,077,003.57 | 2,351,539,887.72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37 | 533,684,379.55 | 488,282,994.49 |
销售费用 | 七.38 | 346,152,731.08 | 332,596,265.32 |
管理费用 | 七.39 | 395,374,063.22 | 323,619,043.54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七.40 | 338,980,756.44 | 135,018,578.31 |
其中:利息费用 | 377,839,798.41 | 184,043,408.64 | |
利息收入 | 37,130,959.06 | 44,696,412.65 | |
资产减值损失 | 七.41 | 296,581.41 | -47,356,783.44 |
加:其他收益 | 七.42 | 2,530,071.09 | 12,747,668.03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43 | 70,949,344.06 | -9,848,918.8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65,016,932.23 | -19,341,414.93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44 | -2,650,725.79 | 1,865,488.23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45 | 50,951,452.64 | 24,084,462.77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46,602,674.92 | 1,155,733,877.81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46 | 10,800,082.97 | 23,806,695.16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47 | 17,299,153.19 | 6,367,521.07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40,103,604.70 | 1,173,173,051.90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48 | 233,585,815.60 | 297,024,591.31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06,517,789.10 | 876,148,460.59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406,517,789.10 | 876,148,460.59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08,850,460.33 | 833,248,410.94 | |
2.少数股东损益 | -102,332,671.23 | 42,900,049.65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6.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406,517,789.10 | 876,148,460.59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508,850,460.33 | 833,248,410.94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02,332,671.23 | 42,900,049.65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493 | 0.2490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493 | 0.2490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997,248.65 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28,266,724.02 元。
法定代表人:翟美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谈惠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杜艳
母公司利润表201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3 | 143,206,229.05 | 100,238,920.46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3 | 26,578,515.12 | 23,621,525.04 |
税金及附加 | 6,738,111.03 | 8,551,748.60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72,625,625.85 | 47,794,329.95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79,825,908.84 | -45,357,899.21 | |
其中:利息费用 | 281,515,615.64 | 114,479,825.41 | |
利息收入 | 201,809,298.98 | 159,935,015.88 | |
资产减值损失 | 280,906.98 | 4,471.75 | |
加:其他收益 | 545,568.74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4 | 354,235,293.23 | 480,200,683.9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314,024.75 | -382,509.57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11,392,454.46 | 546,370,997.06 | |
加:营业外收入 | 11,090.00 | 800.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239.0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11,403,305.46 | 546,371,797.06 |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11,403,305.46 | 546,371,797.06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11,403,305.46 | 546,371,797.06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 |||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 |||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6.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11,403,305.46 | 546,371,797.06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法定代表人:翟美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谈惠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杜艳
合并现金流量表201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4,311,053,193.48 | 4,186,755,111.66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49.(1) | 192,967,639.69 | 401,369,859.9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504,020,833.17 | 4,588,124,971.6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969,064,488.58 | 2,370,780,403.10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03,889,021.19 | 355,060,789.4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92,065,774.54 | 724,993,453.1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49.(2) | 480,098,137.32 | 693,030,798.1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445,117,421.63 | 4,143,865,443.8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41,096,588.46 | 444,259,527.7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87,600,000.00 | 106,015,465.02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363,701.72 | 836,198.01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43,625,046.34 | 106,372,038.29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790,200.68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49.(3) | 91,83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37,378,948.74 | 305,053,701.3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8,341,106.36 | 58,561,330.56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27,025,000.00 | 97,31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2,533,040,000.00 | 700,000,0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49.(4) | 20,520,120.71 | 6,900,00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878,926,227.07 | 862,771,330.5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41,547,278.33 | -557,717,629.2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349,999,756.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298,223,605.54 | 1,348,940,000.00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1,06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49.(5) | 70,000,000.00 | 295,511,808.7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428,223,605.54 | 3,994,451,564.75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157,518,228.70 | 936,811,470.65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852,203,252.12 | 668,975,141.30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15,000,00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49.(6) | 629,878,485.03 | 186,269,033.8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639,599,965.85 | 1,792,055,645.8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88,623,639.69 | 2,202,395,918.9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594,020,227.10 | 2,088,937,817.5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956,332,644.47 | 2,867,394,826.97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362,312,417.37 | 4,956,332,644.47 |
法定代表人:翟美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谈惠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杜艳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5,397,916.11 | 64,646,386.15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220,498.75 | 49,367,491.0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7,618,414.86 | 114,013,877.1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495,587.95 | 2,142,977.35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6,968,594.25 | 28,139,834.9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6,297,637.27 | 17,965,576.4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5,789,898.14 | 167,289,284.8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3,551,717.61 | 215,537,673.5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933,302.75 | -101,523,796.36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6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4,459,117.30 | 58,000,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015.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790,200.68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8,701,873.03 | 837,348,793.1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73,953,206.01 | 895,348,793.1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622,938.94 | 2,819,497.5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03,000,000.00 | 10,82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2,520,640,000.00 | 835,079,45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205,979,256.57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931,242,195.51 | 848,718,947.5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57,288,989.50 | 46,629,845.5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349,999,756.00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465,586,700.00 | 100,000,000.00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1,06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96,159,503.79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821,746,203.79 | 2,449,999,756.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89,995,119.55 | 417,638,233.18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74,912,154.02 | 461,727,780.73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2,048,691.83 | 305,693,157.74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96,955,965.40 | 1,185,059,171.6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24,790,238.39 | 1,264,940,584.3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88,432,053.86 | 1,210,046,633.52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161,918,188.70 | 951,871,555.18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73,486,134.84 | 2,161,918,188.70 |
法定代表人:翟美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谈惠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杜艳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400,671,424.00 | 42,677,074.44 | 2,389,149,988.50 | 40,579,400.00 | 154,563,511.95 | 1,716,427,243.77 | 422,242,963.60 | 8,085,152,806.2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139,286,938.78 | -101,036,732.75 | 37,172,957.46 | 75,423,163.49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400,671,424.00 | 42,677,074.44 | 2,528,436,927.28 | 40,579,400.00 | 154,563,511.95 | 1,615,390,511.02 | 459,415,921.06 | 8,160,575,969.7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344,000.00 | 4,271,081.99 | -2,514,195,827.28 | -24,438,540.00 | -64,393,112.50 | -65,896,898.06 | -133,077,430.90 | -2,750,197,646.7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08,850,460.33 | -102,332,671.23 | 406,517,789.1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344,000.00 | 4,271,081.99 | -2,514,195,827.28 | -24,438,540.00 | -95,533,443.05 | -30,744,759.67 | -2,613,108,408.01 | ||||||
1.所有者投 |
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271,081.99 | 4,271,081.99 | |||||||||||
4.其他 | -1,344,000.00 | -2,514,195,827.28 | -24,438,540.00 | -95,533,443.05 | -30,744,759.67 | -2,617,379,490.00 | |||||||
(三)利润分配 | 31,140,330.55 | -574,747,358.39 | -543,607,027.8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1,140,330.55 | -31,140,330.55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43,607,027.84 | -543,607,027.84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399,327,424.00 | 46,948,156.43 | 14,241,100.00 | 16,140,860.00 | 90,170,399.45 | 1,549,493,612.96 | 326,338,490.16 | 5,410,378,323.00 |
项目 | 上期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812,919,224.00 | 33,080,348.39 | 686,920,730.25 | 73,232,800.00 | 99,926,332.24 | 1,328,329,099.19 | 405,959,207.96 | 5,293,902,142.0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139,286,938.78 | -117,687,162.76 | 25,556,663.45 | 47,156,439.47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812,919,224.00 | 33,080,348.39 | 826,207,669.03 | 73,232,800.00 | 99,926,332.24 | 1,210,641,936.43 | 431,515,871.41 | 5,341,058,581.5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87,752,200.00 | 9,596,726.05 | 1,702,229,258.25 | -32,653,400.00 | 54,637,179.71 | 404,748,574.59 | 27,900,049.65 | 2,819,517,388.2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33,248,410.94 | 42,900,049.65 | 876,148,460.5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87,752,200.00 | 9,596,726.05 | 1,702,229,258.25 | -32,653,400.00 | 2,332,231,584.3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590,452,200.00 | 1,705,019,258.25 | 2,295,471,458.25 | ||||||||||
2.其他权益工 |
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9,596,726.05 | 9,596,726.05 | |||||||||||
4.其他 | -2,700,000.00 | -2,790,000.00 | -32,653,400.00 | 27,163,400.00 | |||||||||
(三)利润分配 | 54,637,179.71 | -428,499,836.35 | -15,000,000.00 | -388,862,656.6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54,637,179.71 | -54,637,179.71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73,862,656.64 | -15,000,000.00 | -388,862,656.64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400,671,424.00 | 42,677,074.44 | 2,528,436,927.28 | 40,579,400.00 | 154,563,511.95 | 1,615,390,511.02 | 459,415,921.06 | 8,160,575,969.75 |
法定代表人:翟美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谈惠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杜艳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400,671,424.00 | 42,677,074.44 | 2,481,883,744.17 | 40,579,400.00 | - | 135,727,039.06 | 677,278,156.10 | 6,697,658,037.7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400,671,424.00 | 42,677,074.44 | 2,481,883,744.17 | 40,579,400.00 | 135,727,039.06 | 677,278,156.10 | 6,697,658,037.7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344,000.00 | 4,271,081.99 | -2,467,642,644.17 | -24,438,540.00 | 15,015,760.63 | -263,344,052.93 | -2,688,605,314.4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11,403,305.46 | 311,403,305.4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344,000.00 | 4,271,081.99 | -2,467,642,644.17 | -24,438,540.00 | -16,124,569.92 | -2,456,401,592.1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271,081.99 | 4,271,081.99 | |||||||||
4.其他 | -1,344,000.00 | -2,467,642,644.17 | -24,438,540.00 | -16,124,569.92 | -2,460,672,674.09 | ||||||
(三)利润分配 | 31,140,330.55 | -574,747,358.39 | -543,607,027.8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1,140,330.55 | -31,140,330.55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43,607,027.84 | -543,607,027.84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
(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399,327,424.00 | 46,948,156.43 | 14,241,100.00 | 16,140,860.00 | 150,742,799.69 | 413,934,103.17 | 4,009,052,723.29 |
项目 | 上期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812,919,224.00 | 33,080,348.39 | 779,654,485.92 | 73,232,800.00 | 81,089,859.35 | 559,406,195.39 | 4,192,917,313.0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812,919,224.00 | 33,080,348.39 | 779,654,485.92 | 73,232,800.00 | 81,089,859.35 | 559,406,195.39 | 4,192,917,313.0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87,752,200.00 | 9,596,726.05 | 1,702,229,258.25 | -32,653,400.00 | 54,637,179.71 | 117,871,960.71 | 2,504,740,724.7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46,371,797.06 | 546,371,797.0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87,752,200.00 | 9,596,726.05 | 1,702,229,258.25 | -32,653,400.00 | 2,332,231,584.3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590,452,200.00 | 1,705,019,258.25 | 2,295,471,458.25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 | 9,596,726.05 | 9,596,726.05 |
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2,700,000.00 | -2,790,000.00 | -32,653,400.00 | 27,163,400.00 | |||||||
(三)利润分配 | 54,637,179.71 | -428,499,836.35 | -373,862,656.6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54,637,179.71 | -54,637,179.71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73,862,656.64 | -373,862,656.64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400,671,424.00 | 42,677,074.44 | 2,481,883,744.17 | 40,579,400.00 | 135,727,039.06 | 677,278,156.10 | 6,697,658,037.77 |
法定代表人:翟美卿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谈惠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杜艳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适用 □不适用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经山东临沂地区体制改革委员会临体改[1993]第28 号文批准,于1994 年1 月30 日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注册地在广东省深圳市,总部位于广东省广州市。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主要的经营业务包括: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从事建筑工程和装饰工程的施工(须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后方可经营);企业形象策划;酒店管理;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教育咨询服务、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国内贸易;柜台出租;供应链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不含限制项目);仓储服务;营养健康咨询服务;医院管理、疗养院、养老服务。
本公司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于2019年4 月19日已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子公司的详细情况参见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详细情况参见附注(六)“合并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编制基础
本集团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此外,本集团还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持续经营
本集团对自2018年12月31日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本财务报表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公允价值是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无论公允价值是可观察到的还是采用估值技术估计的,在本财务报表中计量或披露的公允价值均在此基础上予以确定。
对于以交易价格作为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且在公允价值后续计量中使用了涉及不可观察输入值的估值技术的金融资产,在估值过程中校正该估值技术,以使估值技术确定的初始确认结果与交易价格相等。
公允价值计量基于公允价值的输入值的可观察程度以及该等输入值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的重要性,被划分为三个层次:
·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18年12月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8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适用 □不适用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子公司,其营业周期超过12 个月,该等子公司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集团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集团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5.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合并日其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当合并协议中约定根据未来或有事项的发生,购买方需追加/要求返还之前已经支付的合并对价时,本集团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确认为一项负债/资产,作为企业合并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对于资产/负债性质的或有对价,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计量,发生的变化或调整按照合并日的处理调整留存收益或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5.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及商誉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合并。
合并成本指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和发行的权益性工具的公允价值。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在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
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作为一项资产确认为商誉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计入当期损益。
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并按照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计量。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子公司的合并起始于本集团获得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终止于本集团丧失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
对于本集团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丧失控制权的日期)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自购买日(取得控制权的日期)起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无论该项企业合并发生在报告期的任一时点,视同该子公司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集团的合并范围,其自报告期最早期间期初或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子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按照本公司统一规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厘定。本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于合并时抵销。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
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但没有丧失对该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作为权益性交易核算,调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以反映其在子公司中相关权益的变化。少数股东权益的调整额与支付/收到对价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该分类通过考虑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
同条款等因素根据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确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具体参见附注(三)“13.3.2. 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根据共同经营的安排确认本集团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确认本集团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集团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集团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集团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本集团按照适用于特定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的规定核算确认的与共同经营相关的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
本集团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本集团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集团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本集团按其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金融工具√适用 □不适用
在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或者在交易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
9.1 实际利率法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集团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折价或溢价等。
9.2 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
9.2.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1)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2)初始确认时即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集团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3)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2)本集团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对该金融资产所在的金融资产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符合条件的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9.2.2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集团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9.2.3贷款和应收款项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本集团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
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9.2.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9.3 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到的各项事项: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3) 本集团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者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导致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6) 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包括:
- 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 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经济出现了可能导致该组金融资产无法支付的状况;(7) 权益工具发行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8) 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9) 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减值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按照该金融资产的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但金融资产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本集团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转回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减值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予转回。
9.4 金融资产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若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9.5 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集团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9.5.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负债:(1)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回购;(2)初始确认时即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集团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3)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可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和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2)本集团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负债所在的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符合条件的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9.5.2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除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外的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9.5.3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减直接归属的交易费用进行初始确认,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 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9.6 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集团(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9.7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9.8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集团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本集团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股东权益总额。
10. 应收款项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 本集团将金额为人民币100万元(含人民币100万元)的应收款项认定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本集团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
(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账龄分析法、余额百分比法、其他方法) | |
组合一 | 本组合主要包括应收关联方的款项、应收政府部门及合作方的款项。对于本组 |
合,不计提坏账准备。 | |
组合二 | 本组合主要包括应收押金和保证金。对于本组合,按期末余额1%计提坏账准备。 |
组合三 | 本组合为除组合一和组合二之外的应收款项。 对于本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
组合三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适用 □不适用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6 | 6 |
1-2年 | 6 | 6 |
2-3年 | 6 | 6 |
3年以上 | 6 | 6 |
3-4年 | 6 | 6 |
4-5年 | 6 | 6 |
5年以上 | 100 | 100 |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适用 □不适用
组合名称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押金保证金 | 1 | 1 |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适用 √不适用
(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 有证据表明应收款项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应收款项账面价值存在显著差异。 |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 个别认定法 |
11. 存货√适用 □不适用
11.1 存货的分类
本集团的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开发成本、开发产品(包括意图出售而暂时出租的开发产品)、拟开发土地及土地一级开发成本等。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开发产品的成本包括土地出让金、基础配套设施支出、建筑安装工程支出、开发项目完工之前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开发过程中的其他相关费用。拟开发土地为本集团购入计划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土地使用权,开始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开发时,转入“开发成本”项目。土地一级开发成本为本集团与其他方合作进行一级土地开发项目而形成的开发成本。
11.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原材料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其余存货发出时,采用个别计价法计
价。
11.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存货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1.4 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11.5 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酒店业的低值易耗品采用五五摊销法进行摊销,其他的低值易耗品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2. 持有待售资产√适用 □不适用
当本集团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时,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分类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集团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本集团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减记账面价值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恢复以前减记的金额,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13. 长期股权投资√适用 □不适用
13.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时,已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
决权因素。
13.2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13.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13.3.1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母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主体。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13.3.2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联营企业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
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13.4长期股权投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4.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一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5.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直线法 | 20-60 | 0-5 | 1.67-5 |
通用设备 | 直线法 | 3-5 | 5 | 19-31.67 |
运输工具 | 直线法 | 3-10 | 5 | 9.5-31.67 |
电子设备及其他设备 | 直线法 | 3-5 | 5 | 19-31.67 |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集团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其他说明
当固定资产处置时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6. 在建工程√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不计提折旧。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17. 借款费用√适用 □不适用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18.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包括本集团固定资产或拟开发自用固定资产占用的土地使用权、软件等。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各类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如下:
类别 | 摊销方法 | 使用寿命(年) | 残值率(%) |
土地使用权 | 直线法 | 40-50 | 0 |
软件 | 直线法 | 3-10 | 0 |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资产减值√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该等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单项资产为基础,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则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为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
如果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0. 长期待摊费用√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和土地租赁费,其中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预计受益期3-20 年分期平均摊销。
21.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集团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本集团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确认相应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全部为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
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2. 预计负债√适用 □不适用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以及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确认为预计负债。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如果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则以预计未来现金流出折现后的金额确定最佳估计数。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23. 股份支付√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集团的股份支付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23.1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对于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本集团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其他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其他权益工具。
23.2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的会计处理
本集团在收到股份支付计划所授予的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时,按照收到的认购款确认股本和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同时就回购义务全额确认一项负债并确认库存股。
23.3 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集团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集团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集团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其他权益工具。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集团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
的取消处理。
24. 收入√适用 □不适用
24.1 商品销售收入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本集团按照从买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商品销售收入金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商品销售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房地产销售是以本集团房地产竣工验收合格(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签订了不可逆转的销售合同或其他结算通知书,取得了买方付款证明(其中选择银行按揭的,收到首期款并办好按揭手续;不选择银行按揭自行付款的,收到50%以上房款),发出收楼通知之约定期限内前来收楼时或在销售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因业主原因未及时办手续的视同收楼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24.2 提供劳务收入
在提供劳务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提供劳务收入的实现。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如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24.3 利息收入
按照他人使用本集团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5. 政府补助√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5.1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的政府补助中的本公司之子公司长春东北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置业”)收到的长春市二道区科学技术局拨款和长沙香江商贸物流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物流”)收到的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拨款,由于上述款项分别用于长春置业的人
防工程建设和长沙物流长沙高岭国际商贸城一期的开发建设,该等政府补助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25.2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的政府补助中的本公司之子公司广州市番禺锦绣香江幼儿园(以下简称“番禺幼儿园”)、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锦绣香江华府幼儿园(以下简称“华府幼儿园”)、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锦绣香江丹桂幼儿园(以下简称“丹桂幼儿园”)、广州市番禺区香江育才实验学校(以下简称“番禺香江学校”)收到的教育经费补助,由于上述款项与日常经营相关,该等政府补助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将难以区分性质的政府补助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集团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26. 所得税√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26.1 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26.2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一般情况下所有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但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与商誉的初始确认相关的,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集团确认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只有当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本集团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除与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6.3 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集团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27.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27.1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7.2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金额较大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额较小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8. 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的重要判断和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运用本附注(三)所描述的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集团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集团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作出的。实际的结果可能与本集团的估计存在差异。
本集团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
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资产负债表日,会计估计中很可能导致未来期间资产、负债账面价值做出重大调整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性主要有:
1.存货可变现净值
本集团的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是指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如果管理层对存货的估计售价、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进行重新修订,修订后的估计售价低于目前采用的估计售价,或修订后的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高于目前采用的估计,本集团需对存货增加计提跌价准备。如果管理层对存货的估计售价、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进行重新修订,修订后的估计售价高于目前采用的估计售价,或修订后的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低于目前采用的估计,本集团需对存货转回原已计提跌价准备。
如实际售价、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高于或低于管理层的估计,则本集团于相应的会计期间将相关影响在利润表中予以确认。
2.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以前年度未弥补的可抵扣税务亏损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基于将来很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部分可抵扣税务亏损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集团对此部分可利用的可抵扣税务亏损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需要运用判断和估计,如重新估计结果与现有估计存在差异,该差异将会影响估计改变期间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当期损益。
3.土地增值税
按照中国相关税法规定,本集团需缴纳土地增值税。于资产负债表日,地方税务机关尚未对部分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出具清算审核意见书。本集团依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销售房地产的计税收入以及可扣除的土地成本、房地产开发成本、利息费用、开发费用等计算应纳土地增值税额并入账。如果地方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土地增值税额与原入账金额不一致,该差异将计入完成土地增值税清算的会计期间。
29.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本集团从编制2018 年度财务报表起执行财政部于2018 年6 月15 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以下简称“财会15 号文件”)。财会15号文件对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列报项目进行了修订,新增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研发费用”行项目,修订了“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管理费用”行项目的列报内容,减少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固定资产清理”、“工程物资”、“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及“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其中: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行
项目进行列报,调整了利润表部分项目的列报位置。对于上述列报项目的变更,本集团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上年比较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开始适用的时点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及坏账计提比例 | 董事会会议批准 | 2018 年1 月1 日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本年计提金额增加人民币53,017.41元,资产减值损失(坏账损失)本年发生额增加人民币53,017.41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本年计提金额减少人民币1,460,821.86元,资产减值损失(坏账损失)本年发生额减少人民币1,460,821.86元。 |
其他说明
为更加合理反映本集团应收款项的坏账风险,并完善应收款项集中化管理。本集团调整了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及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该项会计估计变更于2018年4月11日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从2018 年1 月1 日起开始适用。该项会计估计变更后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及其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附注(三)、10.变更前的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及其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列示如下:
组合一 | 本组合主要包括应收关联方的款项、应收政府部门及合作方的款项。对于本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 |
组合二 | 本组合包括本集团商贸运营的子公司的应收押金、保证金、备用金,对于本组合,按期末余额1%计提坏账准备。 |
组合三 | 本组合为本集团非商贸运营的子公司除组合一之外的应收款项。对于本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
组合四 | 本组合为本集团商贸运营的子公司除组合一和组合二之外的应收款项。对于本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
组合三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含1年) | 6 | 6 |
1-2年 | 6 | 6 |
2-3年 | 6 | 6 |
3年以上 | 6 | 6 |
3-4年 | 6 | 6 |
4-5年 | 6 | 6 |
5年以上 | 100 | 100 |
组合四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1年以内 | 5 | 5 |
1至2年 | 15 | 15 |
2至3年 | 25 | 25 |
3年以上 | 50 | 50 |
该项会计估计变更对本年财务报表的影响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本年计提金额增加人民币53,017.41 元,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本年计提金额减少人民币1,460,821.86 元,资产减值损失(坏账损失)本年发生额减少人民币1,407,804.45元。
30.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1. 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照销项税额抵扣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确定,销项税额按照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规定税率计算 | 3%、5%、6%、10%、11%、16% 或17%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营业额 | 5%或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税额 | 1%-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或25% |
土地增值税 | 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 | 超率累进税率30%-60% |
房产税 | 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或房产租金收入 | 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或8.13% |
城镇土地使用税(注4) | 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 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适用税额标准 |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税额 | 3%及2% |
注1: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3月23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从事的房地产开发经营等业务自2016 年5 月1 日起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于房地产老项目和建筑工程老项目,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缴增值税。
注 2: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018 年4 月4 日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自2018年5月1日起,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和10%。
注3: 本公司及房地产子公司按照各地税务机关规定的预缴比例预缴土地增值税,并按照有关规定按项目实际增值额和规定税率进行清算,对预缴的土地增值税款多退少补。
注4: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适用税额标准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2. 税收优惠√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之子公司珠海横琴新区灵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琴灵动”)系位于广东横琴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14年3月25日颁布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横琴新区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4]26 号)规定,横琴灵动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期间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之子公司天津森岛宝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岛宝地”)及天津宝坻区香江供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供热”)兼营供热服务,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 年8 月24 日颁布的《财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94 号)规定,自2016 年1 月1日至2018年供暖期结束,对向居民个人供热而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免缴增值税,对居民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和土地免缴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
本公司之子公司广州香江疗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疗养院”)于2014 年1 月14日取得有效期为5 年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根据财税[2016]36 号,对提供的医疗服务免缴增值税。
本公司之子公司天津市锦绣年华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绣养老”)属于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含人民币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 其他□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8,125,287.89 | 2,857,758.04 |
银行存款 | 2,516,433,301.47 | 4,953,474,886.43 |
其他货币资金 | 99,263,631.39 | 112,609,702.12 |
合计 | 2,623,822,220.75 | 5,068,942,346.59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其他说明
注1:2018年末银行存款中包括银行贷款质押款项人民币150,000,000.00元(年初数:
无)和诉讼冻结款项人民币12,246,171.99元(年初数:无)。
注2:2018年末其他货币资金包括未结按揭贷款余额保证金人民币74,762,150.88 元(年初数:人民币90,238,813.06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人民币15,511,628.73 元(年初数:
人民币13,502,925.77元)、履约保证金人民币8,338,251.78 元(年初数:人民币8,302,763.29元)以及电费担保金人民币651,600.00元(年初数:人民币565,200.00元)。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352,859.95 | 8,003,585.74 |
其中:债务工具投资 | ||
权益工具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其他 | 5,352,859.95 | 8,003,585.74 |
合计 | 5,352,859.95 | 8,003,585.74 |
3、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0 | 0 |
应收账款 | 63,739,472.64 | 50,943,154.29 |
合计 | 63,739,472.64 | 50,943,154.2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
(2).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4).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适用 √不适用
(5).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69,153,407.19 | 100 | 5,413,934.55 | 7.83 | 63,739,472.64 | 55,597,162.37 | 100 | 4,654,008.08 | 8.37 | 50,943,154.29 |
组合一 | 147,491.54 | 0.27 | 147,491.54 | |||||||
组合二 | ||||||||||
组合三 | 69,153,407.19 | 100 | 5,413,934.55 | 7.83 | 63,739,472.64 | 55,449,670.83 | 99.73 | 4,654,008.08 | 8.39 | 50,795,662.75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合计 | 69,153,407.19 | / | 5,413,934.55 | / | 63,739,472.64 | 55,597,162.37 | / | 4,654,008.08 | / | 50,943,154.29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适用 √不适用组合三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36,998,583.49 | 2,033,005.67 | 5.49 |
1至2年 | 11,256,563.14 | 675,393.79 | 6 |
2至3年 | 12,476,898.64 | 748,613.92 | 6 |
3至4年 | 48,674.27 | 2,920.46 | 6 |
4至5年 | 6,828,390.37 | 409,703.43 | 6 |
5年以上 | 1,544,297.28 | 1,544,297.28 | 100 |
合计 | 69,153,407.19 | 5,413,934.55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一:
本组合主要包括应收关联方的款项、应收政府部门及合作方的款项。对于本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组合二:
本组合主要包括押金、保证金。对于该组合,按年末余额1%计提坏账准备组合三:
本组合为除组合一及组合二之外的应收款项。对于本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1,067,036.93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307,110.46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年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年末余额 |
客户1 | 3,650,000.00 | 5.28 | 219,000.00 |
客户2 | 2,500,000.00 | 3.62 | 150,000.00 |
客户3 | 2,184,904.00 | 3.16 | 131,094.24 |
客户4 | 1,900,000.00 | 2.75 | 114,000.00 |
客户5 | 1,838,466.00 | 2.66 | 110,307.96 |
合计 | 12,073,370.00 | 17.47 | 724,402.20 |
(5).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6).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49,700,308.78 | 34.01 | 213,731,289.68 | 69.52 |
1至2年 | 11,186,051.82 | 7.66 | 20,531,489.93 | 6.68 |
2至3年 | 12,216,512.96 | 8.36 | 12,051,401.29 | 3.92 |
3年以上 | 73,006,881.27 | 49.97 | 61,116,682.85 | 19.88 |
合计 | 146,109,754.83 | 100 | 307,430,863.75 | 1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年末余额中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株洲市土地储备中心土地购买款,由于尚未办理土地移交手续故尚未结算。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年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株洲市土地储备中心 | 82,790,000.00 | 56.66 |
深圳市中恒电梯有限公司 | 15,746,173.06 | 10.78 |
湖南铭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500,000.00 | 2.4 |
天津泰达滨海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2,391,409.07 | 1.64 |
上海美千居建材商场有限公司 | 1,455,371.00 | 1 |
合计 | 105,882,953.13 | 72.48 |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应收款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0 | 0 |
应收股利 | 0 | 0 |
其他应收款 | 670,262,020.90 | 722,945,681.01 |
合计 | 670,262,020.90 | 722,945,681.0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2).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6).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4,852,878.88 | 0.7 | 4,852,878.88 | 100 | - | 4,852,878.88 | 0.65 | 4,852,878.88 | 100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688,602,983.10 | 99.3 | 18,340,962.20 | 2.66 | 670,262,020.90 | 740,144,765.79 | 99.35 | 17,199,084.78 | 2.32 | 722,945,681.01 |
组合一 | 443,729,870.37 | 63.99 | - | - | 443,729,870.37 | 516,269,744.65 | 69.3 | - | - | 516,269,744.65 |
组合二 | 110,699,555.65 | 15.96 | 1,106,995.56 | 1 | 109,592,560.09 | 46,469,532.21 | 6.24 | 464,695.32 | 1 | 46,004,836.89 |
组合三 | 134,173,557.08 | 19.35 | 17,233,966.64 | 12.84 | 116,939,590.44 | 177,405,488.93 | 23.81 | 16,734,389.46 | 9.43 | 160,671,099.47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合计 | 693,455,861.98 | / | 23,193,841.08 | / | 670,262,020.90 | 744,997,644.67 | / | 22,051,963.66 | / | 722,945,681.01 |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临沂上赢实业有限公司 | 4,852,878.88 | 4,852,878.88 | 100 | 不可收回 |
合计 | 4,852,878.88 | 4,852,878.88 | / | / |
组合三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34,928,389.87 | 1,436,876.37 | 4.11 |
1至2年 | 33,141,682.00 | 1,988,500.92 | 6 |
2至3年 | 26,509,978.57 | 1,590,598.71 | 6 |
3至4年 | 27,902,479.23 | 1,674,148.75 | 6 |
4至5年 | 1,220,410.13 | 73,224.61 | 6 |
5年以上 | 10,470,617.28 | 10,470,617.28 | 100 |
合计 | 134,173,557.08 | 17,233,966.64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一:
本组合主要包括应收关联方的款项、应收政府部门及合作方的款项。对于本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组合二:
本组合主要包括押金、保证金。对于该组合,按年末余额1%计提坏账准备组合三:
本组合为除组合一及组合二之外的应收款项。对于本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二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余额百分比 | 期末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押金\保证金组合 | 110,699,555.65 | 1,106,995.56 | 1 |
合计 | 110,699,555.65 | 1,106,995.56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一:
本组合主要包括应收关联方的款项、应收政府部门及合作方的款项。对于本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组合二:
本组合主要包括押金、保证金。对于该组合,按年末余额1%计提坏账准备组合三:
本组合为除组合一及组合二之外的应收款项。对于本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适用 √不适用
(7).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单位往来 | 595,869,761.51 | 641,948,109.50 |
个人往来 | 4,694,941.25 | 3,178,172.42 |
其他 | 92,891,159.22 | 99,871,362.75 |
合计 | 693,455,861.98 | 744,997,644.67 |
(8).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4,863,411.51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3,721,534.09元。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9).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0).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长沙江北投资有限公司 | 代垫土地拆迁款 | 300,000,000.00 | 2年以内 | 43.26 |
连云港市云城房地产交易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及项目进度保证金 | 44,093,236.00 | 3年以内 | 6.36 | |
南通五建控股集团 |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45,474,372.10 | 1年以内 | 6.56 | |
株洲云龙示范区房产局 | 项目开发保证金 | 11,410,000.00 | 2年以内 | 1.65 | |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 信托贷款保障金 | 10,000,000.00 | 1年以内 | 1.44 | 100,000 |
合计 | / | 410,977,608.10 | / | 59.27 | 100,000 |
(11).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2).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3).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注:本集团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变更的情况说明详见附注(三)、29.2
6、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跌价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
开发成本 | 6,647,485,592.81 | 692,981.59 | 6,646,792,611.22 | 2,217,822,123.37 | 57,439,481.98 | 2,160,382,641.39 |
拟开发土地 | 1,151,501,153.37 | 1,151,501,153.37 | 922,761,580.29 | 922,761,580.29 | ||
开发产品 | 4,623,235,765.50 | 247,007.69 | 4,622,988,757.81 | 5,158,941,052.06 | 247,007.69 | 5,158,694,044.37 |
土地一级开发成本 | 450,608,475.46 | 450,608,475.46 | 450,704,299.68 | 450,704,299.68 |
原材料 | 9,270,554.95 | 9,270,554.95 | 2,280,807.45 | 2,280,807.45 | ||
低值易耗品 | 1,276,471.30 | 1,276,471.30 | 8,505,236.69 | 8,505,236.69 | ||
其他 | 4,217,095.09 | 4,217,095.09 | 4,544,669.27 | 4,544,669.27 | ||
合计 | 12,887,595,108.48 | 939,989.28 | 12,886,655,119.20 | 8,765,559,768.81 | 57,686,489.67 | 8,707,873,279.14 |
1、 房地产开发成本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开工时间 | 预计最近(实际)竣工时间 | 预计总投资额(人民币万元) | 年初余额(已重述) | 年末余额 |
增城翡翠绿洲项目 | 2018.09 | 2020.10 | 545,498.11 | 66,312,495.79 | 3,303,874,178.22 |
番禺锦绣香江花园 | 待确定 | 待确定 | 16,489.00 | 139,902,739.19 | 142,356,430.03 |
新乡香江城市广场 | 2010.10 | 待确定 | 20,828.00 | 149,810,954.29 | 151,351,440.22 |
成都置业香江全球家居CBD建材城 | 2010.01 | 2023.03 | 27,056.38 | 40,867,845.48 | 40,867,845.48 |
恩平锦绣香江花园 | 2008.01 | 2019.12 | 52,059.10 | 52,453,535.25 | 61,505,219.76 |
连云港锦绣香江 | 2010.01 | 2020.11 | 26,148.47 | 183,727,416.17 | 84,474,447.29 |
株洲锦绣香江湖湘文化城 | 2011.07 | 2019.04 | 85,418.50 | 458,926,437.32 | 374,961,203.70 |
武汉锦绣香江 | 2013.12 | 2020.09 | 58,453.70 | 198,675,056.61 | 106,124,159.83 |
成都繁城新都锦绣香江 | 2011.01 | 2021.10 | 26,167.00 | 65,029,774.52 | 65,029,774.52 |
来安香江南京湾项目 | 2011.10 | 2019.12 | 69,600.36 | 87,122,236.11 | 222,040,656.69 |
来安香江南京湾全球家居CBD | 2012.01 | 待确定 | 23,152.00 | 227,990,458.91 | 244,796,109.03 |
长沙高岭国际商贸城 | 2014.05 | 待确定 | 600,000.00 | 230,196,713.80 | 242,916,863.37 |
天津锦绣香江健康小镇 | 2008.06 | 2019.12 | 205,679.83 | 314,671,746.02 | 747,562,650.41 |
常德香江悦府 | 2018.03 | 2019.12 | 64,000.00 | 418,134,790.43 | |
南通香江翡翠观澜苑 | 2018.07 | 2020.09 | 110,000.00 | 431,167,786.13 | |
其他 | 116,200.00 | 2,134,713.91 | 10,322,037.70 | ||
合计 | 2,046,750.45 | 2,217,822,123.37 | 6,647,485,592.81 |
2、拟开发土地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所属子公司 | 土地面积(m2) | 年初余额(已重述) | 本年变动额 | 年末余额 | 预计开工时间 |
增城香江房地产有限公司(“增城香江”) | 20,633.51 | 3,783,968.06 | 1,632,030.45 | 5,415,998.51 | 待确定 |
广州番禺锦江房地产有限公司(“番禺锦江”) | 174,439.10 | 309,891,110.49 | 309,891,110.49 | 2020.05 | |
聊城香江光彩置业有限公司(原名:聊城香江光彩大市场有限公司)("聊城香江") | 25,333.00 | 7,299,376.64 | 7,299,376.64 | 2021.01 | |
恩平市锦江新城置业有限公司(“恩平置业”) | 5,608,183.29 | -5,608,183.29 |
武汉锦绣香江置业有限公司(“武汉香江”) | 139,313.70 | 146,057,979.92 | -6,326,767.16 | 139,731,212.76 | 2019.03 |
成都香江家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都家园”) | 5,700.00 | 12,442,223.64 | 12,442,223.64 | 2020.03 | |
株洲锦绣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株洲香江”) | 14,981.31 | 41,225,600.00 | 41,225,600.00 | 2019.04 | |
长沙物流 | 18,774.73 | 58,623,194.29 | -8,040,115.27 | 50,583,079.02 | 2020.06 |
江苏晶喆置业有限公司(原名:江苏顺友置业有限公司)(“江苏顺友”) | 32,306.00 | 140,647,418.26 | 1,920,275.00 | 142,567,693.26 | 2019.11 |
天津市森岛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森岛置业") | 156,197.52 | 49,429,614.02 | 10,197,126.73 | 59,626,740.75 | 2019.10 |
天津森岛鸿盈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森岛鸿盈") | 101,139.93 | 86,074,317.13 | -54,060,508.05 | 32,013,809.08 | 2019.02 |
森岛宝地 | 194,885.11 | 102,904,194.55 | -41,224,960.93 | 61,679,233.62 | 2020.07 |
广东裕泰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裕泰") | 63,455.04 | 289,025,075.60 | 289,025,075.60 | 2019.06 | |
合计 | 947,158.95 | 922,761,580.29 | 228,739,573.08 | 1,151,501,153.37 |
3、房地产开发产品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最近竣工时间 | 年初余额(已重述)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番禺锦绣香江花园(注2) | 2013.05 | 354,749,523.93 | 21,513,109.89 | 333,236,414.04 | |
增城翡翠绿洲项目(注1、2) | 2016.10 | 899,903,145.10 | 96,452,240.03 | 219,329,607.78 | 777,025,777.35 |
聊城光彩大市场(注4) | 2004.06 | 19,262,906.00 | 14,165,931.67 | 5,096,974.33 | |
南昌香江家居建材中心 | 2003.12 | 8,154,335.78 | 8,154,335.78 | ||
株洲锦绣香江湖湘文化城(注2、3) | 2018.09 | 2,059,678.69 | 221,172,390.83 | 189,713,063.66 | 33,519,005.86 |
保定香江好天地商业广场(注2) | 2009.12 | 2,755,017.77 | 77,398.68 | 2,677,619.09 | |
长春东北亚国际采购中心A区、B区 | 2009.09 | 13,030,895.23 | 13,030,895.23 | ||
恩平锦绣香江花园(注2) | 2014.05 | 63,850,610.99 | 5,133,808.92 | 58,716,802.07 | |
连云港锦绣香江(注2、3) | 2018.06 | 128,672,047.44 | 157,458,653.23 | 115,847,729.05 | 170,282,971.62 |
成都置业香江全球家居CBD建材城(注2) | 2011.06 | 132,644,944.03 | 1,773,080.00 | 130,871,864.03 | |
香河香江全球家居CBD项目(注2) | 2014.08 | 145,748,377.35 | 1,644,765.81 | 144,103,611.54 | |
成都家园香江全球家居CBD建材城(注2) | 2014.10 | 215,822,134.03 | 1,228,066.53 | 214,594,067.50 | |
成都繁城新都锦绣香江(注2) | 2013.12 | 110,991,342.25 | 87,959,086.41 | 23,032,255.84 | |
来安香江南京湾项目(注1) | 2014.10 | 2,409,388.33 | 14,201,889.11 | 16,611,277.44 | |
武汉华中建材家居采购中心(注2) | 2008.05 | 13,383,634.65 | 291,325.56 | 13,092,309.09 | |
来安南京湾全球家居CBD(注2) | 2016.12 | 24,336,529.33 | 16,731,953.22 | 7,604,576.11 |
来安南京湾B区品牌街(注1、2) | 2014.10 | 41,506,940.33 | 4,158,535.49 | 11,616,685.62 | 34,048,790.20 |
武汉锦绣香江(注2、3) | 2018.09 | 132,529,700.50 | 305,116,203.82 | 275,422,344.99 | 162,223,559.33 |
洛阳百年商铺(注2) | 2004.12 | 2,068,716.96 | 136,098.42 | 1,932,618.54 | |
长沙高岭国际商贸城(注2) | 2017.12 | 279,069,306.23 | 77,767,532.63 | 201,301,773.60 | |
南方国际金融传媒大厦(注2) | 2017.12 | 1,310,044,351.89 | 157,232,897.58 | 1,152,811,454.31 | |
香江商业集团华南总部(注1、2、4) | 2017.06 | 472,966,074.05 | 5,895,510.91 | 91,147,884.93 | 387,713,700.03 |
天津锦绣香江健康小镇(注1、2) | 2017.10 | 782,981,451.20 | 1,753,291.43 | 53,181,630.06 | 731,553,112.57 |
合计 | 5,158,941,052.06 | 806,208,714.85 | 1,341,914,001.41 | 4,623,235,765.50 |
注1:本年增加系竣工结算或补缴土地出让金产生的成本调整。注2:本年减少有部分系结转营业成本。注3:本年增加系本年新增完工开发产品。注4:本年减少有部分系结转至投资性房地产。
4、土地一级开发成本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开工时间 | (预计)完工时间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成都家具产业园 | 2007.10 | 待确定 | 323,371,195.46 | 323,467,019.68 |
香河家具产业园 | 2010.06 | 待确定 | 127,237,280.00 | 127,237,280.00 |
合计 | 450,608,475.46 | 450,704,299.68 |
(2). 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开发成本 | 57,439,481.98 | 56,746,500.39 | 692,981.59 | |||
开发产品 | 247,007.69 | 247,007.69 | ||||
合计 | 57,686,489.67 | 56,746,500.39 | 939,989.28 |
注:本集团本年度转回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1,605,222.48元,因房地产项目竣工实现销售而转销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55,141,277.91元。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为人民币22,153,930.25 元(上年度:人民币76,592,774.05元)。
(4).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预计处置费用 | 预计处置时间 |
持有待售资产 | 61,105,972.65 | 121,223,281.00 | 2019年 | |
减: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 ||||
合计 | 61,105,972.65 | 121,223,281.00 |
注:持有代售资产系本集团待处置的固定资产。
8、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缴税费(注1) | 408,096,300.08 | 305,156,537.00 |
理财产品 | 13,600,000.00 | |
其他(注2) | 207,684,662.97 | |
合计 | 408,096,300.08 | 526,441,199.97 |
注1:系部分子公司预缴的土地增值税及其他税费。注2:其他年初余额系本公司以资产收购方式收购广东裕泰所支付的款项,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该资产收购已完成。
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 71,375,000.00 | 71,375,000.00 | 18,350,000.00 | 18,350,000.00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 | ||||||
按成本计量的 | 71,375,000.00 | 71,375,000.00 | 18,350,000.00 | 18,350,000.00 | ||
合计 | 71,375,000.00 | 71,375,000.00 | 18,350,000.00 | 18,350,000.00 |
(2). 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 单位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在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 | 本期现金红利 | ||||||
期初 | 本期 增加 | 本期 减少 | 期末 | 期初 | 本期 增加 | 本期 减少 | 期末 | |||
广州大丰门旅游景区开发有限公司(“大丰门旅游”)(注2) | 400,000.00 | 4,000,000.00 | 4,400,000.00 | 20 | ||||||
广州国际商品展贸城股份有限公司 | 10,500,000.00 | 10,500,000.00 | 5.25 | |||||||
潼南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450,000.00 | 2,450,000.00 | 4.9 | |||||||
蓬莱民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5 | 500,000.00 | ||||||
吉安东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000,000.00 | 3,000,000.00 | 15 | |||||||
深圳市福田香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3) | 40,000,000.00 | 40,000,000.00 | 20 | 3,759,117.30 | ||||||
湖南百川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1,025,000.00 | 1,025,000.00 | 15 | |||||||
深圳极效智能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5.41 | |||||||
合计 | 18,350,000.00 | 53,025,000.00 | 71,375,000.00 | 4,259,117.30 |
注1:本集团对上述公司的股权投资年末余额为人民币71,375,000.00元,由于相关公司股权未在任何交易市场交易,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故采用成本计量。
注2:本公司之子公司增城香江持有大丰门旅游20%股权,根据该公司章程的约定,大丰门旅游设立股东会,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对于重大事项的决议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同时大丰门旅游不设董事会,仅设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执行董事,因此本集团对大丰门旅游不具有控制及重大影响。
注3:本公司于2018年1月11日与深圳市香江富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市香江富汇”)、深圳市福田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香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集团”)、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前海香江金融”)、平潭基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壹方置业(深圳)有限公司相关各方签署了合伙协议,共同成立深圳市福田香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亿元出资购买了20%的有限合伙份额。于2018年11月,全体合伙人决议将出资方式调整为分期出资,第一期实缴出资比例为已出资金额的20%,于是本公司收回上述出资款的80%。根据该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约定,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按照“先回本后分利”的分配原则,全体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收回其全部实缴出资额后,将合伙企业投资净收益的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投资净收益的80%按照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合伙企业清算出现亏损时,以各合伙人实缴出资额为限承担债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具体事项,具体事务由普通合伙人深圳市香江富汇负责。本公司无权委派代表进入投资决策委员会参与该基金的投资决策,因此本公司对该有限合伙企业不具有控制及重大影响。
(4). 报告期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5).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期末公允价值严重下跌或非暂时性下跌但未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说
明□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10、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湖南香江红星美凯龙商业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香江红星美凯龙") | 22,232,181.07 | 65,330,956.98 | 87,563,138.05 | ||||||||
英德市东方广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英德东方广场") | 177,714.56 | -177,714.56 | |||||||||
小计 | 22,409,895.63 | 65,153,242.42 | 87,563,138.05 | ||||||||
二、联营企业 | |||||||||||
深圳景江投资有限公司(“景江投资”) | 1,598,757.59 | 1,598,757.59 | |||||||||
深圳市香江全屋智能家居设计有限公司("香江全屋智能家居") | 250,278.28 | -136,310.19 | 113,968.09 | ||||||||
小计 | 1,849,035.87 | -136,310.19 | 1,712,725.68 | ||||||||
合计 | 24,258,931.50 | 65,016,932.23 | 89,275,863.73 |
11、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746,545,399.42 | 3,746,545,399.4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0,850,123.63 | 100,850,123.63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100,850,123.63 | 100,850,123.63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705,459.28 | 7,705,459.28 | ||
(1)处置 | 7,705,459.28 | 7,705,459.28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3,839,690,063.77 | 3,839,690,063.77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652,452,162.47 | 652,452,162.4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99,567,213.60 | 99,567,213.60 | ||
(1)计提或摊销 | 99,567,213.60 | 99,567,213.6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72,455.89 | 172,455.89 | ||
(1)处置 | 172,455.89 | 172,455.89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751,846,920.18 | 751,846,920.18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087,843,143.59 | 3,087,843,143.59 | ||
2.期初账面价值 | 3,094,093,236.95 | 3,094,093,236.95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长沙高岭国际商贸城一期2号交易中心 | 863,212,669.71 | 尚待办理 |
长沙高岭国际商贸城一期永久性仓库 | 77,515,851.34 | 尚待办理 |
香江商业集团华南总部 | 191,442,527.03 | 尚待办理 |
森岛置业康乃馨园区商铺 | 15,920,561.15 | 尚待办理 |
合计 | 1,148,091,609.23 |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12、 固定资产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876,965,590.91 | 946,877,903.97 |
固定资产清理 | 0 | 0 |
合计 | 876,965,590.91 | 946,877,903.9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固定资产
(2).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通用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87,491,138.30 | 60,968,063.80 | 84,625,182.23 | 59,199,255.72 | 1,292,283,640.05 |
2.本期增加金额 | 7,454,056.76 | 12,312,117.03 | 2,471,851.99 | 2,408,822.91 | 24,646,848.69 |
(1)购置 | 1,124,646.36 | 12,312,117.03 | 2,471,851.99 | 2,408,822.91 | 18,317,438.29 |
(2)在建工程转入 | 6,329,410.40 | 6,329,410.40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61,890,109.96 | 472,992.07 | 4,605,228.95 | 1,615,932.83 | 68,584,263.81 |
(1)处置或报废 | 36,677,295.94 | 472,992.07 | 4,605,228.95 | 1,615,932.83 | 43,371,449.79 |
(2) 转入持有待售资产 | 25,212,814.02 | 25,212,814.02 | |||
4.期末余额 | 1,033,055,085.10 | 72,807,188.76 | 82,491,805.27 | 59,992,145.80 | 1,248,346,224.9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72,506,469.31 | 55,423,852.11 | 73,571,590.68 | 43,903,823.98 | 345,405,736.08 |
2.本期增加金额 | 32,789,855.24 | 3,621,159.60 | 3,963,203.70 | 3,292,564.94 | 43,666,783.48 |
(1)计提 | 32,789,855.24 | 3,621,159.60 | 3,963,203.70 | 3,292,564.94 | 43,666,783.48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679,977.57 | 445,375.73 | 4,079,988.83 | 1,486,543.41 | 17,691,885.54 |
(1)处置或报废 | 8,168,773.37 | 445,375.73 | 4,079,988.83 | 1,486,543.41 | 14,180,681.34 |
(2)转入持有待售资产 | 3,511,204.20 | 3,511,204.20 |
4.期末余额 | 193,616,346.98 | 58,599,635.98 | 73,454,805.55 | 45,709,845.51 | 371,380,634.0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839,438,738.12 | 14,207,552.78 | 9,036,999.72 | 14,282,300.29 | 876,965,590.91 |
2.期初账面价值 | 914,984,668.99 | 5,544,211.69 | 11,053,591.55 | 15,295,431.74 | 946,877,903.97 |
(3).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恩平置业展销厅/售楼部 | 145,833.23 | 临时建筑 |
恩平置业办公室 | 897,674.07 | 尚待办理 |
森岛置业白玉兰办公楼 | 6,016,889.32 | 尚待办理 |
合计 | 7,060,396.6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固定资产清理□适用 √不适用
13、 在建工程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26,867,200.27 | 27,075,491.72 |
工程物资 | 0 | 0 |
合计 | 26,867,200.27 | 27,075,491.7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2).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南昆山金福酒店项目 | 15,914,396.48 | 15,914,396.48 | 16,452,237.93 | 16,452,237.93 | ||
成都投资服务中心 | 367,309.79 | 367,309.79 | 367,309.79 | 367,309.79 | ||
大丰门旅游中心项目 | 10,255,944.00 | 10,255,944.00 | 10,255,944.00 | 10,255,944.00 | ||
天津健康小镇供热站 | 329,550.00 | 329,550.00 | ||||
合计 | 26,867,200.27 | 26,867,200.27 | 27,075,491.72 | 27,075,491.72 |
(3).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南昆山金福酒店项目 | 500,000,000.00 | 16,452,237.93 | 5,791,568.95 | 6,329,410.40 | 15,914,396.48 | 4.45 | 4.45 | 348,571.90 | 自有资金和银行借款 |
成都投资服务中心 | 18,241,236.45 | 367,309.79 | 367,309.79 | 81.81 | 81.81 | 自有资金 | ||||||
大丰门旅游中心项目 | 不适用 | 10,255,944.00 | 10,255,944.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自有资金 | ||||||
天津健康小镇供热站 | 不适用 | 329,550.00 | 329,55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518,241,236.45 | 27,075,491.72 | 6,121,118.95 | 6,329,410.40 | 26,867,200.27 | / | / | 348,571.90 |
(4).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5).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4、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16,135,730.65 | 26,251,244.23 | 142,386,974.8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8,924,339.77 | 1,944,475.69 | 50,868,815.46 | ||
(1)购置 | 48,924,339.77 | 1,944,475.69 | 50,868,815.46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528,838.20 | 3,528,838.20 | |||
(1)处置 | 2,662,850.12 | 2,662,850.12 | |||
(2) 转入持有待售资产 | 865,988.08 | 865,988.08 | |||
4.期末余额 | 161,531,232.22 | 28,195,719.92 | 189,726,952.14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6,657,509.73 | 15,099,468.34 | 31,756,978.0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514,799.11 | 2,907,617.21 | 6,422,416.32 | ||
(1)计提 | 3,514,799.11 | 2,907,617.21 | 6,422,416.32 |
3.本期减少金额 | 695,260.37 | 695,260.37 | |||
(1)处置 | 552,911.36 | 552,911.36 | |||
(2) 转入持有待售资产 | 142,349.01 | 142,349.01 | |||
4.期末余额 | 19,477,048.47 | 18,007,085.55 | 37,484,134.02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42,054,183.75 | 10,188,634.37 | 152,242,818.12 | ||
2.期初账面价值 | 99,478,220.92 | 11,151,775.89 | 110,629,996.81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88,412,860.67 | 15,818,804.29 | 29,053,054.48 | 75,178,610.48 | |
土地租赁费 | 38,291,275.60 | 532,481.27 | 37,758,794.33 | ||
临时设施 | 28,336,981.96 | 323,884.25 | 7,800,394.17 | 20,860,472.04 | |
其他 | 7,181,603.80 | 249,490.70 | 3,696,242.93 | 3,734,851.57 | |
合计 | 162,222,722.03 | 16,392,179.24 | 41,082,172.85 | 37,758,794.33 | 99,773,934.09 |
16、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
资产 |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7,621,043.68 | 4,405,260.93 | 16,235,498.30 | 4,058,874.58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36,763,505.68 | 59,190,876.42 | 236,829,548.84 | 59,207,387.21 |
可抵扣亏损 | 407,986,913.23 | 101,996,728.30 | 145,575,956.42 | 36,393,989.16 |
政府补助 | 55,995,940.17 | 13,998,985.05 | 58,060,065.98 | 14,515,016.50 |
留待以后年度抵扣的广告费 | 24,184,465.43 | 6,046,116.35 | 11,961,484.17 | 2,990,371.04 |
应付职工薪酬 | 2,794,086.84 | 698,521.71 | 1,158,360.54 | 289,590.14 |
按清算口径计提的土地增值税 | 1,303,040,769.34 | 325,760,192.34 | 985,556,289.04 | 246,389,072.26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847,140.05 | 211,785.01 | ||
计提未支付的股权激励费用 | 5,178,660.00 | 1,294,665.00 | 7,357,030.00 | 1,839,257.50 |
其他 | 692,981.59 | 173,245.40 | 10,323,011.52 | 2,580,752.87 |
合计 | 2,055,105,506.01 | 513,776,376.51 | 1,473,057,244.81 | 368,264,311.26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1,803,585.80 | 450,896.45 | ||
预缴土地增值税 | 49,443,124.00 | 12,360,781.00 | 49,443,124.00 | 12,360,781.00 |
其他 | 2,810,940.00 | 702,735.00 | 2,810,940.00 | 702,735.00 |
合计 | 52,254,064.00 | 13,063,516.00 | 54,057,649.80 | 13,514,412.45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360,781.00 | 501,415,595.51 | 12,811,677.45 | 355,452,633.8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2,360,781.00 | 702,735.00 | 12,811,677.45 | 702,735.00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255,364,472.01 | 261,482,055.25 |
可抵扣亏损 | 1,009,731,949.52 | 930,847,363.39 |
合计 | 1,265,096,421.53 | 1,192,329,418.64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2018年 | - | 105,113,347.97 |
2019年 | 155,761,681.34 | 229,190,798.65 |
2020年 | 166,630,580.24 | 202,410,560.94 |
2021年 | 144,693,209.02 | 156,956,149.48 |
2022年 | 157,168,797.04 | 237,176,506.35 |
2023年 | 385,477,681.88 | - |
合计 | 1,009,731,949.52 | 930,847,363.3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付装修工程款或非流动资产购置款 | 13,400,164.82 | 429,200.00 |
预付股权投资款 | 3,000,000.00 | |
合计 | 16,400,164.82 | 429,200.00 |
18、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1,225,886,700.00 | 100,000,000.00 |
保证或质押借款 | 812,097,662.42 | 520,000,000.00 |
合计 | 2,037,984,362.42 | 620,000,000.0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年末保证或质押借款系由本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或以本集团之定期银行存款存单作质押。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票据 | 115,664,330.00 | 229,228,826.75 |
应付账款 | 2,449,654,261.51 | 2,651,326,658.89 |
合计 | 2,565,318,591.51 | 2,880,555,485.6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票据
(2).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115,664,330.00 | 229,228,826.75 |
银行承兑汇票 | ||
合计 | 115,664,330.00 | 229,228,826.75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2,579,904.1 元。
应付账款
(3).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建筑工程款 | 2,211,350,246.09 | 2,409,789,100.19 |
应付材料款 | 152,013,656.10 | 121,017,835.43 |
应付其他款 | 86,290,359.32 | 120,519,723.27 |
合计 | 2,449,654,261.51 | 2,651,326,658.89 |
(4).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41,797,326.17 | 尚待结算支付的工程款 |
南通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1,320,325.62 | 尚待结算支付的工程款 |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25,784,066.45 | 尚待结算支付的工程款 |
湖南中天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9,728,529.62 | 尚待结算支付的工程款 |
天津市宝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9,055,495.62 | 尚待结算支付的工程款 |
合计 | 247,685,743.48 | / |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20、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售楼款 | 2,783,813,759.53 | 2,655,030,918.39 |
预收租金 | 90,034,646.33 | 97,999,201.90 |
其他 | 316,520,451.97 | 229,833,118.62 |
合计 | 3,190,368,857.83 | 2,982,863,238.91 |
注:预收款项年末余额中账龄超过1年的款项主要为尚未实现销售的预收售楼款。
其中,主要预收售楼款列示如下:
项目名称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预计最近(实际)竣工时间 | 预售比例(%) |
番禺锦绣香江花园 | 69,978,633.00 | 59,614,790.00 | 2013.05 |
增城翡翠绿洲项目 | 206,080,406.15 | 19,142,656.51 | 2020.10 | |
连云港锦绣香江 | 33,403,636.00 | 58,770,120.02 | 2020.11 | |
株洲锦绣香江湖湘文化城 | 923,962,190.83 | 446,713,588.00 | 2019.04 | 94.57 |
武汉锦绣香江 | 219,875,418.81 | 731,763,424.00 | 2020.09 | |
来安香江南京湾项目 | 225,488,224.00 | 1,396,583.00 | 2019.12 | 30.28 |
来安香江南京湾B区品牌街 | 19,965,366.70 | 32,335,226.00 | 2014.10 | |
长沙高岭国际商贸城 | 56,225,511.23 | 120,664,389.12 | 2017.12 | |
南方国际金融传媒大厦 | 5,194,377.00 | 478,696,729.00 | 2017.12 | |
天津锦绣香江健康小镇 | 752,271,308.20 | 662,025,529.79 | 2019.12 | 60.38 |
常德香江悦府 | 181,051,660.00 | 2019.12 | 35.38 | |
南通香江翡翠观澜苑 | 60,839,409.80 | 2020.09 | ||
其他 | 29,477,617.81 | 43,907,882.95 | 2003.12-2017.10 | |
合计 | 2,783,813,759.53 | 2,655,030,918.39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68,084,405.42 | 400,072,329.18 | 383,410,898.91 | 84,745,835.69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82,522.44 | 19,254,295.43 | 19,280,987.19 | -109,214.20 |
三、辞退福利 | 9,167.68 | 1,197,135.09 | 1,197,135.09 | 9,167.68 |
合计 | 68,011,050.66 | 420,523,759.70 | 403,889,021.19 | 84,645,789.17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69,807,258.91 | 359,271,988.07 | 342,359,767.78 | 86,719,479.20 |
二、职工福利费 | -1,538,359.95 | 15,355,388.47 | 15,658,743.58 | -1,841,715.06 |
三、社会保险费 | -25,802.00 | 14,186,017.99 | 14,160,248.31 | -32.32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6,609.27 | 12,413,046.57 | 12,388,347.32 | -1,910.02 |
工伤保险费 | -150.11 | 533,303.74 | 533,484.74 | -331.11 |
生育保险费 | 957.38 | 1,239,667.68 | 1,238,416.25 | 2,208.81 |
四、住房公积金 | 13,160.92 | 6,298,822.24 | 6,308,083.60 | 3,899.56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66,436.51 | 1,805,066.04 | 1,769,009.27 | 102,493.28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59,135.54 | - | - | 59,135.54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297,424.51 | 3,155,046.37 | 3,155,046.37 | -297,424.51 |
合计 | 68,084,405.42 | 400,072,329.18 | 383,410,898.91 | 84,745,835.69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07,593.15 | 18,664,509.74 | 18,689,497.49 | -132,580.90 |
2、失业保险费 | 25,070.71 | 589,785.69 | 591,489.70 | 23,366.70 |
合计 | -82,522.44 | 19,254,295.43 | 19,280,987.19 | -109,214.2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按规定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计划,根据该等计划,本集团按照规定的标准每月向该等计划缴存费用。除上述每月缴存费用外,本集团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的成本。
本集团本年应分别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计划缴存费用人民币18,664,509.74元及人民币589,785.69元(2017年度:人民币17,439,001.68元及人民币 764,092.42元)。于2018年12月31 日,本集团尚有人民币23,366.70元 (2017年12月31日:人民币25,070.71元) 的应缴存费用是于本报告期间到期而未支付的失业保险费。
22、 应交税费√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47,667,533.72 | 22,359,719.33 |
企业所得税 | 313,249,991.92 | 269,238,057.78 |
个人所得税 | 1,519,593.53 | 1,848,101.78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017,735.81 | 1,314,121.00 |
房产税 | 19,848,755.54 | 8,195,144.17 |
土地使用税 | 5,546,038.91 | 4,478,437.57 |
契税 | 45,000,000.00 | |
土地增值税 | 198,434,964.47 | 206,123,522.09 |
其他 | 3,778,723.50 | 4,621,020.49 |
合计 | 638,063,337.40 | 518,178,124.21 |
23、 其他应付款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73,343,355.16 | 6,487,810.70 |
应付股利 | 20,090,000.00 | 20,09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1,319,765,590.51 | 1,611,145,825.79 |
合计 | 1,413,198,945.67 | 1,637,723,636.4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2).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3,710,530.36 | 2,215,086.11 |
企业债券利息 | 64,996,698.09 | 3,415,232.92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4,636,126.71 | 857,491.67 |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利息 | ||
合计 | 73,343,355.16 | 6,487,810.70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3).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股利-少数股东股利 | 20,090,000.00 | 20,090,000.00 |
合计 | 20,090,000.00 | 20,090,000.00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小股东为扶持企业运营,尚未收取股利款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往来款 | 808,117,444.16 | 987,675,631.16 |
保证金、押金等 | 331,998,736.26 | 358,547,219.79 |
限制性股票认购款(注) | 16,031,240.00 | 40,605,512.00 |
其他 | 163,618,170.09 | 224,317,462.84 |
合计 | 1,319,765,590.51 | 1,611,145,825.79 |
注:系根据《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收到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余额。如果限制性股票达到解锁条件,上述款项将自动转化为解锁对价,如未达到解锁条件或因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本公司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则将返还给激励对象。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南方香江") | 418,956,021.74 | 借款人未要求偿还 |
无锡中南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31,601,814.87 | 未支付的2014至2017年商场租金,合作方未要求偿还 |
山东金柱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履约保证金,合作业务尚未完成 |
郑州居然之家欧凯龙家居建材有限公司 | 10,400,000.00 | 租赁保证金,租赁期结束后退还 |
客户1 | 3,262,080.36 | 代收代付款 |
合计 | 484,219,916.97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注:系根据《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收到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余额。如果限制性股票达到解锁条件,上述款项将自动转化为解锁对价,如未达到解锁条件或因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本公司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则将返还给激励对象。详见附注(十一)。
24、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508,436,332.00 | 877,625,393.12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697,581,802.36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0 | |
合计 | 2,206,018,134.36 | 877,625,393.12 |
其中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抵押和保证借款(注1) | 659,728,200.00 | 339,357,243.12 |
抵押借款(注2) | 800,000,132.00 | 517,306,150.00 |
保证借款(注3) | 22,100,000.00 | 13,550,000.00 |
信用借款 | 6,600,000.00 | |
保证、抵押和质押借款(注4) | 20,008,000.00 | 7,412,000.00 |
合计 | 1,508,436,332.00 | 877,625,393.12 |
其他说明:
注1:年末抵押和保证借款系以本集团之投资性房地产、存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作抵押,并由本公司及本集团子公司提供担保。注2:年末抵押借款系以本集团之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存货和无形资产作抵押。注3:年末保证借款系由本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注4:年末保证、抵押和质押借款系以本集团之投资性房地产作抵押,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市家福特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家福特”)的应收租金权利、本集团之子公司深圳市金海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金海马管理”)的应收租金权利作质押,并由本公司及深圳金海马管理提供担保。
25、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按清算口径计提的土地增值税(注) | 1,245,503,164.86 | 889,648,575.32 |
其他 | 3,156,676.68 | 1,420,568.05 |
合计 | 1,248,659,841.54 | 891,069,143.37 |
注:本集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2006】187号《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有关规定按清算口径计提土地增值税,并计入损益。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6、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234,999,802.00 | 102,855,248.15 |
保证借款 | 7,250,000.00 | 29,350,000.00 |
信用借款 | 24,750,000.00 | |
抵押和保证借款 | 1,109,901,521.69 | 464,628,000.00 |
保证、抵押和质押借款 | 502,530,000.00 | 190,688,000.00 |
合计 | 1,879,431,323.69 | 787,521,248.15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1:年末抵押借款系以本集团之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存货和无形资产作抵押。注2:年末保证借款系由本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注3:年末抵押和保证借款系以本集团之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存货和无形资产作抵押,并由本公司、本集团子公司和关联公司南方香江提供担保。注4:年末保证、抵押和质押借款系以本集团之投资性房地产作抵押,深圳家福特的应收租金权利、深圳金海马管理的应收租金权利作质押,并由本公司及深圳金海马管理提供担保。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上述借款合同约定的年利率为4.99%至8.00%
27、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013年公司债券(注1) | 697,581,802.36 | 695,218,066.96 |
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注2) | 906,806,006.73 | |
2018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注3) | 149,396,199.26 | |
减:一年内到期的公司债券 | -697,581,802.36 | |
合计 | 1,056,202,205.99 | 695,218,066.96 |
注1:本公司于2014年12月10日按面值发行2013年公司债券人民币700,000,000.00元,每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债券期限为5年,票面年利率为8.48%。根据2013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该债券的到期日为2019年12月10日。
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金海马实业”)为2013年公司债券的还本付息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注2:本公司于2018年3月9日按面值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人民币910,000,000.00元,每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债券期限为4年,票面年利率为7.90%。根据2018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该债券的到期日为2022年3月9日,为无担保债券。
注3:本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按面值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人民币150,000,000.00元,每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债券期限为4年,票面年利率为7.90%。根据2018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该债券的到期日为2022年9月27日,为无担保债券。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 面值 | 发行 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 金额 | 期初 余额 | 本期 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 余额 |
2013年公司债券 | 100 | 2014.12.10 | 5年 | 700,000,000.00 | 695,218,066.96 | 59,360,000.04 | 2,363,735.40 | 697,581,802.360 | ||
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 100 | 2018.03.09 | 4年 | 910,000,000.00 | 906,112,495.55 | 58,496,794.55 | 693,511.18 | 906,806,006.73 | ||
2018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 100 | 2018.09.27 | 4年 | 150,000,000.00 | 149,359,202.56 | 3,084,246.58 | 36,996.70 | 149,396,199.26 | ||
合计 | 1,760,000,000.00 | 695,218,066.96 | 1,055,471,698.11 | 120,941,041.17 | 3,094,243.28 | 1,753,784,008.35 |
注:其中2013年公司债券(余额697,581,802.36元)2019年到期,期末余额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核算。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适用 √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29、 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
人防工程政府补助 | 16,910,326.54 | 491,026.24 | 16,419,300.30 | 注1 | |
产业扶植资金 | 41,149,739.44 | 1,573,099.57 | 39,576,639.87 | 注2 | |
其他 | 391,349.57 | 409,240.00 | 465,945.28 | 334,644.29 | |
合计 | 58,451,415.55 | 409,240.00 | 2,530,071.09 | 56,330,584.46 | / |
注1:系本公司之子公司长春置业收到的长春市二道区科学技术局拨款,用于补助长春置业的人防工程建设支出。本年度计入其他收益金额为人民币491,026.24元。注2:系本公司之子公司长沙物流收到的长沙金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拨款,用于补助长沙高岭国际商贸城一期的开发建设资金。本年度计入其他收益的金额为人民币1,573,099.57元。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人防工程政府补助 | 16,910,326.54 | 491,026.24 | 16,419,300.30 | 与资产相关 | |||
产业扶植资金 | 41,149,739.44 | 1,573,099.57 | 39,576,639.87 | 与资产相关 | |||
其他 | 391,349.57 | 409,240.00 | 465,945.28 | 334,644.29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58,451,415.55 | 409,240.00 | 2,530,071.09 | 56,330,584.4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股本√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3,400,671,424.00 | -1,344,000.00 | -1,344,000.00 | 3,399,327,424.00 |
其他说明:
本公司于2018年1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针对四名激励对象蒋映岚先生、胡洋先生、吴双胜先生及王锋先生因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情况,本公司将以上四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34.4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进行回购注销。2018年6月21日,本公司完成了对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31、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年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年末余额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42,677,074.44 | 4,271,081.99 | 46,948,156.43 |
本公司2015年开始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公司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股票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单位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将当年取得服务的成本计入相关费用和其他权益工具。本年增加系计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费用人民币4,271,081.99元 (上年度:人民币9,596,726.05元)。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 资本公积√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514,195,827.28 | 2,514,195,827.28 | ||
其他资本公积 | 14,241,100.00 | 14,241,100.00 | ||
合计 | 2,528,436,927.28 | 2,514,195,827.28 | 14,241,100.0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资本溢价本年减少系:(1)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调整资本公积人民币2,512,755,827.28元,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事项详见附注(八)、2;以及(2)因回购注销四名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冲回资本溢价人民币1,440,000.00元,具体详见附注(七)、30。
33、 库存股√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40,579,400.00 | 24,438,540.00 | 16,140,860.00 | |
合计 | 40,579,400.00 | 24,438,540.00 | 16,140,860.00 |
34、 盈余公积√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54,563,511.95 | 31,140,330.55 | 95,533,443.05 | 90,170,399.45 |
合计 | 154,563,511.95 | 31,140,330.55 | 95,533,443.05 | 90,170,399.45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1: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法定盈余公积按母公司净利润之10%提取。本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为本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注2:本年减少系:(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冲减盈余公积人民币17,074,172.72元,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事项详见附注(八)、2;以及(2)收购少数股东股权冲减盈余公积人民币78,459,270.33元。
35、 未分配利润√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716,427,243.77 | 1,328,329,099.1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101,036,732.75 | -117,687,162.76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615,390,511.02 | 1,210,641,936.43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08,850,460.33 | 833,248,410.94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31,140,330.55 | 54,637,179.71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543,607,027.84 | 373,862,656.64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549,493,612.96 | 1,615,390,511.02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101,036,732.75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注1:本公司本年度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减少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01,036,732.75元 (上年度:减少人民币117,687,162.76元)。
注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法定盈余公积金按母公司净利润之10%提取。本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为本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注3:本年度股东大会已批准的现金股利:2018年5月15日,经本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按已发行之股份3,399,327,42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不包含附注(五)、29中所述已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1,344,000股)计算,以每10股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0元(含税),共计人民币543,892,387.84元。因四名参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于本年度不再属于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本公司将收回已向其发放的现金股利人民币285,360.00元。
注4:资产负债表日后决议的利润分配情况:根据2019年4月19日董事会决议,本公司拟按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之已发行股份3,395,781,424.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不包含附注(十三)所述尚在办理注销的限制性股票3,546,000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5元(含税),共计人民币254,683,606.80元。上述股利分配方案尚待股东大会批准。
注5:子公司已提取的盈余公积,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集团未分配利润余额中包括子公司已提取的盈余公积为人民币277,900,158.97元(年初数:人民币208,334,202.20元)。
36、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135,388,048.19 | 1,996,077,003.57 | 4,710,585,163.55 | 2,351,539,887.72 |
37、 税金及附加√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营业税 | 6,708,272.73 | 28,301,557.3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6,792,982.33 | 17,410,834.52 |
教育费附加 | 11,146,363.80 | 12,278,843.24 |
房产税 | 61,293,792.77 | 53,552,103.89 |
土地增值税 | 407,421,818.00 | 346,323,838.26 |
其他 | 30,321,149.92 | 30,415,817.28 |
合计 | 533,684,379.55 | 488,282,994.49 |
38、 销售费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67,738,822.16 | 59,912,620.49 |
广告宣传费用 | 194,185,276.81 | 197,054,842.04 |
其他 | 84,228,632.11 | 75,628,802.79 |
合计 | 346,152,731.08 | 332,596,265.32 |
39、 管理费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87,337,558.56 | 164,322,797.20 |
办公事务费用 | 53,572,511.03 | 56,376,922.03 |
业务招待费用 | 17,524,142.47 | 12,548,818.29 |
财产保险费用及折旧 | 39,766,337.43 | 42,593,586.24 |
其他 | 97,173,513.73 | 47,776,919.78 |
合计 | 395,374,063.22 | 323,619,043.54 |
40、 财务费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399,993,728.66 | 260,636,182.69 |
减﹕已资本化的利息费用 | -22,153,930.25 | -76,592,774.05 |
减﹕利息收入 | -37,130,959.06 | -44,696,412.65 |
其他 | -1,728,082.91 | -4,328,417.68 |
合计 | 338,980,756.44 | 135,018,578.31 |
41、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1,901,803.89 | -16,837,967.40 |
二、存货跌价损失 | -1,605,222.48 | -30,518,816.04 |
合计 | 296,581.41 | -47,356,783.44 |
42、 其他收益√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产业扶植资金 | 1,573,099.57 | 3,539,508.61 |
长春置业人防工程政府补助 | 491,026.24 | 491,026.22 |
成都创博会财政资金补贴 | 5,000,000.00 | |
其他 | 465,945.28 | 3,717,133.20 |
合计 | 2,530,071.09 | 12,747,668.03 |
43、 投资收益√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65,016,932.23 | -19,341,414.93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790,200.68 | 8,725,174.12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400,303.53 | |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取得的投资收益 | 4,259,117.30 | 147,000.00 |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 ||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704,280.89 | 781,577.63 |
其他 | -221,490.57 | -161,255.65 |
合计 | 70,949,344.06 | -9,848,918.83 |
44、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650,725.79 | 1,865,488.23 |
45、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长期资产处置利得 | 50,951,452.64 | 24,084,462.77 |
46、 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违约金收入 | 3,946,506.41 | 7,647,262.70 | 3,946,506.41 |
罚款收入 | 2,392,177.65 | 815,482.00 | 2,392,177.65 |
少数股东补偿子公司运营亏损 | 1,800,000.00 | ||
工程罚款 | 4,281,998.91 | 7,489,321.59 | 4,281,998.91 |
其他 | 179,400.00 | 6,054,628.87 | 179,400.00 |
合计 | 10,800,082.97 | 23,806,695.16 | 10,800,082.97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营业外支出√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726,000.00 | 327,500.00 | 726,000.00 |
罚没支出 | 891,713.11 | 2,567,748.93 | 891,713.11 |
滞纳金、违约赔偿金 | 13,576,087.54 | 723,913.62 | 13,576,087.54 |
其他 | 2,105,352.54 | 2,748,358.52 | 2,105,352.54 |
合计 | 17,299,153.19 | 6,367,521.07 | 17,299,153.19 |
48、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375,576,422.74 | 321,598,644.98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45,962,961.70 | -27,142,180.70 |
以前年度所得税调整 | 3,972,354.56 | 2,568,127.03 |
合计 | 233,585,815.60 | 297,024,591.31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640,103,604.70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60,025,901.17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5,120,548.32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3,972,354.56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6,237,673.11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50,254,946.24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82,789,754.58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23,480,589.64 |
所得税费用 | 233,585,815.6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9、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未结按揭贷款余额保证金减少 | 15,476,662.18 | |
罚款、违约金收入 | 6,338,684.06 | 8,462,744.70 |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减少 | 1,002,038.80 | |
政府补助及其他补贴 | 409,240.00 | 8,729,722.77 |
利息收入及其他手续费收入 | 51,254,114.43 | 52,374,899.59 |
收回暂付经营性款项 | 115,027,540.11 | 310,688,886.54 |
其他 | 4,461,398.91 | 20,111,567.56 |
合计 | 192,967,639.69 | 401,369,859.96 |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管理费用支付的现金 | 154,181,143.89 | 96,301,148.43 |
销售费用支付的现金 | 197,854,033.10 | 249,018,668.84 |
暂付经营性往来款 | 84,078,371.24 | 294,818,437.94 |
手续费等 | 12,395,072.46 | 3,326,418.08 |
未结按揭贷款余额保证金增加 | 8,137,712.38 | |
诉讼冻结款项增加 | 12,246,171.99 | |
履约保证金增加 | 35,488.49 | 25,215.75 |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增加 | 2,008,702.96 | |
其他 | 17,299,153.19 | 41,403,196.73 |
合计 | 480,098,137.32 | 693,030,798.15 |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联方资金拆借 | 91,830,000.00 |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联方资金拆借 | 6,900,000.00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相关财务顾问费用 | 14,000,000.00 | |
预付投资款 | 3,000,000.00 | |
其他 | 3,520,120.71 | |
合计 | 20,520,120.71 | 6,900,000.00 |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联方资金拆借 | 70,000,000.00 | 295,511,808.75 |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财务顾问及贷款手续费等 | 4,296,733.89 | 60,289,995.61 |
股份激励退回 | 2,784,000.00 | 5,490,000.00 |
关联方资金拆借 | 395,823,721.14 | 120,489,038.24 |
收购少数股东权益款项 | 76,974,030.00 | |
银行贷款质押款项增加 | 150,000,000.00 | |
合计 | 629,878,485.03 | 186,269,033.85 |
50、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406,517,789.10 | 876,148,460.59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96,581.41 | -47,356,783.44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43,233,997.08 | 121,186,937.19 |
无形资产摊销 | 6,422,416.32 | 5,858,356.45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41,082,172.85 | 42,933,925.1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0,951,452.64 | -24,084,462.77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650,725.79 | -1,865,488.23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77,839,798.41 | 184,043,408.64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0,949,344.06 | 9,848,918.83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45,962,961.70 | -27,142,180.70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255,872,810.96 | -81,502,605.95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75,151,445.42 | -163,908,535.76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10,884,702.91 | -455,479,203.02 |
其他 | 18,560,351.61 | 5,578,780.7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41,096,588.46 | 444,259,527.79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362,312,417.37 | 4,956,332,644.47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4,956,332,644.47 | 2,867,394,826.97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594,020,227.1 | 2,088,937,817.50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362,312,417.37 | 4,956,332,644.47 |
其中:库存现金 | 8,125,287.89 | 2,857,758.0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354,187,129.48 | 4,953,474,886.43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362,312,417.37 | 4,956,332,644.47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261,509,803.38 | 112,609,702.1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261,509,803.38 | 银行贷款质押存款、诉讼冻结存款、未结按揭贷款余额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 |
存货 | 483,871,532.40 | 借款抵押 |
固定资产 | 279,848,327.61 | 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3,009,382.54 | 借款抵押 |
投资性房地产 | 1,774,174,023.76 | 借款抵押 |
合计 | 2,802,413,069.69 | / |
52、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其他 | 409,240.00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74,595.71 |
合计 | 409,240.00 | 74,595.71 |
注: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说明详见附注(七)、29。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深圳市真善美会展有限公司("深圳真善美会展") | 2018年6月6日 | 2 | 51 | 收购 | 2018年6月6日 | 取得控制权 | 2,491,337.02 | -405,258.46 |
其他说明:
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市香江创新国际会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创新会展”)于2018年6月从第三方收购了深圳真善美会展51%股权,支付对价人民币2.00元。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 | 深圳真善美会展公司 |
--现金 | 2 |
合并成本合计 | 2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39,140.06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39,138.06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注:上述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以账面价值为基础评估确定。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深圳真善美会展公司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资产: | 1,768,527.52 | 1,768,527.52 |
货币资金 | ||
应收款项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流动资产 | 1,757,927.52 | 1,757,927.52 |
非流动资产 | 10,600.00 | 10,600.00 |
负债: | 1,691,782.31 | 1,691,782.31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1,691,782.31 | 1,691,782.3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净资产 | 76,745.21 | 76,745.21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37,605.15 | 37,605.15 |
取得的净资产 | 39,140.06 | 39,140.06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以账面价值为基础评估确定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0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
的相关说明□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合并方名称 |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 | 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 | 合并日 | 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收入 | 净利润 | |||||||
森岛置业(注1) | 65.00%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2018年2月11日 | 取得控制权 | -1.02 | -410.55 | 33,075.80 | 2,243.31 |
森岛鸿盈(注1) | 65.00%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2018年2月11日 | 取得控制权 | -140.23 | 240.5 | -766.94 | |
森岛宝地(注1) | 65.00%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2018年2月11日 | 取得控制权 | 61.76 | -151.42 | 4,165.96 | 260.83 |
广州香江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健康体检")(注2) | 100%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2018年10月15日 | 取得控制权 | 1,209.87 | 833.07 | 1,795.55 | 902.06 |
锦绣养老(注2) | 100%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2018年10月15日 | 取得控制权 | 130.91 | -31.15 | 400.95 | 187.41 |
其他说明:
注1:本公司依据2017年12月与南方香江签署的《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之股权购买协议》和《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之盈利补偿协议》,以人民币250,164万元的对价购买南方香江持有的森岛宝地、森岛鸿盈以及森岛置业(以下简称“天津三公司”)各65%股权。
注2:本公司之子公司广州大瀑布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大瀑布”)和森岛置业分别依据2018 年 8 月与深圳市大本营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大本营健康”)签署的《深圳市大本营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广州大瀑布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之股权购买协议》及《深圳市大本营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天津市森岛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之股权购买协议》,以人民币3,010 万元和人民币 130 万元的对价收购深圳大本营健康持有的健康体检及锦绣养老100%股权。
(2). 合并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 | 天津3家公司 | 健康体检公司 | 锦绣养老公司 |
--现金 | 250,164.00 | 3,010.00 | 130 |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注:依据南方香江与本公司签订的《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南方香江集团有限
公司之盈利补偿协议》,森岛置业、森岛鸿盈和森岛宝地的业绩承诺分别为:森岛宝地2018年至2021年拟实现的累计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合计数为人民币35,300.00万元,森岛鸿盈2018年至2021年拟实现的累计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合计数为人民币44,100.00万元,森岛置业2018年至2021年拟实现的累计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数为人民币37,600.00万元。若森岛置业、森岛鸿盈和森岛宝地在截至2021年期末合计计算的业绩承诺期实际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合计数低于预测数,南方香江将按照《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之盈利补偿协议》的约定以本次重组取得的本公司现金对价为基础对本公司进行现金补偿。
(3). 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天津3家公司 | 健康体检公司 | 锦绣养老公司 | ||||
合并日 | 上期期末 | 合并日 | 上期期末 | 合并日 | 上期期末 | |
资产: | 192,868.78 | 193,097.91 | 2,908.11 | 6,878.54 | 595.91 | 723.05 |
货币资金 | ||||||
应收款项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流动资产 | 184,931.62 | 185,104.93 | 2,503.84 | 6,414.39 | 588.36 | 714.14 |
非流动资产 | 7,937.16 | 7,992.98 | 404.27 | 464.15 | 7.55 | 8.91 |
负债: | 196,975.59 | 196,502.53 | 42.46 | 1,237.26 | 579.60 | 675.59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
流动负债 | 195,739.51 | 195,266.45 | 42.46 | 1,237.26 | 579.60 | 675.59 |
非流动负债 | 1,236.08 | 1,236.08 | ||||
净资产 | -4,106.81 | -3,404.62 | 2,865.65 | 5,641.28 | 16.31 | 47.46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1,437.39 | -1,191.62 | ||||
取得的净资产 | -2,669.42 | -2,213.00 | 2,865.65 | 5,641.28 | 16.31 | 47.46 |
3、 反向购买□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全称 | 投资主体 | 是否已投入认缴资本 |
南通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通香江") | 本公司 | 否 |
深圳荣千贸易有限公司("深圳荣千") | 本集团 | 否 |
长沙香江晶喆商贸物流开发有限公司("长沙晶喆") | 本集团 | 否 |
南通香江置业有限公司("南通置业") | 本集团 | 是 |
深圳市香江国际教育有限公司("深圳国际教育") | 本公司 | 否 |
广州番禺区金优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广州金优教育") | 本集团 | 否 |
广州香江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广州教育投资") | 本公司 | 否 |
深圳市香江创新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是 |
深圳市香江国际会展有限公司("深圳国际会展") | 本集团 | 否 |
天津市香江创新展览展示有限公司("天津创新会展") | 本集团 | 否 |
珠海市香江国际会展有限公司("珠海国际会展") | 本集团 | 否 |
广州市香江国际会展有限公司("广州国际会展") | 本集团 | 否 |
沈阳市香江创新会展有限公司("沈阳创新会展") | 本集团 | 否 |
惠州市香江会展服务有限公司("惠州会展服务") | 本集团 | 否 |
武汉市香江创新会展服务有限公司("武汉创新会展") | 本集团 | 否 |
南昌市香江会展有限公司("南昌香江会展") | 本集团 | 否 |
成都市香江创新会展有限公司("成都创新会展") | 本集团 | 否 |
上海香江会展有限公司("上海香江会展") | 本集团 | 否 |
广州誉高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广州誉高") | 本公司 | 否 |
广州聚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聚兴") | 本集团 | 否 |
香江云科技(肇庆)有限公司("肇庆云科技") | 本集团 | 否 |
肇庆益昌科技有限公司("肇庆益昌") | 本公司 | 是 |
新余市瀚森房地产销售代理有限公司("新余瀚森") | 本集团 | 否 |
新余市富泰房地产销售代理有限公司("新余富泰") | 本公司 | 否 |
新余市浩昆贸易有限公司("新余浩昆") | 本公司 | 否 |
新余市旭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新余旭泰") | 本公司 | 否 |
香江供热 | 本集团 | 否 |
注:本公司本年购买广东裕泰100%股权,因广东裕泰尚未正式动工,故本公司将该项收购确认为资产收购。
本集团本年注销子公司沈阳广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其注销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6、 其他□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番禺锦江 | 广州 | 广州 | 房地产 | 51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聊城香江 | 聊城 | 聊城 | 房地产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郑州郑东置业有限公司("郑州置业") | 郑州 | 郑州 | 房地产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洛阳百年置业有限公司("洛阳百年") | 洛阳 | 洛阳 | 房地产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长春东北亚置业有限公司("长春置业") | 长春 | 长春 | 房地产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新乡市光彩大市场置业有限公司("新乡置业") | 新乡 | 新乡 | 房地产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南昌香江商贸有限公司("南昌商贸") | 南昌 | 南昌 | 房地产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武汉金海马置业有限公司("武汉置业") | 武汉 | 武汉 | 房地产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武汉广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汉物业") | 武汉 | 武汉 | 物业管理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广州市番禺区锦绣香江幼儿园 | 广州 | 广州 | 教育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广州大瀑布 | 广州 | 广州 | 旅游开发 | 9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广州市锦绣香江俱乐部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会所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增城香江 | 广州 | 广州 | 房地产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增城小楼香江农贸发展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批发零售 | 56.96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保定香江好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保定香江") | 保定 | 保定 | 房地产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成都香江家具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都香江") | 成都 | 成都 | 房地产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聊城民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聊城 | 聊城 | 物业管理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郑州民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郑州物业") | 郑州 | 郑州 | 物业管理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洛阳民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洛阳物业") | 洛阳 | 洛阳 | 物业管理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长春市广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春物业") | 长春 | 长春 | 物业管理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新乡市民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新乡物业") | 新乡 | 新乡 | 物业管理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南昌民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昌物业") | 南昌 | 南昌 | 物业管理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广州香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香江物业") | 广州 | 广州 | 物业管理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广州市翡翠轩俱乐部有限公司("翡翠轩俱乐部") | 广州 | 广州 | 会所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广州锦绣香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锦江物业") | 广州 | 广州 | 物业管理 | 51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广州金爵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金爵装饰") | 广州 | 广州 | 装修 | 51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深圳市千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千本建筑") | 深圳 | 深圳 | 建筑业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广州市卓升家具有限公司("卓升家具") | 广州 | 广州 | 房地产 | 9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深圳市香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香江商业") | 广州 | 深圳 | 租赁业务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广州市香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广州香江投资") | 广州 | 广州 | 租赁业务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深圳市金海马世博国际家居城管理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金海马世博国际家居有限公司)("深圳金海马世博") | 深圳 | 深圳 | 租赁业务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广州市金海马家居博览中心有限公司("广州金海马") | 广州 | 广州 | 租赁业务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深圳市金海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租赁业务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汕头市香江家居商城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原名:汕头市香江家具有限公司)("汕头香江家具") | 汕头 | 汕头 | 租赁业务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韶关市金海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原名:韶关市金海马家居博览中心有限公司)("韶关金海马") | 韶关 | 韶关 | 租赁业务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南昌市香江实业有限公司("南昌实业") | 南昌 | 南昌 | 租赁业务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武汉市金海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原名:武汉市金海马家具有限公司)("武汉金海马") | 武汉 | 武汉 | 租赁业务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无锡市金海马家具市场有限公司("无锡金海马") | 无锡 | 无锡 | 租赁业务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无锡新区金海马家居有限公司("无锡新区金海马") | 无锡 | 无锡 | 租赁业务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浦东香江家居有限公司("上海浦东香江") | 上海 | 上海 | 租赁业务 | 7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香江家具有限公司("上海香江") | 上海 | 上海 | 租赁业务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闸北金海马家居有限公司("上海闸北") | 上海 | 上海 | 租赁业务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天津香江金海马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原名:天津市金海马家居有限公司)("天津金海马家居") | 天津 | 天津 | 租赁业务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天津市金海马家具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原名:天津市金海马家具有限公司("天津金海马家具") | 天津 | 天津 | 租赁业务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天津市金海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原名:天津市金海马实业有限公司)("天津金海马企业管理") | 天津 | 天津 | 租赁业务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青岛市金海马家俬博览有限公司("青岛金海马") | 青岛 | 青岛 | 租赁业务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上海松江金海马家具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松江") | 上海 | 上海 | 租赁业务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无锡市五洲香江家居有限公司("无锡五洲") | 无锡 | 无锡 | 租赁业务 | 51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深圳市大本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大本营") | 南昌 | 深圳 | 租赁业务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广州市香江家具有限公司 ("广州家具") | 广州 | 广州 | 租赁业务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沈阳香江好天地商贸有限公司("沈阳好天地") | 沈阳 | 沈阳 | 租赁业务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深圳市家福特置业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租赁业务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天津市森岛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天津 | 天津 | 房地产 | 67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天津森岛鸿盈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天津 | 天津 | 房地产 | 67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天津森岛宝地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天津 | 天津 | 房地产 | 67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天津市锦绣年华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天津 | 天津 | 服务业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广州香江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医疗服务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广州香江疗养院有限公司 | 广州 | 广州 | 医疗服务 | 1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恩平市锦江新城置业有限公司 | 恩平 | 恩平 | 房地产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广州市通悦投资有限公司("广州通悦") | 广州 | 广州 | 投资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连云港锦绣香江置业有限公司("连云港香江") | 连云港 | 连云港 | 房地产 | 70 | 30 | 设立或投资 |
株洲锦绣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株洲 | 株洲 | 房地产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恩平市锦绣香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恩平物业") | 恩平 | 恩平 | 物业管理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成都香江置业有限公司("成都置业") | 成都 | 成都 | 房地产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成都龙城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都龙城") | 成都 | 成都 | 房地产 | 50 | 50 | 设立或投资 |
武汉锦绣香江置业有限公司 | 武汉 | 武汉 | 房地产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保定广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保定物业") | 保定 | 保定 | 物业管理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成都香江全球家居城有限公司("全球家居城") | 成都 | 成都 | 物业管理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成都繁城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繁城香江") | 成都 | 成都 | 房地产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成都香江家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成都 | 成都 | 房地产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香河锦绣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香河香江") | 香河 | 香河 | 房地产 | 40 | 60 | 设立或投资 |
来安香江置业有限公司("来安香江") | 来安 | 来安 | 房地产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来安锦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锦城房产") | 来安 | 来安 | 房地产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来安宏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宏博房产") | 来安 | 来安 | 房地产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香河名家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名:香河香江商贸有限公司)("香河名家居") | 香河 | 香河 | 批发零售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来安香江商贸城有限公司("来安商贸") | 来安 | 来安 | 物业管理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珠海横琴新区南方锦江置业有限公司("横琴锦江") | 珠海 | 珠海 | 房地产 | 70 | 设立或投资 | |
广州香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香江企业管理") | 广州 | 广州 | 咨询策划服务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锦绣香江华府幼儿园 | 广州 | 广州 | 教育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锦绣香江丹桂幼儿园 | 广州 | 广州 | 教育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广州市番禺区香江育才实验学校 | 广州 | 广州 | 教育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广州香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教育科技") | 广州 | 广州 | 教育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长沙香江商贸物流城开发有限公司 | 长沙 | 长沙 | 房地产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长沙香江商贸有限公司 | 长沙 | 长沙 | 批发零售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惠州粤东商贸物流园有限公司("惠州商贸") | 惠州 | 惠州 | 房地产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广州锦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锦翠科技") | 广州 | 广州 | 信息技术咨询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长沙高岭商贸城有限公司("长沙高岭商贸") | 长沙 | 长沙 | 批发零售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长沙高岭商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沙高岭物业") | 长沙 | 长沙 | 物业管理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武汉香江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武汉新城") (注) | 武汉 | 武汉 | 房地产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武汉香江家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武汉家园") (注) | 武汉 | 武汉 | 房地产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深圳市香江永旺投资有限公司("永旺投资") | 深圳 | 深圳 | 投资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江苏晶喆置业有限公司(江苏顺友) | 南京 | 南京 | 房地产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广州香江云科技有限公司("香江云科技") | 广州 | 广州 | 科技服务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广州大山体育运动有限公司("大山体育") | 广州 | 广州 | 健身服务 | 90 | 设立或投资 | |
珠海横琴新区灵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珠海 | 珠海 | 文化创意服 | 100 | 设立或投资 |
务 | ||||||
常德锦绣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常德香江") | 常德 | 常德 | 房地产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成都创博展览有限公司("成都创博") | 成都 | 成都 | 会议及展览服务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深圳市正禄物流有限公司("正禄物流") (注) | 深圳 | 深圳 | 物流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深圳市正禄贸易有限公司("正禄贸易")(注) | 深圳 | 深圳 | 贸易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香港嘉利发展有限公司("香港嘉利") (注) | 香港 | 香港 | 投资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香港港兴发展有限公司("香港港兴") (注) | 香港 | 香港 | 投资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长沙凯进物流有限公司("长沙凯进") (注) | 长沙 | 长沙 | 物流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长沙益聚物流有限公司("长沙益聚") (注) | 长沙 | 长沙 | 物流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江苏香江晶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江苏晶喆") | 南京 | 南京 | 咨询策划服务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广州市增城区翡翠绿洲幼儿园("翡翠幼儿园") (注) | 广州 | 广州 | 教育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南通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 | 南通 | 南通 | 房地产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深圳荣千贸易有限公司(注) | 深圳 | 深圳 | 贸易 | 51 | 设立或投资 | |
长沙香江晶喆商贸物流开发有限公司(注) | 长沙 | 长沙 | 物流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南通香江置业有限公司 | 南通 | 南通 | 房地产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深圳市香江国际教育有限公司(注) | 深圳 | 深圳 | 教育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广州番禺区金优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广州金优)(注) | 广州 | 广州 | 教育 | 51 | 设立或投资 | |
广州香江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广州教育投资)(注) | 广州 | 广州 | 教育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深圳市香江创新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展览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深圳国际会展(注) | 深圳 | 深圳 | 展览 | 51 | 设立或投资 | |
天津创新会展(注) | 天津 | 天津 | 展览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珠海国际会展(注) | 珠海 | 珠海 | 展览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广州国际会展(注) | 广州 | 广州 | 展览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沈阳创新会展(注) | 沈阳 | 沈阳 | 展览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惠州会展服务(注) | 惠州 | 惠州 | 展览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武汉创新会展(注) | 武汉 | 武汉 | 展览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南昌香江会展(注) | 南昌 | 南昌 | 展览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成都创新会展(注) | 成都 | 成都 | 展览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上海香江会展(注) | 上海 | 上海 | 展览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广州誉高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 | 广州 | 广州 | 投资 | 100 | 设立或投资 |
广州聚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注) | 广州 | 广州 | 咨询策划服务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肇庆云科技(注) | 肇庆 | 肇庆 | 科技服务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肇庆益昌 | 肇庆 | 肇庆 | 科技服务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新余瀚森(注) | 新余 | 新余 | 销售代理 | 51 | 设立或投资 | |
新余富泰(注) | 新余 | 新余 | 销售代理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新余浩昆(注) | 新余 | 新余 | 贸易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新余旭泰(注) | 新余 | 新余 | 建筑业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香江供热 | 天津 | 天津 |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广东裕泰 | 广州 | 广州 | 房地产 | 100 | 设立或投资 | |
深圳真善美会展 | 深圳 | 深圳 | 展览 | 51 | 非同一控制下收购 |
注:为本集团设立但尚未投入缴纳资本的子公司。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湖南香江红星美凯龙商 | 长沙 | 长沙 | 房地产 | 50% | 权益法核算 |
业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开发 |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香江红星美凯龙公司 | 香江红星美凯龙公司 | |
流动资产 | 574,829,079.31 | 811,768,198.31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144,019,506.02 | 329,193,253.21 |
非流动资产 | 4,861,439.64 | 1,592,333.31 |
资产合计 | 579,690,518.95 | 813,360,531.62 |
流动负债 | 404,564,242.82 | 568,896,169.46 |
非流动负债 | 200,000,000.00 | |
负债合计 | 404,564,242.82 | 768,896,169.46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87,563,138.05 | 22,232,181.07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87,563,138.05 | 22,232,181.07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744,484,808.92 | 23,584.90 |
财务费用 | ||
所得税费用 | ||
净利润 | 130,661,913.97 | -39,867,034.61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30,661,913.97 | -39,867,034.61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77,714.56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177,714.56 | -332,285.44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77,714.56 | -332,285.44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712,725.68 | 1,849,035.87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136,310.19 | 3,059,837.82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36,310.19 | 3,059,837.82 |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附注(五)。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
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本集团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和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1、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集团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集团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集团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1.1 市场风险
1.1.1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指因汇率变动产生损失的风险。于2018 年12 月31 日,本集团资产及负债均为人民币余额,故无外汇风险。
1.1.2利率风险-现金流量变动风险
本集团因利率变动引起金融工具现金流量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浮动利率的银行借款有关。本集团目前未采取任何措施规避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敏感性分析
利率风险敏感性分析基于下述假设:
· 市场利率变化影响可变利率金融工具的利息收入或费用;·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固定利率金融工具,市场利率变化仅仅影响其利息收入或费用;· 对于指定为套期工具的衍生金融工具,市场利率变化影响其公允价值,并且所有利率套期预计都是高度有效的;
· 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利率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计算衍生金融工具及其他金融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化。
在上述假设的基础上,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利率可能发生的合理变动对当年损益和股东权益的税前影响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利率变动 | 本年度 | 上年度 | ||
对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对利润的影响 | 对股东权益的影响 | ||
对外借款 | 增加1% | -54,258,520.18 | -54,258,520.18 | -22,922,913.93 | -22,922,913.93 |
对外借款 | 减少1% | 54,258,520.18 | 54,258,520.18 | 22,922,913.93 | 22,922,913.93 |
1.1.3 其他价格风险
本集团持有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因此,本集团承担着证券市场价格变动的风险。本集团目前未采取任何措施规避价格风险。1.2 信用风险
2018 年12 月31 日,可能引起本集团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集团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及本集团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的抵押贷款担保及为关联方提供的保证担保。具体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
金额以及附注(十四)、2披露的或有事项所涉及担保金额;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债务工具而言,账面价值反映了其风险敞口,但并非最大风险敞口,其最大风险敞口将随着未来公允价值的变化而改变。本集团的流动资金存放在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本集团的其他应收款主要是与房地产项目施工方及政府部门的往来款,故流动资金和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较低。
本集团采用了必要的政策确保所有销售客户均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因而应收账款无重大信用风险。1.3 流动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集团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集团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集团管理层对银行借款和公司债券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相关协议。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1年以内 | 1至5年 | 5年以上 | |
短期借款 | 2,204,195,252.66 |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2,565,318,591.51 | ||
其他应付款 | 1,433,983,460.92 | ||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 的银行借款) | 1,651,744,107.71 | 1,496,911,045.38 | 799,868,951.04 |
应付债券(含一年内到期 的应付债券) | 843,100,000.00 | 1,311,220,000.00 | |
财务担保合同 | 4,027,712,760.43 | 100,000,000.00 |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352,859.95 | 5,352,859.95 | ||
1.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352,859.95 | 5,352,859.95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5,352,859.95 | 5,352,859.95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为基金投资,本集团依据相关基金管理公司对外发布的基金净值确定相关基金的市价。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
信息□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
信息□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
数敏感性分析□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
点的政策□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管理层认为,除以下项目外,本财务报表中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接近该等资产及负债的公允价值。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18年12月31日 | |||
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差异 | 公允价值计量层次 | |
应付债券 | 1,753,784,008.35 | 1,759,995,000.00 | 6,210,991.65 | 第二层次 |
9、 其他□适用 √不适用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南方香江 | 深圳 | 项目投资、策划及企业管理咨询(以上各项不含限制项目);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家俱的生产(生产场地另行 | 60,000 | 30.12 | 30.12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深圳金海马实业直接持有本公司20.98%股份, 通过南方香江间接持有本公司30.12%股份,其为本公司的中间控股股东。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刘志强先生和翟美卿女士夫妇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七)、1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适用 □不适用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申报)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洛阳香江万基铝业有限公司("洛阳香江铝业") | 同一最终实际控制人 |
深圳市香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深圳香江供应链") | 同一最终实际控制人 |
深圳市金海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香江祥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深圳金海马商务") | 同一最终实际控制人 |
深圳市香江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深圳香江智能家居") | 同一最终实际控制人 |
广州市香江唯家居有限公司("广州香江唯家居") | 同一最终实际控制人 |
深圳市雅美整体家居有限公司("深圳雅美") | 同一最终实际控制人 |
广州市雅美唯家家居有限公司("广州雅美") | 同一最终实际控制人 |
广州市雅居唯家家居有限公司("广州雅居") | 同一最终实际控制人 |
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香江救助") | 同一最终实际控制人 |
香江红星美凯龙 | 合营企业 |
英德东方广场(注1) | 合营企业 |
宁波华生香江家居有限公司("宁波华生香江")(注2) | 合营企业 |
深圳市金海马贸易有限公司("深圳金海马贸易") | 同一最终实际控制人 |
深圳前海香江金融 | 同一最终实际控制人 |
深圳市慧创办公家具有限公司("深圳慧创") | 同一最终实际控制人 |
深圳微指尖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微指尖") | 同一最终实际控制人 |
深圳企礼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深圳企礼网") | 同一最终实际控制人 |
深圳选礼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深圳选礼易") | 同一最终实际控制人 |
香江集团 | 同一最终实际控制人 |
东莞市金海马家具有限公司 ("东莞金海马家具") | 同一最终实际控制人 |
广州市蒂蔓秀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广州蒂蔓秀健康") | 同一最终实际控制人 |
广州市锦绣香江中医门诊有限公司("锦绣香江中医门诊") | 同一最终实际控制人 |
广州香江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广州香江租赁") | 同一最终实际控制人 |
深圳大本营健康 | 同一最终实际控制人 |
天津市香江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天津香江教育") | 同一最终实际控制人 |
广州市锦绣香江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广州香江健康") | 同一最终实际控制人 |
天津宝坻锦绣香江医院("天津宝坻香江医院") | 同一最终实际控制人 |
深圳市香江国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深圳香江国康") | 同一最终实际控制人 |
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关键管理人员 |
注1: 本公司于2018年7月转让持有英德东方广场的全部股权,在转让日后英德东方广场不再属于本集团的关联方。
注2: 本集团下属子公司广州香江投资于2017年8月18日转让持有宁波华生香江的全部股权,在转让日后宁波华生香江不再属于本集团的关联方。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东莞金海马家具 | 购买商品 | 2,537,621.68 | |
香江救助 | 捐赠性支出 | 660,000.00 | 270,000.00 |
深圳企礼网 | 购买商品 | 3,231,942.00 | |
深圳选礼易 | 购买商品 | 5,466,527.00 | |
广州蒂蔓秀健康 | 购买商品 | 783,652.46 | 55,681.00 |
深圳金海马商务 | 咨询服务/购买商品 | 1,147,905.00 | 498,896.00 |
深圳微指尖 | 购买商品 | 1,038,947.20 | 3,272,429.00 |
天津宝坻香江医院 | 体检费、药品费 | 789.64 | |
南方香江 | 支付资金占用费 | 20,835,016.64 | |
广州香江租赁 | 支付资金占用费 | 7,154,345.04 | |
深圳香江智能家居 | 购买商品 | 356,340.00 | |
合计 | 40,674,675.34 | 6,635,417.32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深圳金海马贸易 | 出售商品 | 9,178,898.00 | |
香江红星美凯龙 | 收取咨询费/收取利息收入 | 2,125,848.99 | 4,426,771.48 |
宁波华生香江 | 收取管理费 | 1,430,978.20 | |
香江集团 | 收取物业管理费、旅游及相关服务收入 | 21,790.57 | |
南方香江 | 收取物业管理费 | 405,095.30 | 2,485.00 |
深圳金海马实业 | 收取物业管理费 | 31,367.92 | |
深圳慧创 | 收取物业管理费 | 38,505.20 | |
深圳香江供应链 | 旅游及相关服务收入 | 163,500.00 | |
洛阳香江铝业 | 旅游及相关服务收入 | 88,233.03 | 118,511.76 |
天津宝坻香江医院 | 提供保洁服务 | 9,708.74 | |
合计 | 2,689,050.44 | 15,352,643.75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深圳金海马商务 | 商铺 | 7,957,118.33 | 42,246,886.56 |
香江红星美凯龙 | 商铺 | 267,034.32 | 422,297.81 |
深圳慧创 | 商铺/办公室 | 18,513,533.21 | |
深圳香江智能家居 | 商铺 | 3,614,593.79 | |
广州香江唯家居 | 商铺 | 1,168,410.00 | |
深圳雅美 | 商铺 | 308,211.00 | |
广州雅美 | 商铺 | 518,976.00 | |
广州雅居 | 商铺 | 901,015.00 | |
天津宝坻香江医院 | 商铺 | 62,500.00 | |
深圳前海香江金融 | 办公室 | 1,180,416.15 | |
深圳金海马实业 | 办公室 | 430,920.00 | 287,280.00 |
深圳金海马商务 | 办公室 | 48,000.00 | 206,000.00 |
香江集团 | 办公室 | 143,640.00 |
合计 | 33,790,311.65 | 44,486,520.52 |
注:本集团将天津市宝坻区大白街道康乃馨园1号楼101、102、201商铺出租给天津宝坻香江医院,租赁期限自2015年8月1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止,免租期为2015年8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止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费 | 上期确认的租赁费 |
深圳金海马实业 | 商铺 | 7,328,088.55 | |
深圳金海马贸易 | 商铺 | 19,270,092.95 | 18,964,036.06 |
合计 | 19,270,092.95 | 26,292,124.61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香江红星美凯龙 | 100,000,000.00 | 2017.07.17 | 2020.07.16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南方香江 | 400,000,000.00 | 2018.11.12 | 2021.11.20 | 否 |
深圳金海马实业 | 700,000,000.00 | 2014.12.10 | 2019.12.10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深圳金海马为本公司发行的债券提供担保,参见附注(七)、27。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深圳大本营健康 | 24,289,929.01 | |||
锦绣香江中医门诊 | 1,100,000.00 | |||
天津宝坻香江医院 | 1,328,787.11 | |||
合计 | 26,718,716.12 |
注:资金拆入为本集团2018年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健康体检和锦绣养老在合并日前同关联方发生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该等款项余额已结清。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拆出关联方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香江集团 | 转让大本营健康股权 | 4,698,975.00 | |
深圳大本营健康 | 购买健康体检、锦绣养老股权 | 31,400,000.00 | |
南方香江 | 购买森岛置业、森岛鸿盈、森岛宝地股权 | 2,501,640,000.00 | |
合计 | 2,533,040,000.00 | 4,698,975.00 |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040.48 | 1,043.89 |
上述金额中不包含关键管理人员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相关的薪酬。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香江集团 | 147,491.54 | |||
其他应收款 | 英德东方广场 | 50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南方香江 | 2,485.00 | |||
其他应收款 | 天津香江教育 | 2,860.60 | |||
其他应收款 | 广州香江健康 | 30,00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深圳大本营健康 | 24,289,929.01 | |||
其他应收款 | 深圳选礼易 | 108,891.50 | |||
预付款项 | 深圳金海马商务 | 173,426.00 | 156,082.00 | ||
预付款项 | 广州蒂蔓秀健康 | 9,600.00 | |||
合计 | 282,317.50 | 55,108,448.15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深圳金海马商务 | 3,840.00 | 150,340.00 |
应付账款 | 东莞金海马家具 | 91,440.00 | |
应付账款 | 深圳微指尖 | 9,900.00 | 113,741.00 |
应付账款 | 广州蒂蔓秀健康 | 10,776.20 | |
应付票据 | 深圳金海马商务 | 185,957.00 | |
其他应付款 | 香江红星美凯龙 | 90,219,202.01 | 49,981,590.91 |
其他应付款 | 深圳香江供应链 | 72.00 | |
其他应付款 | 南方香江 | 437,607,900.06 | 546,772,883.42 |
其他应付款 | 广州香江租赁(注) | 195,823,721.14 | |
其他应付款 | 深圳香江国康 | 4,980,000.00 | |
合计 | 527,840,842.07 | 798,110,521.67 |
注:为广州香江租赁提供给本集团的融资租赁抵押借款,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该等款项余额已结清。
7、 关联方承诺□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9,261,000.00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3,546,000.00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不适用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3.05元/1年或2.14元/2年 |
其他说明
2018年1月11日,本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对4位激励对象因已经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离职,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彻底解除劳动合同,取消授予其尚未解锁的
1,344,000股限制性股票 ,并由本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年化6%利率计算的利息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2018年6月,本公司完成了对上述股份的回购注销。
2019年4月19日,本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对15位因职务发生变更或已经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离职,或因个人绩效未达标未能解锁的激励对象,取消授予其尚未解锁的3,546,000股限制性股票,并由本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年化6%利率计算的利息进行回购注销的处理。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止,回购注销事宜尚在办理中。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46,948,156.43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4,271,081.99 |
其他说明
本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以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采用布莱克-斯科尔斯期权定价模型,结合本公司股票的预计波动率以及授予股份期权的条款和条件,做出估计。波动率为上证指数历史股价波动率,预计限售期根据激励对象所持股份的年转让比例预测,但不一定是实际结果。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1)资本承诺
单位:人民币元
年末金额 | 年初金额(已重述) | |
已签约但尚未于财务报表中确认的 | ||
- 出让土地使用权合同 | 110,800,000.00 | |
- 大额发包合同 | 1,831,937,608.33 | 1,325,415,947.06 |
- 其他承诺 | 283,074,200.00 | 366,500,000.00 |
其中:与对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 500,000.00 |
合计 | 2,115,011,808.33 | 1,802,715,947.06 |
(2)经营租赁承诺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止,本集团对外签订的不可撤销的经营租赁合约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年末金额 | 年初金额 | |
不可撤销经营租赁的最低租赁付款额: |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1年 | 231,135,071.31 | 221,748,955.28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2年 | 178,965,149.90 | 192,754,568.00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3年 | 157,734,504.31 | 157,923,806.61 |
以后年度 | 983,891,868.20 | 1,037,366,629.28 |
合计 | 1,551,726,593.72 | 1,609,793,959.17 |
在上述不可撤销的经营租赁合约中,经双方协议一致可撤销的最低租赁付款额为人民币856,270,874.78元。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之子公司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抵押贷款担保,担保期限从《楼宇按揭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购房人办妥正式产权证,并移交贷款银行保管之日止。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之子公司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抵押贷款担保的未还贷款余额为人民币4,027,712,760.43元(上年末:人民币4,416,474,465.81元) 。由于借款人将以房产抵押给贷款银行,因此本集团认为该担保事项将不会对本集团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本公司为合营企业香江红星美凯龙抵押贷款提供担保, 参见附注(十)、4。由于香江红星美凯龙财务状况良好,预计有充足现金流归还贷款,因此本集团认为该担保事项将不会对本集团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17 年9 月28 日,本公司之子公司番禺锦江与广州市番禺区土地开发中心(以下简称“番禺土地开发中心”)签订了《土地补偿协议》,约定番禺土地开发中心将以约人民币5.3亿元的货币补偿方式收回番禺锦江的部分商住用地。2019年3月1日,番禺锦江与番禺土地开发中心签订《国有土地收储补偿补充协议》,对地块收储补偿事宜进行补充,确定番禺土地开发中心预付补偿款的金额为人民币1.2亿元,双方需根据区政府审定的补偿总额,另行签订协议约定明确补偿款的最终结算总额。
2019年4月2日,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254,683,606.8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254,683,606.80 |
3、 销售退回□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2、 债务重组□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集团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本集团的经营业务划分为四个经营分部,本集团的管理层定期评价这些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在经营分部的基础上本集团确定了四个报告分部,分别为商品房、商铺及写字楼销售,商贸流通运营,土地一级开发、工程和装饰和其他。这些报告分部是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的。
分部报告信息根据各分部向管理层报告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及计量标准披露,这些计量基础与编制财务报表时的会计政策与计量基础保持一致。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2018年度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商品房、商铺及写字楼销售 | 商贸流通运营 | 土地一级开发、工程和装饰 | 其他 | 未分配项目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一、营业收入 | 2,323,372,304.88 | 1,517,837,938.43 | 105,870,846.81 | 612,357,407.40 | 424,050,449.33 | 4,135,388,048.19 | |
其中:对外交易收入 | 2,323,372,304.88 | 1,382,778,239.26 | 429,237,504.05 | 4,135,388,048.19 |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135,059,699.17 | 105,870,846.81 | 183,119,903.35 | 424,050,449.33 | 0.00 | ||
二、营业成本/费用 | 1,616,108,235.43 | 1,201,246,252.55 | 16,456,513.15 | 666,778,149.38 | 424,004,596.20 | 3,076,584,554.31 | |
三、分部营业利润(亏损) | 707,264,069.45 | 316,591,685.88 | 89,414,333.66 | -54,420,741.98 | 45,853.13 | 1,058,803,493.88 | |
四、调节项目 | -412,200,818.96 | ||||||
五、报表营业利润 | 646,602,674.92 | ||||||
加:营业外收入 | 10,800,082.97 | ||||||
减:营业外支出 | 17,299,153.19 | ||||||
六、报表利润总额 | 640,103,604.70 |
2017年度(已重述) 单位:人民币元
商品房、商铺及写字楼销售 | 商贸流通运营 | 土地一级开发、工程和装饰 | 其他 | 未分配项目 | 分部间相互抵减 | 合计 | |
一、营业收入 | 2,598,686,617.94 | 1,867,407,295.45 | 85,240,209.60 | 517,139,705.92 | 357,888,665.36 | 4,710,585,163.55 |
其中:对外交易收入 | 2,598,686,617.94 | 1,731,803,489.82 | 380,095,055.79 | 4,710,585,163.55 |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135,603,805.63 | 85,240,209.60 | 137,044,650.13 | 357,888,665.36 | |||
二、营业成本/费用 | 1,748,588,297.07 | 1,214,245,673.49 | 25,572,062.88 | 536,063,366.97 | 76,216.71 | 381,771,842.23 | 3,142,773,774.89 |
三、分部营业利润(亏损) | 850,098,320.87 | 653,161,621.96 | 59,668,146.72 | -18,923,661.05 | -76,216.71 | -23,883,176.87 | 1,567,811,388.66 |
四、调节项目 | -412,077,510.85 | ||||||
五、报表营业利润 | 1,155,733,877.81 | ||||||
加:营业外收入 | 23,806,695.16 | ||||||
减:营业外支出 | 6,367,521.07 | ||||||
六、报表利润总额 | 1,173,173,051.90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本集团的对外交易收入来源地及非流动资产所在地均为中国内地。本年度本集团无单个营业收入超过本集团营业收入10%以上的客户。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适用 □不适用借款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当年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 | 资本化率(%) |
存货 | 22,153,930.25 | 4.75-5.46 |
当期资本化借款费用小计 | 22,153,930.25 | |
计入当年损益的借款费用 | 377,839,798.41 | |
当年借款费用合计 | 399,993,728.66 |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1、 其他应收款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152,353,921.75 | 139,372,601.89 |
应收股利 | 465,970,127.69 | 200,899,127.69 |
其他应收款 | 7,261,248,293.54 | 3,833,782,060.39 |
合计 | 7,879,572,342.98 | 4,174,053,789.9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2).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关联方资金拆借 | 152,353,921.75 | 139,372,601.89 |
(3).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武汉置业 | 4,539,548.67 | 20,039,548.67 |
番禺锦江 | 20,910,000.00 | 20,910,000.00 |
恩平置业 | 9,949,579.02 | 9,949,579.02 |
千本建筑 | 330,571,000.00 | 150,000,000.00 |
武汉香江 | 100,000,000.00 | |
合计 | 465,970,127.69 | 200,899,127.69 |
注:本公司本年应收武汉置业和千本建筑股利与应付该等公司款项对抵人民币74,229,000.00元,无实际现金流入。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武汉置业 | 4,539,548.67 | 4至5年 | 合并范围内应收子公司股利 | 否 |
番禺锦江 | 20,910,000.00 | 3至4年 | 合并范围内应收子公司股利 | 否 |
恩平置业 | 9,949,579.02 | 3至4年 | 合并范围内应收子公司股利 | 否 |
千本建筑 | 80,571,000.00 | 1至2年 | 合并范围内应收子公司股利 | 否 |
合计 | 115,970,127.69 | / | / | / |
本公司应收股利均为应收集团子公司股利,未发生减值。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4,852,878.88 | 0.07 | 4,852,878.88 | 100 | 4,852,878.88 | 0.13 | 4,852,878.88 | 100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7,261,555,355.80 | 99.93 | 307,062.26 | 7,261,248,293.54 | 3,833,868,215.67 | 99.87 | 86,155.28 | 3,833,782,060.39 | ||
组合一 | 7,242,845,433.29 | 99.68 | 7,242,845,433.29 | 3,833,627,089.33 | 99.87 | 3,833,627,089.33 | ||||
组合二 | 18,599,273.51 | 0.25 | 300,423.32 | 1.62 | 18,298,850.19 | |||||
组合三 | 110,649.00 | 6,638.94 | 6.00 | 104,010.06 | 241,126.34 | 86,155.28 | 35.73 | 154,971.06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合计 | 7,266,408,234.68 | / | 5,159,941.14 | / | 7,261,248,293.54 | 3,838,721,094.55 | / | 4,939,034.16 | / | 3,833,782,060.39 |
注1:组合一主要包括应收关联方的款项、应收政府部门及合作方的款项;组合二主要为应收保证金及押金;组合三系为除组合一和组合二之外的应收款项。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应收款(按单位)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临沂上赢实业有限公司 | 4,852,878.88 | 4,852,878.88 | 100 | 不可收回 |
合计 | 4,852,878.88 | 4,852,878.88 | / | / |
组合三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10,540.00 | 6,632.40 | 6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110,540.00 | 6,632.40 | 6 |
1至2年 | |||
2至3年 | 109 | 6.54 | 6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10,649.00 | 6,638.94 | 6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一:
本组合主要包括应收关联方的款项、应收政府部门及合作方的款项。对于本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组合二:
本组合主要包括押金、保证金。对于该组合,按年末余额1%计提坏账准备组合三:
本组合为除组合一及组合二之外的应收款项。对于本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二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余额百分比 | 期末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押金\保证金组合 | 18,599,273.51 | 300,423.32 | 1.62 |
合计 | 18,599,273.51 | 300,423.32 | 1.62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组合一:
本组合主要包括应收关联方的款项、应收政府部门及合作方的款项。对于本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组合二:
本组合主要包括押金、保证金。对于该组合,按年末余额1%计提坏账准备组合三:
本组合为除组合一及组合二之外的应收款项。对于本组合,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内部往来 | 6,984,920,722.25 | 3,618,485,125.81 |
单位往来 | 279,754,834.46 | 218,952,467.81 |
个人往来 | 370,164.89 | |
其他 | 1,732,677.97 | 913,336.04 |
合计 | 7,266,408,234.68 | 3,838,721,094.55 |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220,906.98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元。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增城香江 | 内部往来 | 2,931,746,751.56 | 1年以内 | 40.35 | |
横琴锦江 | 内部往来 | 630,166,764.84 | 1至2年 | 8.67 | |
卓升家具 | 内部往来 | 474,302,964.79 | 1至3年 | 6.53 | |
长沙物流 | 内部往来 | 385,750,435.82 | 1至2年 | 5.31 | |
森岛宝地 | 内部往来 | 315,414,537.03 | 1年以内 | 4.34 | |
合计 | / | 4,737,381,454.04 | / | 65.2 |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7).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8).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550,261,901.86 | 2,550,261,901.86 | 2,422,569,125.95 | 2,422,569,125.95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1,712,725.68 | 1,712,725.68 | 2,026,750.43 | 2,026,750.43 |
合计 | 2,551,974,627.54 | 2,551,974,627.54 | 2,424,595,876.38 | 2,424,595,876.38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锦江物业 | 2,907,992.17 | 2,907,992.17 | ||||
番禺锦江(注1) | 266,795,971.03 | 44,960.00 | 266,840,931.03 | |||
增城香江(注1) | 231,319,701.99 | 1,618,560.00 | 232,938,261.99 | |||
广州香江物业 | 8,847,639.55 | 8,847,639.55 | ||||
聊城香江 | 97,291,428.83 | 97,291,428.83 | ||||
南昌商贸 | 79,707,462.53 | 79,707,462.53 | ||||
洛阳百年 | 13,454,658.78 | 13,454,658.78 | ||||
郑州置业 | 173,802,537.61 | 173,802,537.61 | ||||
新乡置业 | 30,044,618.20 | 30,044,618.20 | ||||
保定香江 | 3,956,883.14 | 3,956,883.14 | ||||
长春置业 | 50,832,630.91 | 50,832,630.91 | ||||
成都香江 | 45,496,062.70 | 45,496,062.70 |
千本建筑 | 29,442,749.86 | 29,442,749.86 | ||||
恩平置业 | 30,724,381.63 | 30,724,381.63 | ||||
广州通悦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连云港香江 | 49,000,000.00 | 49,000,000.00 | ||||
株洲香江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武汉香江(注1) | 50,520,410.00 | 169,290.00 | 50,689,700.00 | |||
香河香江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成都龙城(注1) | 25,618,200.00 | 146,120.00 | 25,472,080.00 | |||
武汉置业 | 181,953,900.12 | 181,953,900.12 | ||||
香河名家居 | 500,000.00 | 500,000.00 | ||||
来安商贸 | 500,000.00 | 500,000.00 | ||||
横琴锦江 | 84,000,000.00 | 84,000,000.00 | ||||
香江企业管理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教育科技 | 500,000.00 | 500,000.00 | ||||
长沙物流(注1) | 104,945,600.00 | 44,960.00 | 104,990,560.00 | |||
惠州商贸 | 4,900,000.00 | 4,900,000.00 | ||||
长沙商贸 | 500,000.00 | 500,000.00 | ||||
锦翠科技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香江商业(注1) | 299,085,948.55 | 523,235.00 | 299,609,183.55 | |||
深圳大本营(注1) | 54,031,610.71 | 141,075.00 | 54,172,685.71 | |||
沈阳好天地 | 255,786,216.25 | 255,786,216.25 | ||||
深圳家福特 | 40,023,071.39 | 40,023,071.39 | ||||
江苏顺友 | 124,079,450.00 | 124,079,450.00 | ||||
香江云科技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横琴灵动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森岛置业(注2) | 28,813,662.56 | 28,813,662.56 | ||||
森岛鸿盈(注2) | 41,469,015.35 | 41,469,015.35 | ||||
森岛宝地(注2) | 26,004,138.00 | 26,004,138.00 | ||||
永旺投资(注3)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江苏晶喆(注3) | 3,000,000.00 | 3,000,000.00 | ||||
深圳创新会展(注2)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肇庆益昌(注2)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广东裕泰 | 10,010,000.00 | 10,010,000.00 | ||||
合计 | 2,422,569,125.95 | 127,838,895.91 | 146,120.00 | 2,550,261,901.86 |
注1:本年投资额变动系本公司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确认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事宜所致。注2:本年投资增加系本公司投资设立或收购项目公司所致。注3:本年投资增加系本公司缴纳资本所致。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英德东方广场(注) | 177,714.56 | -177,714.56 | |||||||||
小计 | 177,714.56 | -177,714.56 | |||||||||
二、联营企业 | |||||||||||
景江投资 | 1,598,757.59 | 1,598,757.59 | |||||||||
香江全屋智能家居 | 250,278.28 | -136,310.19 | 113,968.09 | ||||||||
小计 | 1,849,035.87 | -136,310.19 | 1,712,725.68 | ||||||||
合计 | 2,026,750.43 | -314,024.75 | 1,712,725.68 |
其他说明:
注:本年投资减少系本公司处置相关合营公司。
3、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7,796,135.40 | 10,682,665.08 | 27,182,411.20 | 10,682,665.08 |
其他业务 | 115,410,093.65 | 15,895,850.04 | 73,056,509.26 | 12,938,859.96 |
合计 | 143,206,229.05 | 26,578,515.12 | 100,238,920.46 | 23,621,525.04 |
4、 投资收益√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50,000,000.00 | 485,000,000.00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14,024.75 | -382,509.57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790,200.68 | -4,416,806.44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3,759,117.30 | |
合计 | 354,235,293.23 | 480,200,683.99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元
被投资单位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增城香江 | 300,000,000.00 | |
千本建筑 | 2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横琴锦江 | 35,000,000.00 | |
武汉香江 | 100,000,000.00 | |
合计 | 350,000,000.00 | 485,000,000.00 |
5、 其他√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本年度与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方交易情况如下,与其他关联方发生的重大关联方交易已在附注(十)、4所列的合并关联方交易情况中披露。
(1)提供或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广州大瀑布 | 接受劳务 | 91,649.34 |
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长沙物流 | 提供劳务 | 16,090,566.08 | 16,090,566.08 |
来安香江 | 提供劳务 | 16,090,565.92 | 16,090,565.97 |
增城香江 | 提供劳务 | 16,090,566.09 | 16,090,566.09 |
横琴锦江 | 提供劳务 | 8,045,283.04 | 8,045,283.04 |
武汉香江 | 提供劳务 | 8,045,282.80 | 8,045,282.80 |
卓升家具 | 提供劳务 | 8,045,283.04 | 8,045,283.04 |
合计 | 72,407,546.97 | 72,407,547.02 |
本公司向下属子公司提供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各项专业技术服务,服务费按照双方商定的金额结算。
(2)关联方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人民币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年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年确认的租赁收入 |
深圳金海马管理 | 商铺 | 5,072,611.74 | 5,038,260.00 |
广州香江投资 | 商铺 | 2,844,105.70 | 2,824,845.40 |
合计 | 7,916,717.44 | 7,863,105.40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人民币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年确认的租赁费 | 上年确认的租赁费 |
番禺锦江 | 商铺 | 774,857.16 | 774,857.16 |
(3)资金拆借本公司向关联方收取的利息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横琴锦江 | 收取利息收入 | 59,485,020.99 | 39,899,372.12 |
卓升家具 | 收取利息收入 | 49,274,362.88 | 38,298,703.24 |
番禺锦江 | 收取利息收入 | 31,323,899.48 | 25,810,062.89 |
广州大瀑布 | 收取利息收入 | 26,169,811.40 | 21,557,593.04 |
锦城房产 | 收取利息收入 | 1,679,245.29 | 754,716.98 |
宏博房产 | 收取利息收入 | 452,830.19 | 665,094.34 |
成都置业 | 收取利息收入 | 484,407.75 | |
长沙物流 | 收取利息收入 | 494,968.41 | |
株洲香江 | 收取利息收入 | 3,497,790.88 | |
来安香江 | 收取利息收入 | 2,943,396.22 | |
森岛置业 | 收取利息收入 | 4,498,931.28 | |
森岛鸿盈 | 收取利息收入 | 6,507,926.64 | |
森岛宝地 | 收取利息收入 | 1,974,461.94 | |
合计 | 184,309,886.31 | 131,462,709.65 |
本公司向关联方支付的利息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年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香江商业 | 支付利息费用 | 80,920,000.00 | 24,417,600.00 |
本集团设有资金管理部,统一管理与调度本集团内资金,本集团内公司根据公司运营情况,向本公司拆借公司运营所需资金,同时本公司亦通过委托贷款形式向本集团部分公司提供项目运营所需资金,并收取或支付一定的资金占用费。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人民币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深圳家福特 | 540,000,000.00 | 2017-4-30 | 2027-4-30 | 否 |
长沙物流 | 400,000,000.00 | 2016-11-1 | 2024-11-1 | 否 |
香江商业 | 200,000,000.00 | 2017-5-15 | 2020-5-16 | 否 |
香江商业 | 50,000,000.00 | 2016-9-14 | 2021-9-14 | 否 |
香江商业 | 150,000,000.00 | 2018-7-6 | 2019-7-5 | 否 |
香江商业 | 300,000,000.00 | 2018-7-10 | 2019-7-10 | 否 |
香江商业 | 133,340,000.00 | 2018-4-17 | 2019-4-16 | 否 |
香江商业 | 100,000,000.00 | 2018-9-26 | 2022-9-25 | 否 |
广州香江投资 | 100,000,000.00 | 2017-11-30 | 2020-11-1 | 否 |
广州香江投资 | 70,000,000.00 | 2018-5-3 | 2019-5-2 | 否 |
广州香江投资 | 50,000,000.00 | 2018-3-26 | 2019-3-25 | 否 |
常德香江 | 230,000,000.00 | 2018-6-15 | 2021-6-15 | 否 |
广州大瀑布 | 60,000,000.00 | 2018-10-12 | 2020-10-12 | 否 |
香江商业 | 100,000,000.00 | 2018-12-25 | 2019-12-23 | 否 |
增城香江 | 1,400,000,000.00 | 2018-12-20 | 2021-12-18 | 否 |
合计 | 3883,340,000.00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人民币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郑州置业 | 200,000,000.00 | 2018-4-17 | 2020-11-27 | 否 |
洛阳百年 | 70,000,000.00 | 2017-12-20 | 2020-11-27 | 否 |
新乡置业 | 160,000,000.00 | 2017-11-28 | 2020-11-27 | 否 |
武汉置业 | 300,000,000.00 | 2017-12-20 | 2020-11-27 | 否 |
武汉置业 | 200,000,000.00 | 2016-9-9 | 2019-9-9 | 否 |
合计 | 930,000,000.00 |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51,741,653.32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2,530,071.09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39,138.06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4,837,772.31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997,248.65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650,725.79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928,123.98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所得税影响额 | -1,722,781.03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8,098,867.87 |
合计 | 41,745,384.7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9.12 | 0.1493 | 0.149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8.4 | 0.137 | 0.137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适用 √不适用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
备查文件目录 | 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备查文件目录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和公告的原稿。 |
董事长:翟美卿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9年4月19日
修订信息□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