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37.95亿元(上述数据经审计)。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二〇一八年度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审议和执行程序合法、合规。我们认为公司能够较好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担保对象目前经营状况正常,担保风险不大,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二、关于公司二〇一八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二〇一九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公司二〇一八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公司二〇一八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816,272,516股为基础,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7元(含税),共计490,393,579.3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及送股。
因公司目前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间,公司最终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将根据股权登记日总股本确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有关规定,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切合公司实际,兼顾公司长远发展和广大股东的投资回馈,保持了公司分红政策的稳定性,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我们同意公司二〇一八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有关内容,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
三、关于公司 审议年报相关董事会 会议召开的程序、必备文件以及能够做出合理准确判断的资料信息的充分性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度第 一次会议审议了二〇一八年度报告及相关议案,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有关规定,会议必备文件齐全,并提供了充分的可作出合理准确判断的资料信息,未发现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