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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能股份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18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从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并发表了必要的核查意见,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度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的经济活动都进行了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全体监事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活动,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通过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来促进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报告期内召开的12次董事会和4次股东大会。通过列席这些会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勤勉义务,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并认为:公司的管理层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经营中不存在违规操作行为;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勤勉尽职,未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2018年度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地履行监察督

促职能。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9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1.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18年1月16日,公司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出席会议的监事有廖新民、张诚、刘长寿。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18年4月20日,公司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出席会议的监事有廖新民、张诚、刘长寿。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7年年报全文及摘要》、《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确定2018年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费用的议案》。

3.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18年4月26日,公司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出席会议的监事有廖新民、张诚、刘长寿。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

4.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8年5月16日,公司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出席会议的监事有廖新民、张诚、刘长寿。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5.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18年6月8日,公司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出席会议的监事有张诚、刘长寿、孙新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6.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18年8月15日,公司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出席会议的监事有张诚、刘长寿、孙新征。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半年度报

告及其摘要》、《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18年8月29日,公司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出席会议的监事有张诚、刘长寿、孙新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8.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18年10月29日,公司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出席会议的监事有张诚、刘长寿、孙新征。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

9.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18年12月17日,公司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出席会议的监事有张诚、刘长寿、孙新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监事会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的有关法规和制度,并遵循《证券法》的要求进行规范化运作,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勤勉义务,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工作认真负责,决策科学合理,程序规范合法,公司的内控制度继续完善并得到切实执行,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在监督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时,未发现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亦未发现任何损害股东权益的问题。

2.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结构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认为:公司及各子公司能够贯彻国家有关财务准则和会计制度,公司季度财务报告、半年度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的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成果。报告期内,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客观、真实、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情况。

3.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合理规范,未发生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公司编制的《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按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定价公允,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5.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的有关要求,为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滥用知情权、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内幕信息泄露及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

6.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通过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认真审阅以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运作情况的仔细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范性要求。公司2018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四、2019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19年,公司监事会将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监事会的职责,坚决贯彻公司既定的战略方针,恪尽职守,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监事会将不断强化自身建设,持续学习相关政策法规及专业知识,提升履职水平;监事会将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的工作沟通,加强落实监督职能,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监事会将继续诚信勤勉履行监事会各项职责,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促进公司朝着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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