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化科技”、“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和保荐意见如下:
一、联化科技对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自查情况
联化科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对2018年度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包括公司内部审计和审计委员会运作、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内幕交易的内部控制、募集资金的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重大投资的内部控制及其他重要事项等,并出具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通过列席公司重要会议、进行现场检查、查阅资料、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开展访谈等方式,天风证券对联化科技内部控制制度的制
定、运行情况和《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天风证券认为:联化科技的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要求。联化科技出具的《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
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吴 丽 曹再华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