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4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5日以网络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表决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9年5月10日下午2:3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各级子公司经营发展融资需要,公司决定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为49亿元的担保额度(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登载的《对外担保公告》)。本议案将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19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一九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