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因日常经营需要,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以下简称“物构所”)发生经营业务往来,预计2019年度与物构所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已于2019年4月18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
审议该议案时,在关联方物构所任职的公司董事洪茂椿先生、兰国政先生、张云峰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余六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表决。
本次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预计金额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物构所 | 销售商品 | 市场价格 | 100.00 | 16.33 | 32.71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物构所 | 加工费 | 市场价格 | 100.00 | 0.00 | 0.00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物构所 | 联合研发 | 参照市场价格协商 | 500.00 | 20.00 | 0.39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联合研发 | 租赁房屋 | 0.39 | 500.00 | 0.08% | -99.92% | 详见2018年4月14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18年度日常经营 |
向关联人销 | 物构 | 销售商 | 32.71 | 100.00 | 32.71% | -67.29% |
售产品、商品 | 所 | 品 | 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尽量减少关联交易的数量。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尽量减少关联交易的数量。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以下简称“物构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21000004880831876,法定代表人为曹荣,住所为福建省福州市杨桥西路155号,开办资金为人民币6,674.00万元,经费来源为财政补助、上级补助、事业、经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宗旨和业务范围为研究物质结构,促进科学发展。物理化学研究、无机化学研究、有机化学研究、分析化学研究、催化化学研究、新技术晶体材料研究、金属腐蚀与防护研究、相关技术开发与服务、相关学历教育、博士后培养与学术交
流、《结构化学》(英文版)出版。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物构所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之“10.1.3”之“(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规定,物构所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物构所为中国科学院下属的研究机构,是行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具备良好的资信,公司认为其在日常关联交易中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方法为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结算方式为协议结算。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董事会通过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后,公司将根据2019年度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上述关联方签订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业务活动,系因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业务合作需要,
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与物构所双方之间优势互补、取长补短,同时将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经营,确保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
上述关联交易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金额较小,与关联方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公司与物构所均为独立法人,在机构、业务、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均独立,上述交易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特此公告。
福建福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