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苏州科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鉴证报告
目 录
一、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第1—2页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第3—3页
关于苏州科环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19〕2482号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合科技)管理层编制的《关于苏州科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众合科技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众合科技2018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众合科技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关于苏州科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 对众合科技 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
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众合科技管理层编制的《关于 苏州科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苏州科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五日
关于苏州科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2017年度,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完成对苏州科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科环)的企业并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2018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7〕243号文核准,本公司向唐新亮等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2,758,616股购买相关资产。标的资产系唐新亮等合计所持苏州科环的100%股权,以评估值为基准协商定价68,200万元。
标的资产的过户变更登记手续于2017年4月5日办妥,股份发行登记手续于2017年7月6日办妥。
二、业绩承诺情况
该次企业并购交易有利润补偿机制。协议约定,2017 —2019年度为利润补偿期,利润口径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唐新亮等承诺,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苏州科环实现利润分别不低于7,312万元、9,141万元和9,699万元。否则,唐新亮等需按协议约定向本公司以先股份后现金的方式进行补偿。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苏州科环2018年度财务报表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由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9﹞2041号)。经审定,苏州科环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341.02万元,扣减非经常性损益290.00万元后,利润实现数为5,051.02万元,较承诺数少4,089.98万元,完成率为55.26%。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