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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玛信息: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18
证券代码:300288          证券简称:朗玛信息        公告编号:2019-018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于2019年4月16日14时在北京分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19年4月6日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董事会秘
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康正茂先生主持。经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
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 2018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及《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19-011)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贵
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9]006640 号),具体内
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 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20,420,794.91 元,按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2,042,079.49 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 569,720,992.21 元,合并报表未分配
利润 524,915,811.69 元。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
地兼顾股东的利益,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 2018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 337,941,40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 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0.50 元 ( 含 税 ), 共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人 民 币
16,897,070.10 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本次现金分红后的剩余未分配利
润结转以后年度。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
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做出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
分红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
和健康发展,我们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
金情况的议案》
    经公司监事会审核后认为:2018 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的专项说明》(大华核字[2019]003368 号),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2018 年度,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以及有关规定,制定了各项内控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
 立了公司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有效内部控制使组织
 机构完整,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是真实,有效的。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为公司提供 2018 年审计服务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在聘任期间能够履行职责,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
 具审计报告,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9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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