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 年4月19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情况概述
2018年11月28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通过,公司将北京爱德康赛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德康赛”)100%股权以32,024万元转让给舟山壹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舟山壹德”)。后受让方变更为舟山壹德、刘申(其中,舟山壹德受让爱德康赛50%股权,刘申受让爱德康赛50%股权),该变更于2018年12月6日经公司第四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通过,并于2018年12月17日经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由于2019年2月28日尚未到《关于北京爱德康赛广告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关于北京爱德康赛广告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约定的第一笔股权转让款4803.6万元的最后付款期限,公司未对相关应收款 计提减值。公司于2019年2月28日发布了《2018年度业绩快报》(更新后),并对股权转让款的相关情况作了说明。
公司2018年度业绩快报公告后,公司就股权转让款对舟山壹德、刘申进行了多次催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舟山壹德已向公司支付股权款500万元,刘申已向公司支付股权款1500万元。鉴于舟山壹德、刘申未按《股权转让协议》《补充协议》约定的付款时间如期支付股权转让款,爱德康赛未向公司支付结欠公司的借款及利息、利润分配款、业务往来款(上述款项公司均计入其他应收款核算),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公司对上述其他应收款项(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了相应的坏账准备20,525.9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刘申、舟山壹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90,844,086.39 | 112,549,847.52 | 38.70 | 逾期未支付 股权转让款 |
北京爱德康赛广告有限公司(注1) | 239,575,231.38 | 92,710,001.77 | 38.70 | 未支付 相关款项 |
小 计 | 530,419,317.77 | 205,259,849.29 | 38.70 |
注1:239,575,231.38元系爱德康赛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结欠公司的借款及利息、利润分配款、业务往来款的净额合计。
二、本次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合计20,525.98万元,将减少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0,525.98万元,相应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0,525.98万元。本次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符合相关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18年度的资产及经营状况。公司本次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依据充分、合理,本次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独立董事关于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其他应收款坏
账准备。
五、监事会关于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的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六、备查文件
1.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