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灵鸽科技: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17

公告编号:2019-011证券代码:833284 证券简称:灵鸽科技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会议为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会议的决定是由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作出的。会议是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7日10时00分。预计会期1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公告编号:2019-01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裴振宇律师。

(七)会议地点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议案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08)、《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13)。

(二)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08)、《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13)。2018年董事会工作情况总结。

(三)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2018年董事会工作情况总结。2018年监事会工作情况总结。

(四)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2018年监事会工作情况总结。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议案

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六)审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

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结合公司2018年度实际经营情况,暂不分配利润。

(七)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议案

(八)审议《关于授权董事长基于生产经营需要在2019年财务预算范围内签署银行借款合同和相关担保协议》议案

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拟授权公司董事长王洪良先生全权负责并审批公司的银行融资事项。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拟授权公司董事长王洪良先生全权负责并审批公司的银行融资事项。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5、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9年5月6日9时00分至17时30分

(三)登记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王玉琴 联系地址:无锡市洛社镇新雅路80号 邮

编:214000 电话:0510-83550909 传真:0510-83550101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三)临时提案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5、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方式登记。临时提案需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临时提案需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

一、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无锡灵鸽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4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