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鉴于近年来基金行业在我国呈高速发展的态势,具有极为良好的发展前景,因此我司于2010年3月15日与台湾统一综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华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关于设立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协议》,决定与统一综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华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一家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为厦门,其中我司出资2300万元人民币,占合资基金公司23%股比。 该基金公司设立事宜尚需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批准,公司将及时披露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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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0-0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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