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7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19〕2910号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药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新光药业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新光药业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新光药业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 对新光药业 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新光药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新光药业公司募集资金2018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18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179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20元,共计募集资金24,4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7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2,700.00万元(本公司2013年预付主承销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及保荐费100万元,故该承销及保荐费未从募集资金中坐扣),已由主承销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1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433.00万元和预付承销费及保荐费10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1,167.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203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8,112.33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理财产品分红194.27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1.74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本金余额9,800.00万元;2018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075.82万元, 2018年度实际收到的理财产品分红270.76万元,2018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3.78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本金余额8,800.00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0,188.15万元,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分红465.03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5.52万元,累计购买理财产品本金余额8,800.00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851.9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和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未置换出的预付承销及保荐费100万元和尚未支付的印刷费2.5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15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嵊州支行、中国建设银行嵊州支行、中信银行嵊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
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中国工商银行嵊州支行 | 1211026029200101055 | 21,787,977.34 | 活期存款 |
1211026029200044546 | 0.00 | 协定存款 | |
中国建设银行嵊州支行 | 33050165653509588888 | 5,366,413.15 | 活期存款 |
中信银行嵊州支行 | 8110801012222255589 | 1,364,614.41 | 活期存款 |
合 计 | 28,519,004.90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6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利用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自筹资金实际 投入金额 | 占总投资的 比例(%) |
年产2.2亿支黄芪生脉饮制剂生产线GMP建设项目 | 16,493.00 | 4,020.32 | 24.38 |
合 计 | 16,493.00 | 4,020.32 | 24.38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6〕7045号)。
2017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资金置换情况。
2018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资金置换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度编制单位: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1,167.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075.82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188.1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 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年产2.2亿支黄芪生脉饮制剂生产线GMP建设项目 | 否 | 16,493.00 | 16,493.00 | 2,043.00 | 9,923.22 | 60.17 | 2019年6月 | 不适用 | 否 | |
2. 区域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否 | 2,573.00 | 2,573.00 | 11.22 | 42.52 | 1.65 | 2020年12月 | 不适用 | 否 | |
3. 研发质检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2,112.00 | 2,112.00 | 21.60 | 222.41 | 10.53 | 2019年12月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1,178.00 | 21,178.00 | 2,075.82 | 10,188.15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 计 | 21,178.00 | 21,178.00 | 2,075.82 | 10,188.15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截至2018年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