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苏州龙杰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16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董事: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作为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18年度我们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恰当的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重点关注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及经营指标的稳健运行,并对相关事项独立、客观的发表了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履行了诚信、勤勉的职责和义务。

现将2018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成员为:虞卫民、肖波、罗正英。无满届离任的独立董事。

现任独董的个人简历如下:

1、虞卫民先生。1976年至1978年,任吴江红旗化工厂化验员。1982年至1986年,任南京合成纤维厂车间主任。1986年至2004年,任江苏省纺织工业设计研究院院长。2004年至今,任江苏省纺织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年至2019年3月28日,任江苏省纺织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3月,届满离任江苏新芳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目前虞卫民先生兼任南京冠福建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江苏远大工程织物有限公司董事。

2、肖波先生,硕士研究生,律师。1989年至1991年,任沙洲县七一棉纺厂会计。1991年至1998年,任苏州天和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1998年至2002年,任苏州竹辉律师事务所律师。2005年至2007年,任上海郑传本律师事务所律师。2008年至2010年,任上海泽衡律师事务所律师。2010年2月至2018年2月,任上海肖波律师事务所律师。2018年3月至今,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

事务所律师。肖波现兼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巨峰电气绝缘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荣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侃拓商务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立润税务咨询有限公司监事。自2014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3、罗正英女士,教授。1982年8月至1984年12月,任四川内江地区税务局会计教师;1985年1月至1989年8月,任重庆大学财务处主办会计;1989年9月至1995年5月,任重庆建筑大学管理工程学院会计学院副教授;1995年6月至2001年8月,任苏州大学公共与政治管理学院会计学副教授;2001年9月至今,任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会计学教授。自2014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 独立董事2018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虞卫民550001
肖波550001
罗正英550001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通过现场考察以及向公司问询等方式,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经营情况。保证会议出席率, 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沟通,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公司在2018年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18年,我们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2018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我们均在董事会召开前进行了事前核查,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范性文件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考核;并对报告期内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进行了充分的调查和了解,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有关要求,未发现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提名候选人的程序合法合规。

我们根据公司2018年度各项考核指标、年度经营业绩和计划目标,对公司2018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审核后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薪酬进行发放。

(四)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始终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坚持积极回报股东,有效保护投资者的投资利益。

我们认为,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将给予股东合理现金分红回报与维持公司生产经营相结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利益。审议的程序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公司、实际控制人违反同业竞争等承诺事项的情况。

(六)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关注国家政策导向,全面考虑市场情况和公司业务发展需求,结合公司的综合核心竞争力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的分析,与公司管理层拟定了经营目标及长期发展规划等事项。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价;指导公司审计部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对促进公司治理结构完善起到了积极作用。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规章制度, 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机制、薪酬分配方案进行审查;按照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对公司经营层的履职情况及年度业绩完成情况进行核查,认为公司的管理人员良好的地执行了董事会下达的各项要求,完成了其工作目标和经济效益指标。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切实履行职责,协助公司人力资源部,帮助考察、物色高端技术人才,积极向公司建议合适人选。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2018年我们本着独立客观的态度,勤勉尽责, 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提高经营管理质量,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事先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019年, 我们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加强同其他董事、监事及经营管理层的沟通,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同时,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从而更好的行使独立董事的职能。希望公司在未来能保持稳健的盈利能力,维护好上市公司形象。在我们

独立董事的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大力支持与积极配合,对此我们表示由衷的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虞卫民、肖波、罗正英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