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九华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拟在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审议的关于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经审核有关资料,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公司关联董事需就此议案回避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