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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投能源2018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19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

前言报告说明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是公司连续第八年发布的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报告反映了2018年度川投能源社会责任的履行的情况,披露了公司在市场责任、安全责任、员工责任、环境责任和公益责任方面的实践及绩效。

本期报告发布时间为2019年4月19日。

本报告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报告范围

本报告以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报告主体,包含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本报告时间范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为了遵循信息披露完整性、连续性的原则,部分表述及数据适当追溯以前年份。

编制原则

本报告编写参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承担工作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引》、《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编制指引》的规定,以及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编写指南(CASS-CSR3.0》,同时突出本公司特点和行业特色。

发布形式

本报告以网络形式发布,可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ee.com.cn)

查阅。

第一节公司概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清洁能源为主业,并涵盖光纤光缆产品的研发和生产、铁路交通自动化及自动控制、工业自动化控制以及通信等领域的综合性企业。川投能源于1993年在上交所上市,证券代码600674。

围绕清洁能源为核心主业的发展方向,公司直接投资控、参股7家水电企业,分别为雅砻江水电(参股48%)、田湾河公司(控股80%)、川投电力(全资100%)、天彭电力(控股95%,实际100%)、攀枝花华润水电开发公司(控股60%)、国电大渡河公司(参股10%)、国电大岗山公司(参股2%,间接参股8%)。公司其他参、控股企业包括火电企业嘉阳电力(控股95%,实际100%,已于2018年12月4日决定解散清算);高铁信息产业企业交大光芒(控股50%);光纤研发和生产基地乐飞光电公司(参股49%);川投售电公司(参股20%);中德阿维斯公司(参股9.375%)、中德西拉子公司(参股9.375%);三峡新能源公司(直接和间接参股2.025%)。公司目前清洁能源主业已彰显规模,资产规模、装机水平和盈利能力在四川省122家上市公司、6家电力上市公司中均名列前茅。

川投能源始终秉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履行经济责任、环境责任和社会责任,在关注公司自身发展及全体股东经济利益的同时,充分关注公司员工、债权人、客户及供应商在内的利益相关者的共同利益,实现公司发展与社会发展共和谐,努力实现打造西部一流上市公司的发展愿景,回报股东、造福四川、回馈社会。

第二节公司2018年生产经营情况

2018年是我国改革开放40周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后贯彻落实新目标新征程的第一年,更是“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在电力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入,电力交易规则和参与主体日益复杂的新形势下,公司面临艰难的挑战和巨大的压力。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川投能源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和全体股东的大力支

持下,坚持稳中求进、务实发展,超额完成了全年主要目标任务,资产总量稳步上升。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4.02亿股,总市值381.67亿元。公司总资产达320.4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达248.32亿元。电力参控股总装机容量3,888.68万千瓦;权益装机容量931.46万千瓦。

2018年公司实现利润总额36.39亿元,完成年预算的170.31%,同比去年增加8.1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5.70亿元,完成年预算的171.72%,同比去年增长9.35%;净资产收益率15.16%。

2018年,公司控股电力企业累计发电32.78亿千瓦时,完成年预算的115.37%,同比增长11.48%。参股企业雅砻江公司完成发电量74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37%;国电大渡河累计发电425.3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33%;田湾河全年累计发电31.54亿千瓦时 ,同比增长 11.96%;天彭电力累计发电1.2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81%;川投电力全年实现净利润2,217.79万元,同比增长71.58%。公司控股火电企业嘉阳电力已于2018年12月4日决定解散清算,目前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企业经营成果稳定,满足了社会整体用电需求;良好的经营状况,是公司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的基础。

第三节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一、市场责任

(一)完善公司治理

1.深化建设制度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及企业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确保公司各项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不断优化内控体系,提高规范化运作水平,为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奠定坚实的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按程序召集召开董事会8次,监事会8次,股东大会4次,

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均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召集、召开,会议的筹备、会议提案、议事程序、会议表决和决议等方面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坚持建立健全制度保障,并不断根据实际需要在工作中进行修改和完善,使制度更好地为公司运营服务,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股东权益。2018年,公司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证券法》及其他相关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为依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全面梳理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新建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党风廉洁建设责任制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四川川投能源信息披露与暂缓豁免业务管理制度》、《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举报工作管理制度》、《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效能监察实施细则(试行)》等6项内控相关制度,修订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企业物资采购审计导则》。通过新建和修订以上制度,公司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人员的职责和权限,推行全面管理、全员参与,进一步完善了彼此连接、彼此制约的内控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内审内控力度,细化年度内审工作,落实到生产各环节,实地测评业务流通过程,对存在的风险提出了优化建议。公司按期完成2018年风险评估,完成内控系统制度、流程框架及风险数据库的更新等工作。继续在公司范围内组织开展内部专项审计及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自查、自评等工作,确保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为公司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提供了保障。

2.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秉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原则,持续自觉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18年,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上交所网站、《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金融投资报》等指定媒体上,向投资者和债权人披露相关性信息。报告期内,公司共进行了65次信息披露,其中发布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56份、其他上网材料5份。信息披露确保了所有投资者以平等的机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规范运作和重大决策情况,为投资者进行价值

判断提供了可靠的信息基础。

3. 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维护,在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的指导下,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直接负责人和发言人,投资者关系管理部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公司通过网上交流会、网上留言板、设置专门的邮箱和电话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真诚沟通,广泛收集投资者对公司经营发展、战略规划、会计政策、电价机制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让投资者多渠道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计网络答复投资者提问101个,电话回答投资者问题1081个,现场接待来访机构投资者100人次。公司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防止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杜绝针对不同投资者选择性信息披露的情形发生。公司积极促进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相互信赖的关系,维护良好的投资者关系。

(二)保障股东分红回报

公司始终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上市以来,本着为股东创造价值的核心理念,公司以现金分红、派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共计分红17次,给投资者带来丰厚的价值回报。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精神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深入贯彻实施《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7-2019年)》,使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落到实处。

过去的三年,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含税)37.20亿元,占最近三年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34.91%。连续三年现金分红比例保持在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的30%以上,现金分红绝对值和比例均保持了持续稳定。

单位:万元

分红年度现金分红总额(税前)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现金分红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15年118,857.79387,291.6030.69%
2016年132,064.21351,649.4037.56%
2017年121,058.86326,473.5337.08%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提出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402,140,48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2,064.21万元(含税),分红金额占当期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6.99%。该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维护债权人权益

公司奉行稳健、诚信的经营精神,高度重视债权人权益保护,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和资金管理制度,保障资产和资金安全,加强资金预算管理和财务风险控制,及时履行债务人责任与义务。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信贷合同的规定使用贷款资金并如期偿还本金及利息,未出现逾期还款或拖欠本息的现象,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四)履行纳税义务

依法纳税不仅是企业必须履行的法定责任,也是基本的社会责任。公司在业务发展的同时,也时刻考虑社会整体的利益和长远发展,自觉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严格履行纳税人义务,坚持依法纳税。2018年公司共纳税1.59亿元(合并报表口径),为社会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安全责任

公司牢固树立安全、绿色、健康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隐患排查治理和各类明察暗访为抓手,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成了全年安全环保工作目标。

(一)健全安全责任体系

公司履行安全环保主体责任,按规定设立安全环保管理机构,公司主要负责人为安环委员会主任,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和环保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建立了全员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制,形成了以公司主要负责人为核心,包括下属企业、班组和全部岗位的安全环保责任体系。

公司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承担相应职责,其他人员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和环境

保护负岗位责任。除安全工作直接管理人员外,对党群、工会、财务等主管人员,要求在分管工作范围内落实安全责任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形成了全方位立体防护。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实际和安全环保法律法规变化情况,修订完善了12个安全环保制度,将公司安全环保管理经验和实践创新成果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着力提高安全环保管理的规范性和针对性。

(二)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

公司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员工安全意识。2018年,公司组织员工参加了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安全生产天府行”活动;组织参加了以“安全培训提素质、班组管理强基础”为主题的“安康杯”竞赛活动。同时,公司采用多种方法、多种形式,坚持对全体员工进行居安思危、警钟长鸣的安全教育。利用宣传栏,QQ、微信等互联网工具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和公司下发的安全文件、法规制度,使安全意识深入人心,安全要求迅速贯彻,安全事件及时知晓。

(三)狠抓隐患排查治理

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工作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2018年度,公司组织对所属企业进行安全环保督导17次,各级人员各司其职,认真、细致、全面地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公司根据下属企业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以防雷、防污闪、电气设备定期检查试验、防洪防汛、防止地质灾害、防冻、防火、防小动物等为工作重点,把电站大坝、灰坝、水工设施、边坡道路作为检查重点,发现隐患及时通报并限期整改,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2018年,通过各项安全检查共查出设备缺陷/隐患43项,消除43项,消除率100%,无重大隐患发现。

三、员工责任

公司秉承“以人为本”的理念,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搭建员工成长平台。积极健全完善劳动用工、干部人事、教育培训、考核和待遇一体化的激励约束机制,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为员工提供健康安全的工作环境、

多元的发展机会,力争做到人才培养满足企业发展需要、企业环境满足员工成长需求。

(一)保障员工健康安全

公司关注员工健康和安全,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管理,创造安全的工作环境。公司严格根据《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的相关要求,落实安全环保监察部为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部门安全管理人员为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公司每年为全体员工进行一次全面的健康体检,并承担体检所需全部费用。2018年,公司多次举办健康课堂,邀请专家就口腔健康、女性健康等专题为员工授课解惑。

(二)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劳动合同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修,并制定和修订了相关制度,形成了完备的制度体系,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司严格执行国家工时制度和带薪休假制度,控制加班,切实保障职工休息的权利。公司积极落实员工接受职业教育培训的权利,全年为员工提供经济、艺术、人文等领域的自选课程。

公司严格落实职工代表大会、职工代表监事等制度,凡是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制度和办法,均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把职工代表大会作为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和主要载体,做好职代会提案的征集、审查和反馈工作,及时反映职工心声,为职工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畅通了渠道,促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报告期内,在解决公司控股火电企业嘉阳电力解散清算涉及的职工安置问题进程中,公司在控股股东川投集团的支持下,坚持以人为本、多措并举,了解员工诉求、慰问困难员工、制定分流安置方案,全面完成电厂全部员工的妥善安置,切实维护了员工的合法权益。

(三)丰富员工业余 生活

2018年,公司组织参加了丰富的文体活动,为员工全面发展创造条件。在川投集团举办的微电影大赛中,川投能源获得三等奖;在川投集团第五届职工运动会中,由川投能源全体员工组成的代表队一举获得了团体总分第一名的优异成绩。日常工作之余,公司为员工提供了羽毛球、健美操、篮球等兴趣小组活动,

为引导员工健康向上,丰富业余生活营造良好氛围。

四、环境责任

公司秉承可持续发展理念,重视并提倡绿色环保,积极落实节能降耗活动,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耗和环境占用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大力发展清洁能源

公司以清洁能源为核心主业,以绿色发展为理念。截至目前,控、参股7家清洁能源企业(其中7家水电企业,1家新能源企业)。公司清洁能源装机比重为100%,清洁能源发电量占全年总发电量的100%。2018年,公司清洁能源资产规模、装机水平和盈利能力在四川省6家电力上市公司中均名列前茅。

(二)健全环保管理机制

公司不断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环境保护责任体系,保证了公司环保工作的顺畅开展。公司将环境保护工作与安全生产有机结合,督导下属企业认真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严禁非法排污、超标排放。在中央环保督察组对四川回头看过程中,公司总经理暨安环职委会主任深入现场督导,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积极向政府汇报,向群众解释误解,并加快“一站一策”工作进度,得到了督察组和群众的认可。

2018年,公司新建或修订了《环境保护工作考核管理实施细则》、《投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实施细则》、《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等7项环保相关制度,从制度层面进一步保障了环保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开展节能减排

公司积极关注利益相关方环保诉求,倡导绿色生产经营模式,在电力生产、调度、设备检修等过程中实施绿色运行,致力于减少弃水损失及资源消耗,严格保障废弃物、污染物达标排放,促进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企业建设。

公司注重生产全过程节能减排,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危险废物合规处理。公司不断提高水库调度的灵活性,增加梯级电站发电量,减少弃水损失电量。同时,加强设备管理,优化设备诊断与检修管理,提高设备利用效率,开展节能、环保监督,实现节能增效。公司严格按照生态流量“一站一策”工作要求,以“增绿补水、突出生态”为重点,实施了生态流量泄放、监视、管理的措施,确保生

态流量按标准下泄,为生态环境保护起到了带头作用。此外,公司重视低碳节能和绿色环保宣传,倡导绿色办公,加强对办公耗材采购和领用的管理,推行无纸

化、电子化办公,从办公细节出发为环保助力。

五、客户和伙伴责任

公司始终坚持依法经营、依规治企,积极与供应商、客户等利益相关方建立友好、互利关系,践行责任运营原则,与利益相关方共同成长,共享发展成果,实现互利共赢。

公司要求公司本部及各投资关系企业主要领导、相关人员在采购、供应、项目招标、合同签订等经济往来中严格执行各项相关法律法规,坚决纠正和杜绝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的不良行为,自觉抵制和反对商业贿赂,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环境,保护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公司建立健全招标采购组织体系,完善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强化采购过程风险监控,杜绝不正当竞争和商业贿赂行为,持续提升采购的透明度和及时性;在各投资关系企业中广泛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把该项活动作为赢得客户、占领市场的重要手段和维护企业自身利益的重要举措。报告期内,公司对采购项目进行比选招投标,全年组织各类比选谈判40余次,真正在公司上下形成“守合同、重信用”的良好风气。

六、党风廉洁建设

做好企业党风廉洁建设工作是把准企业健康发展方向,增强员工凝聚力、战斗力,维护企业稳定大局的重中之重。川投能源作为大型国有企业,始终坚持党组织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地位,充分发挥公司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公司党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坚持“两个维护”,全面加强企业党风廉洁建设,着力推动廉洁建设与企业发展互融互动,同频共振。

公司党委着力压实“两个责任”,认真贯彻三重一大制度,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断加强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做到党建全过程、全覆盖、全过硬。公司纪委聚焦主责主业,持续加强党风廉洁建设,建立健全反腐败制度体系,扎实开展廉洁教育,着力强化廉洁风险防控,正“四风”树新风,

开展了纪律作风专项督察、全方位效能监察和交叉巡察工作,致力构建系统化防治腐败长效机制,为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清道护航。

七、公益责任

2018年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川投能源作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始终牢记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打赢扶贫攻坚战的动员,按照省上关于“十三五”期间推进扶贫开发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国资委和川投集团有关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共同的使命、共同的愿景、共同的责任,凝心聚力,在董事会领导下对扶贫工作精密安排部署,集结成立了精准扶贫服务队,真正将“扶真贫、真扶贫”落到实处,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力量。

报告期内,公司以产业扶贫、扶智为着力点,以增强扶贫对象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导向,扎实开展扶贫帮困工作。公司向乐山金口河区新光村捐赠民宿改造资金20万元、帮扶慰问金3万元。此外,公司与乐山市金口河区红十字协会签订了《定向捐赠协议书》,定向捐赠70万元,全部用于乐山市金口河区新建、改扩建村卫生室和购买必备医疗设备设施。

同时,公司多次组织中高层管理人员带头深入扶贫村,至贫困户家中交心谈心、走访慰问。公司组建志愿服务队,到村宣讲十九大精神,开展法律资询、送书下乡、爱国图片展等活动,从物质和精神两方面将精准扶贫工作落到实处。

2018年,公司对口帮扶的金口河区新光村已脱贫40户共107人。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川投能源将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打造西部一流上市公司为目标,在董事会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不动摇,以更加积极的姿态和更加饱满的热情履行各项社会责任。公司将在关注经营活动、做强做大的同时,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结合,将履行社会责任与公司发展战略结合,努力实现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员工利益以及其他相关方利益的有机结合,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积极投身公益事业,实现公司高质量、高效益、可持续的发展。

201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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