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问询
函的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并于2019年4月1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44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详见公司于4月13日披露的《皖维高新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2018年年报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0)。
收到《问询函》后,公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实和回复。鉴于本次《问询函》部分事项仍需要进一步沟通和补充完善,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将延期至2019年4月24日前回复《问询函》。公司将尽快完成对《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19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