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国贸”、“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二〇一九年度第一次会议于2019年4月4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2019年4月17日在公司二十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王燕惠监事会主席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讨论,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公司二〇一八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二〇一八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
(2)公司二〇一 八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公允、准确地反映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致同审字(2019)第350ZA0135号”审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二〇一八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的“致同审字(2019)第350ZA0136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二〇一八年度的内部控制体系建立、执行情况。
(4)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 公司监事会成员未发现参与二〇一八年年报编
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5)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司二〇一八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公司监事会二〇一八年度工作报告》
3.《公司二〇一八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二〇一九年度预算案》
4.《公司二〇一八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二〇一八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91,986,417.25元人民币,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88,420,963.40元人民币,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计提二〇一八年度母公司会计报表净利润10%的法定盈余公积98,842,096.34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855,888,983.69元,减去二〇一八年度已支付的普通股股利363,254,503.20元和永续债持有者的利息648,523,968.92元,并计提应付永续债持有者的利息51,376,294.33元后,二〇一八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82,313,084.30元。
公司以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816,272,516股为基础,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7元(含税),共计490,393,579.3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及送股。
因公司目前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间,公司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将根据股权登记日总股本确定。
5.《公司二〇一 八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二〇一八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环境、风险防范、重点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内部监督等。
(2)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整、合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且各项制度均得到了较好执行。
6.《公司二〇一八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二〇一八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如实反映了公司二〇一八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截至
2018年12月31日,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7.《公司二〇一八年度提取资产减值准备、进行资产核销的议案》按照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中关于应收款项、存货等重要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规定,公司本年度分别计提坏帐准备33,943.33万元、存货跌价准备13,532.80万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169.17万元、贷款损失准备金4,873.95万元、担保合同未到期准备金和赔偿准备金2,044.28万元、期货风险准备金328.15万元、保理损失准备金985.50万元、商誉减值准备1,001.19万元。公司2018年度计提的上述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减少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总额56,878.3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报财务附注五.23资产减值准备明细。
在已计提的坏帐准备中,公司对帐龄已超过三年并且预计无法回收的合计7,601.90万元坏帐准备进行核销。本次核销不会对公司当期及以后的利润产生影响。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
上述全部议案经与会监事逐项审议,均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结果表决通过,其中第1、2、3、4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九 日
● 报备文件:
1.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二〇一九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