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硕贝德”)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8日以电话、传真、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9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坤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李易先生、袁敏先生、李旺先生及非独立董事孙进山先生、林盛忠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了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形成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未对该议案内容提出异议,表决通过。
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内容将于2019年4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
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
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将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详情见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惠州硕贝德无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九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