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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锦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16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8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航锦”)于2019年4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调整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报产生影响,不影响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净利润。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附件1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公司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的变更。

(二)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的会计政策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

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的具体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1、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将资产负债表中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8、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行项目,将利润表中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在该新增的项目中列示;

9、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分别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和企业确认的利息收入;

10、将利润表中原“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改为“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11、将利润表中原“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中享有的份额”改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2、将利润表中原“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改为“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报产生影响,不影响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净利润。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准确、更可靠、更真实。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审核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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