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对《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审计委员会、公司审计部门有关人员进行了询问,现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现行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要求。内部控制组织结构完善,分工合理,能够满足公司战略规划、业务发展的需要。内部控制以关联交易、重大投资、信息披露、对外担保及重点风险揭示及防控作为关键点,各项工作均按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控制严格、充分、有效,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运行。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宋君荣、丁红玉、李进军、孙汇江、张仲元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