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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合科技:关于2019年为浙江众合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16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9-023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为浙江众合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关联担

保的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情况下,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4月15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经会议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 2019 年为浙江众合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我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地铁业主方签订的合同条款,因办理进口免税及进出口业务等需要,浙江众合进出口有限公司需为我司及控股子公司总承包的一些轨道交通项目的进口设备开具关税、增值税凭保放行的保函等敞口类业务。

鉴于众合进出口相关业务的办理直接影响到我司轨道交通项目的顺利推进,建议为众合进出口提供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的担保额度,该额度仅用于与我司或我司控股子公司的轨道交通业务相关的关税、增值税凭保放行及其他相关敞口业务的使用。

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被担保公司名称担保公司名称2019年拟担保金额
浙江众合进出口有限公司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00

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为浙江众合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关联董事赵建、史列、潘丽春、陈均已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姚先国、韩斌、钱明

星、宋航对上述事项在认真审核后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担保额度已达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 所规定的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标准,因此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授权期限自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担保的具体实施经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由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办理。

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公司关联股东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成尚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教育发展有限公司及浙江浙大圆正集团有限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此议案的投票权。

二、预计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和拟分配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 %被担保一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截止目前担保余额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是否关联担保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众合进出口有限公司-100.21%01,5000.64%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浙江众合进出口有限公司

1、住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汉路1785号网新双城大厦4幢801-3室

2、法定代表人:江向阳

3、注册资本:120.00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06年07月05日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909634762

6、经营范围:经营进出口业务,工程项目设备采购,经济技术交流服务。

7、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2018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6,798,352.0660,331,993.42
负债总额16,987,217.0460,458,252.92
银行贷款总额0.0011,558,779.91
流动负债总额16,987,217.0460,458,252.92
股东权益-188,864.98-126,259.50
2017年1—12月(经审计)2018年1—12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5,412,069.5133,151,888.67
利润总额52.35-113,722.29
净利润52.3562,605.48

8、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同一实际控制人,关系结构图如下:

9、被担保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合同》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众合进出口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该担保额度仅用于众合进出口开立与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轨道交通业务相关的关税、增值税凭保放行的保函及其他相关敞口业务使用。

2、被担保方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情况:

为了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有效防范担保风险,由众合进出口的股东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持有的众合进出口100%股权质押担保方式为本次担保向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1、关联担保原因:根据公司与地铁业主方签订的合同条款,因进口免税及进出口业务等需要,众合进出口需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众合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的部分轨道交通项目的进口设备开具关税、增值税凭保放行的保函等敞口类业务。鉴于该等相关业务直接影响到公司轨道交通项目的顺利推进,同意为其提供担保仅用于众合进出口开立与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轨道交通业务相关的关税、增值税凭保放行的保函及其他相关敞口业务使用;

2、董事会认为:众合进出口的信誉良好,运作正常,偿债能力良好,一致同意为众合进出口提供担保并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反担保情况:为了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有效防范担保风险,由众合进出口的股东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持有的众合进出口100%股权质押担保方式为本次担保向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鉴此,董事会同意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并提请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为浙江众合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的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239,615.41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02.3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对外担保余额为

浙江浙大网新机电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众合进出口有限公司

浙江众合进出口有限公司

杭州成尚科技有限公司

杭州成尚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浙大网新集团有限公司100%

100%

100%

100%

100%

81,827.12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4.94%;本次担保事项通过审议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可用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48,000万元人民币,占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91.31%。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19年4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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