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19-007证券代码:833747 证券简称:广厦环能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1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韩军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9,39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披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相关公告:《2018 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年度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9,39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摘要》。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2018年度审计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出具的亚会B审字(2019)0491号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9,39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出具的亚会B审字(2019)0491号审计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对2018年度工作进行了回顾与讨论,形成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9,39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代表董事会对2018年度工作进行了回顾与讨论,形成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9,39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主席代表监事会汇报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9,39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情况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9,39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
年审计机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公司拟聘用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壹年。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9,39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拟聘用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壹年。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结合公司资本公积余额较为充足的情况,为与公司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发展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拟定如下利益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3.5 元(含税),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详见公司于2019年03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18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05)。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49,392,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兴展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俊、张士东
(三)结论性意见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一)经与会股东签字确认的《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兴展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