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在银行间市场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注册发行总额度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的中期票据和总额度不超过50亿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8年5月1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四届六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5)。
公司已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于2019年4月12日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9]SCP103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5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要求,结合资金计划安排和银行间市场情况适时安排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