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大华核字[2019]003287号 |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18年度)
目 录 | 页 次 | ||
一、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
二、 |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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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19]003287号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泉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京泉华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京泉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京泉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大华核字[2019]003287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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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我们认为,京泉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京泉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京泉华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京泉华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东坤 |
中国·北京 | |
中国注册会计师:易群 | |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九日 |
专项报告 第1页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8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1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2,000.00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5.53元。截至2017年6月21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310,6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3,941,8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256,658,200.00元。
截止2017年6月21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瑞华验字【2017】4813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83,145,161.87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06,914,290.84元;于2017年6月 21日起至2017 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158,540.12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4,072,330.91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累计余额为48,000,000.00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银行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费用后金额为5,005,916.42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0,518,954.55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6年第二届第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2016年第二次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并于2018年第二届第十八次董事会和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对其进行修改。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招商银行和中国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7年7月14日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金谷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银行每月5日前向京泉华公司出具对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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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并抄送给保荐代表人。
根据本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金谷支行签定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12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的,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18 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中国银行深圳南头支行 | 758869096133 | 159,134,400.00 | 14,956,802.58 | 活期 |
招商银行深圳泰然金谷支行 | 755900849510208 | 97,523,800.00 | 15,562,151.97 | 活期 |
合 计 | 256,658,200.00 | 30,518,954.55 |
三、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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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56,658,2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4,072,330.91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83,145,161.8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 磁性元器件生产建设项目 | 否 | 107,024,200.00 | 107,024,200.00 | 22,543,386.78 | 82,827,354.82 | 77.39% | 2019/12/31 | 尚未实现收益 | 否 | 否 | |
2. 电源生产建设项目 | 否 | 97,523,800.00 | 97,523,800.00 | 7,261,515.99 | 54,348,923.04 | 55.73% | 2019/12/31 | 尚未实现收益 | 否 | 否 | |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35,769,000.00 | 35,769,000.00 | 26,400,000.00 | 33,291,092.93 | 93.07% | 2019/12/31 | 尚未实现收益 | 否 | 否 | |
4.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 否 | 16,341,200.00 | 16,341,200.00 | 7,867,428.14 | 12,677,791.09 | 77.58% | 2019/12/31 | 尚未实现收益 | 否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56,658,200.00 | 256,658,200.00 | 64,072,330.91 | 183,145,161.87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公司上述募投项目所需要的办公生产用地尚处于施工建设阶段,尚未完工。 公司原计划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由于在募投项目基础建设过程中考虑到确保产业园的整体安全与有效的抗灾害能力,在边坡的加固处理及手续办理和地基基础工程中施工周期上有所延长,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础建设工期适当延期。同时,根据公司相关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市场前景及实际建设需要,募投项目无法在2018年12月31日投入使用,为了更好的与项目实施进度相匹配,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19年12月31日。上述变更于2018年12月26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专项报告 第4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金额是106,914,290.84元,并经2017年9月15日第二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和以购买理财产品的形式进行存放和管理。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