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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日新能: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18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19-004
债券代码:112628           债券简称:17 拓日债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 A 栋 803 会议
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覃雪华女士进行召集和主持,会议通
知已于 2019 年 4 月 4 日发出并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 2019 年 4 月 18 日的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亚会 A 审字(2019)0036 号《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审
计报告》的审计结果编制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报告如下:
    2018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120,744,645.68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 利 润 88,912,412.61 元 ; 截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公 司 总 资 产
6,332,746,085.12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2,883,271,914.62 元。
上述财务指标业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确
认。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公司 2018 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2018 年度报
告摘要详见 2019 年 4 月 18 日的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 年度本公司合并实
现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88,912,412.61 元 , 母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2,057,665.22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05,766.52 元。本年度及以前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47,669,445.36 元。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需求,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公
司拟定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8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
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未来三年(2017 年-2019 年)股东回
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合法、合规。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
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
执行,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到位,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作用。
2018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情形发生。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的实际情况。
    6.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2019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
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对公司该关联交易无异议。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详见 2019 年 4 月 18 日的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
    7.审议通过《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2019年4月18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
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如有)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4 月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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