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能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豪能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24号”文《关于核准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67万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22.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714.1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268.4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445.67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1月22日对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17CDA50247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相应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 |
1 | 泸州长江机械有限公司整体搬迁项目 | 50,000.00 | 35,465.00 |
2 | 双离合变速器(DCT)用离合器支撑及主转毂生产线建设技改项目 | 32,000.00 | 16,180.67 |
3 | 汽车同步器冲压中间环生产线二期技术改造项目 | 7,700.00 | 3,800.00 |
合计 | 89,700.00 | 55,445.67 |
注:“汽车同步器冲压中间环生产线二期技术改造项目”已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19年4月10日,公司“泸州长江机械有限公司整体搬迁项目”和“双离合变速器(DCT)用离合器支撑及主转毂生产线建设技改项目”已建设完成,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截止日累计投入金额 | 截止日累计利息收入 | 节余募集资金余额 |
泸州长江机械有限公司整体搬迁项目 | 35,465.00 | 32,447.61 | 140.91 | 3,158.30 |
双离合变速器(DCT)用离合器支撑及主转毂生产线建设技改项目 | 16,180.67 | 12,843.37 | 395.93 | 3,732.23 |
合计 | 51,645.67 | 45,290.98 | 536.84 | 6,891.53 |
注:
1)“截止日累计投入金额”包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2,561.63万元;
2)“节余募集资金余额”包括公司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以及现金管理投资收益。。
(二)募集资金余额存储情况
1、截至2019年4月10日,“泸州长江机械有限公司整体搬迁项目”和“双离合变速器(DCT)用离合器支撑及主转毂生产线建设技改项目”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截止日余额 | 用途 | 备注 |
泸州长江机械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51050155686609699999 | 596.49 | 泸州长江机械有限公司整体搬迁项目 | - |
泸州长江机械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606257918 | 210.17 | 双离合变速器(DCT)用离合器支撑及主转毂生产线建设技改项目 | - |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51050155686609899999 | 61.81 | 泸州长江机械有限公司整体搬迁项目 | 借款前银行存款利息 |
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606260938 | 23.06 | 双离合变速器(DCT)用离合器支撑及主转毂生产线建设技改项目 | 借款前银行存款利息 |
合计 | 891.53 | - | - |
注:“泸州长江机械有限公司整体搬迁项目”和“双离合变速器(DCT)用离合器支撑及主转毂生产线建设技改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子公司泸州长江机械,公司于2018年1月8日将以上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扣除置换资金部分以借款方式一次性划入泸州长江机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账户余额为募集资金借款前银行存款利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6);
2、截至2019年4月1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余额6,000.00万元尚未到期,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购买单位 | 发行方 | 购买类型 | 收益类型 | 理财余额 |
泸州长江机械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与利率挂钩的结构性产品 | 本金保障固定收益 | 4,000.00 |
泸州长江机械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乾元-周周利”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保本人民币理财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00.00 |
理财余额合计 | 6,000.00 |
四、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降低项目实施费用。
(二)项目立项至实施的时间间隔较长,受市场变化、技术升级以及工艺变更等因素的影响,对原计划采购的设备型号及数量进行了优化,从而有效降低采购成本。
(三)在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来,获得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四)部分固定资产购置费尾款尚未支付。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成前,募投项目需支付的尾款将继续用募集资金账户的余款支付;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成后,募投项目仍未支付的尾款将全部由自有资金支付。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6,891.53万元(包括利息收入,具体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将注销募集资金账户。
七、本次事项的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也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泸州长江机械有限公司整体搬迁项目”和“双离合变速器(DCT)用离合器支撑及主转毂生产线建设技改项目”均已建设完成,计划对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运营的需要,有利于降低公
司财务费用,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2、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也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同时该事项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可以实施。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坤 杨建斌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