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泉华”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和《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年修订)、《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核查工作
民生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部有关人员交谈,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台账,查阅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和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82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5.53元,募集资金总额310,6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发行登记费等各项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53,941,8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56,658,200.00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6月21日全部到位,以上募集资金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1300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83,145,161.87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06,914,290.84元;于2017年6月2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158,540.12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64,072,330.91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累计余额为48,000,000.00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银行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费用后金额为5,009,802.70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0,518,954.55元。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建立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17年7月14日,本公司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金谷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专户存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型 | 存放余额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金谷支行 | 755900849510208 | 活期账户 | 15,562,151.97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 | 758869096133 | 活期账户 | 14,956,802.58 |
合计 | 30,518,954.55 |
四、2018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度,本公司已按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京泉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杜思成 廖 禹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9日
附表: |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编制单位: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25,665.8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407.23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8,314.5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磁性元器件生产建设项目 | 否 | 10,702.42 | 10,702.42 | 2,254.34 | 8,282.74 | 77.39% | 2019年12月31日 | 尚未实现收益 | 否 | 否 | |
2、电源生产建设项目 | 否 | 9,752.38 | 9,752.38 | 726.15 | 5,434.89 | 55.73% | 2019年12月31日 | 尚未实现收益 | 否 | 否 | |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3,576.90 | 3,576.90 | 2,640.00 | 3,329.11 | 93.07% | 2019年12月31日 | 尚未实现收益 | 否 | 否 |
4、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 否 | 1,634.12 | 1,634.12 | 786.74 | 1,267.78 | 77.58% | 2019年12月31日 | 尚未实现收益 | 否 | 否 |
合计 | 25,665.82 | 25,665.82 | 6,407.23 | 18,314.5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公司上述募投项目所需要的办公生产用地尚处于施工建设阶段,尚未完工。 公司原计划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由于在募投项目基础建设过程中考虑到确保产业园的整体安全与有效的抗灾害能力,在边坡的加固处理及手续办理和地基基础工程中施工周期上有所延长,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础建设工期适当延期。同时,根据公司相关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市场前景及实际建设需要,募投项目无法在2018年12月31日投入使用,为了更好的与项目实施进度相匹配,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公司决定将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19年12月31日。上述变更于2018年12月26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金额是10,691.43万元,并经2017年9月15日第二届董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和以购买理财产品的形式进行存放和管理。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