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自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公司聘请其为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此事项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特此公告。
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