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鉴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尽职尽责,能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考虑到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同意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