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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源文化: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19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源文化”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治理文件的要求,对创源文化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04号文《关于核准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同意创源文化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0,000.00股。创源文化于2017年9月8日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0,000,000.00股,每股面值1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9.83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396,600,000.00元。截至2017年9月14日止,创源文化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396,6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总额人民币32,075,469.9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64,524,530.08元。

截至2017年9月14日,创源文化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已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亚会A验字(2017)002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创源文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创源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2015年第一届第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已经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创源文化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账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创源文化和本保荐机构于2017年10月12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2017年12月5日,创源文化和创源文化之全资子公司安徽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连同本保荐机构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报告期内,创源文化、本保荐机构和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均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专户结余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的结余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户名银行名称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存储方式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363673370129357,103.03活期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39011900292000078372,729,872.18活期
安徽创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州支行330101220005776282,863,593.00活期
合 计5,950,568.21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39,660.00
减:发行费用3,207.55
募集资金余额36,452.45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36,452.45
减: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2,291.91
其中:本期投入募集资金7,987.86
减:手续费支出0.18
加:利息收入1,234.69
减:购买理财产品[注1]24,800.00
募集资金余额(银行存款)595.06

注1:详见本核查意见“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注2:以上数据尾差由于四舍五入导致。

(三)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对照表

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绿色文化创意产品扩建项目”、“研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补充营运资金”三个项目的投资。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表:

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36,452.45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987.86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291.9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绿色文化创意产品扩建项目30,008.0030,008.006,063.047,043.64-22,964.3623.47%2019年09月19日不适用不适用
2、研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3,121.003,121.001,924.821,924.82-1,196.1861.67%2019年6月30日不适用不适用
3、补充营运资金3,323.453,323.45-3,323.45-100.00%
合计36,452.4536,452.457,987.8612,291.91-24,160.5533.72%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1、绿色文化创意产品扩建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原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19年09月19日,2018年度处于项目建设期,不产生收益。 2、研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原因: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在项目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的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至2019年6月30日,2018年度处于项目建设期,不产生收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详见本报告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创源文化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创源文化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六、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创源文化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创源文化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创源文化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创源文化于2017年10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资金购买理财,由子公司安徽创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创源文化于2018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资金购买理财,由子公司

安徽创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序号公司受托机构产品名称产品类型投资金额 (万元)产品有效期资金来源是否保本预期年化收益率
1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分行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保证收益型5,000.002018年11月1日-2019年2月1日募集资金3.35%
2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分行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保证收益型6,000.002018年11月5日-2019年1月9日募集资金3.30%
3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分行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保证收益型5,800.002018年12月6日-2019年3月8日募集资金3.35%
4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结构性存款保证收益型2,000.002018年12月7日-2019年6月7日募集资金4.00%
5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仑分行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保证收益型1,000.002018年12月7日-2019年3月11日募集资金3.35%
6安徽创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州支行单位结构性存款881885号保本浮动收益型3,000.002018年11月29日-2019年2月28日募集资金4.00%
7安徽创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州支行智能定期理财16号(可质押)保本浮动收益型2,000.002018年11月30日-2019年1月4日募集资金2.70%
合计24,800.00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248,000,000.00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人民币5,950,568.21元,以活期存款的方式存放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的专用账户内。

十、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创源文化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十一、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对创源文化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亚会A核字[2019]0002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创源文化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深证上[2015]65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创源文化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十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创源文化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等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中投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徐疆 李光增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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