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713 股票简称:丰乐种业 编号: 2019--023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19年,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下属控股子公司湖南农大金农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金农”)因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将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内容涉及向关联方采购及销售种子。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26万元(不含税)。2018年度公司与前述单位累计共发生日常关联交易514万元(不含税)。
2019年4月16日,本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出具了同意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外部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预计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湖南农大金农种业有限公司 | 采购种子 | 市场化原则 | 300万元 | 0 | 499万元 |
小计 | 300万元 | 0 | 499万元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湖南农大金农种业有限公司 | 销售种子 | 市场化原则 | 26万元 | 0 | 15万元 |
小计 | 26万元 | 0 | 15万元 |
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湖南农大金农种业有限公司 | 采购种子 | 499万元 | 521万元 | 2.99% | 4.22% | 巨潮资讯网2018-016公告 |
小计 | 499万元 | 521万元 | 2.99% | 4.22%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湖南农大金农种业有限公司 | 销售种子 | 15万元 | 26万元 | 0.06% | 42.31% | 巨潮资讯网2018-016公告 |
小计 | 15万元 | 26万元 | 0.06% | 42.31%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公司名称:湖南农大金农种业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长沙市芙蓉区远大一路719号长沙种业大厦办公楼四楼成立日期:2005年5月9日
法定代表人:李贵锁注册资本:叁仟万圆整主要经营范围:选育、生产、推广、销售水稻、棉花种子(在本企业许可证核定范围内经营),提供农业领域的技术服务与科技咨询服务。
经营情况:截止2018年 12 月 31 日,湖南金农总资产2,378万元,负债总额1,528万元,净资产85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4.24%。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40 万元,净利润-45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湖南金农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51%的股权,合肥华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湖南金农31.5%股权(经公司经理办公会同意,受让湖南金农其他自然人股东股权),为湖南金农第二大股东。合肥华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是公司水稻产业生产科研骨干员工等43名自然人自筹资金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3、履约能力分析湖南金农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本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关联人能够遵守约定,其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公司坏帐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交
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交易双方协商定价。交易涉及向关联方采购及销售种子。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以合同方式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交易以市场化运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关联方湖南金农采购种子及销售种子均属公司为满足日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交易,上述预计的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的运营效率,为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方式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认为该等交易对稳定公司生产经营有积极意义,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了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湖南金农之间的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赵定涛先生、卓敏女士、刘有鹏先生对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并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书。
2、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1)公司《关于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是正常、合理的。
(2)我们认为公司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方能够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并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交易金额,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在审议该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时,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认为:公司预计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表示同意。
六、备查文件
1、五届五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同意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