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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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公司2019年度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综合授信。具体授信情况如下:
序号 | 银 行 名 称 | 授信额度(亿元) |
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 |
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 |
3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 |
4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 |
5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 |
6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 |
7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 |
合 计 | 10 |
上述授信期限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实际需求确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