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春分行获准开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吉银监复〔2010〕85号《关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开业的批复》,本公司长春分行获准开业。本公司长春分行将按照要求办理有关开业手续。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3月19日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春分行获准开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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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0-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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