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决议公告
本司第十届董事局于2019年4月17日召开通讯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方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董事14人,实到董事13人,其中独立董事5人,另有董事王群因出差外地委托董事赵剑出席。4名监事列席会议。出席会议董事以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如下决议:
为支持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智慧空间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业务发展,经董事局审议,同意为深圳智慧空间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区支行申请的《小企业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最高额人民币1,800万元的债权债务关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额度已经过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参见本司同日披露的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
特此公告。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二O一九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