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说明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吴通控股;证券代码:300292)于2019年4月16日、2019年4月17日、2019年4月1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分别于2019年1月5日、2019年1月8日、2019年1月31日、2019年2月21日、2019年3月1日、2019年3月7日、2019年4月10日发布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2018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19-009)和《关于全资子公司互众广告与基分文化签订<战略合作
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2018年度业绩快报》(公告编号:2019-021)、《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23)、《关于收到第二期拆迁补偿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5)、《2019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19-031)等公告,除上述事项外: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经问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万卫方先生,其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董事会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分别于2019年1月31日、2019年2月21日、2019年4月10日在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了《2018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
2019-009)、《2018年度业绩快报》(公告编号:2019-021)、《2019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19-03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已披露的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以及实际情况与预计情况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形,公司尚未公开的财务信息没有对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