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特别处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由于本公司因2007年、2008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自2009 年4月15日起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 天方",股票代码仍为"600253"。
鉴于本公司2009年度财务状况大为改善。公司2009年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显示:公司200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85,264.6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588,154.52元。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的规定,本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的条件且不存在被实行其他特别处理的情形。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本公司于2010年3月15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的退市风险警示。
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