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之
专项核查报告
作为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能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对豪能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和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证监许可[2017]1824号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67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3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7,141,300.00元,扣除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35,000,000.00元后实际到账募集资金为人民币562,141,300.00元。另外扣除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7,684,600.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4,456,7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1月22日存入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此次公开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情况以及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XYZH/2017CDA50247《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使用自有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募集资金2017年年末余额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一 | 募集资金净额 | 554,456,700.00 |
二 | 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 |
三 | 手续费支出 | |
四 | 利息收入 | 643,878.21 |
五 | 募集资金余额 | 555,100,578.21 |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555,100,578.21 |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一 |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净额 | 555,100,578.21 |
二 |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 457,353,974.98 |
其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 | 344,427,704.75 | |
泸州长江机械有限公司整体搬迁项目 | 105,467,326.75 | |
双离合变速器(DCT)用离合器支撑及主转毂生产线建设技改项目 | 2,617,843.48 | |
汽车同步器冲压中间环生产线二期技术改造项目 | 4,841,100.00 | |
三 | 手续费支出 | 5,609.01 |
四 | 利息收入 | 4,171,036.07 |
五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101,912,030.29 |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51,912,030.29 | |
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 | 50,000,000.00 |
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系购买的与利率挂钩的结构性存款,详见“二、(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2017年11月23日,公司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成都经开区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成都分行”)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汇丰银行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鉴于募投项目“泸州长江机械有限公司整体搬迁项目”和“双离合变速器(DCT)用离合器支撑及主转毂生产线建设技改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泸州长江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泸州长江机械”)。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2017年12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2018年1月25日公司及子公司泸州长江机械同招商证券分别与建设银行成都经开区支行和民生银行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均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情况良好。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户名 | 开户银行 | 账户类别 | 银行账号 | 余额 | ||
募集资金 | 利息收入 | 合计 | ||||
豪能股份 | 建设银行成都经开区支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51050155686609899999 | 617,356.03 | 617,356.03 | |
豪能股份 | 民生银行成都分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606260938 | 230,446.64 | 230,446.64 | |
豪能股份 | 汇丰银行成都分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632000188013 | 14,347,465.23 | 280,055.82 | 14,627,521.05 |
泸州 | 民生银行成都 | 募集资 | 606257918 | 28,685,544.08 | 3,223,717.28 | 31,909,261.36 |
户名 | 开户银行 | 账户类别 | 银行账号 | 余额 | ||
募集资金 | 利息收入 | 合计 | ||||
长江机械 | 分行 | 金专户 | ||||
泸州长江机械 | 建设银行成都经开区支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51050155686609699999 | 4,069,715.71 | 457,729.50 | 4,527,445.21 |
合 计 | — | — | 47,102,725.02 | 4,809,305.27 | 51,912,030.29 |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保本型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单个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7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继续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保本型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单个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18年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发行方 | 购买类型 | 收益类型 | 金额(元) | 购买日 | 到期日/赎回日 | 收益(元) | 期末余额 | 备注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与利率挂钩的结构性产品 | 本金保障型固定收益 | 50,000,000.00 | 2018-01-12 | 2018-04-12 | 567,123.29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与利率挂钩的结构性产品 | 本金保障型固定收益 | 50,000,000.00 | 2018-01-12 | 2018-07-12 | 1,128,150.68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与利率挂钩的结构性产品 | 本金保障型固定收益 | 50,000,000.00 | 2018-05-18 | 2018-08-17 | 567,191.78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与利率挂钩的结构性产品 | 本金保障型固定收益 | 50,000,000.00 | 2018-07-12 | 2018-10-12 | 554,520.55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与利率挂钩的结构性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5,000,000.00 | 2018-08-17 | 2018-11-16 | 255,547.95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乾元-周周利”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保本人民币理财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3,000,000.00 | 2018-09-26 | 2018-11-07 | 11,219.18 | 赎回300万元 | |
2018-11-14 | 4,363.01 | 赎回100万元 | ||||||
2018-11-21 | 9,972.60 | 赎回200万元 | ||||||
2018-12-19 | 15,189.04 | 赎回200万元 | ||||||
2018-12-26 | 41,760.27 | 全部赎回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乾元-周周利”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保本人民币理财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000.00 | 2018-09-26 | 2018-11-07 | 11,219.18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与利率挂钩的结构性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0,000.00 | 2018-10-12 | 2019-01-11 | 50,000,000.00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与利率挂钩的结构性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6,000,000.00 | 2018-11-09 | 2018-12-19 | 22,684.93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与利率挂钩的结构性产品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5,000,000.00 | 2018-11-16 | 2018-12-26 | 94,520.55 |
三、2018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5,445.6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5,735.4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5,735.4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项目 | ||||||||||||
泸州长江机械有限公司整体搬迁项目 | 否 | 35,465.00 | 35,465.00 | 35,465.00 | 30,558.03 | 30,558.03 | -4,906.97 | 86.16 | 2019年4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双离合变速器(DCT)用离合器支撑及主转毂生产线建设技改项目 | 否 | 16,180.67 | 16,180.67 | 16,180.67 | 12,812.12 | 12,812.12 | -3,368.55 | 79.18 | 2019年4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汽车同步器冲压中间环生产线二期技术改造项目 | 否 | 3,800.00 | 3,800.00 | 3,800.00 | 2,365.25 | 2,365.25 | -1,434.75 | 62.24 | 2018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55,445.67 | 55,445.67 | 55,445.67 | 45,735.40 | 45,735.40 | -9,710.27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1、泸州长江机械有限公司整体搬迁项目(以下简称整体搬迁项目):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此项目基建及主要生产线建设已完工,相关配套辅助设施及设备仍在正陆续购建中, |
该募投项目正有序推进。 2、双离合变速器(DCT)用离合器支撑及主转毂生产线建设技改项目: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泸州长江机械,需要在项目“整体搬迁项目”厂房基建等完工后方能开工,由于前述项目建设时间较预期延迟,导致本项目推迟了开工时间。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项目主要生产线建设已完工,相关配套辅助设施及设备仍在陆续购建中,该募投项目正有序推进。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以及2017年12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17年11月30日,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34,442.77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17CDA50253”号鉴证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度全部置换完毕。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详见“二、(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1、“本年度投入金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置换以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34,442.77万元。
2、2018年12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汽车同步器冲压中间环生产线二期技术改造项目”已建设完成,决定将募投项目“汽车同步器冲压中间环生产线二期技术改造项目”的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1,483.19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成前,募投项目需支付的尾款将继续用募集资金账户的余款支付;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成后,募投项目仍未支付的尾款将全部由自有资金支付。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完成。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年度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已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 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XYZH/2019A50058号鉴证报告,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招商证券对豪能股份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豪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坤 杨建斌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