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4月12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4月6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租赁江苏省昆山市新生活商业中心项目开设购物中心的议案》
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苏州天虹商场有限公司向昆山国扬置业有限公司租赁江苏省昆山市新生活商业中心项目地上一至六层的部分面积,用于开设购物中心。项目租赁面积约10.82万平方米,租赁期限20年。20年交易总金额约15.74亿元(含租金及商业管理服务费)。此外,公司对于该项目装修、设备购置等投资约4046万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租赁江苏省昆山市新生活商业中心项目开设购物中心的公告》(2019-029)。
2、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一九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