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吴相君的通知,获悉吴相君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 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解除质押股数(万股) | 质押开始日期 | 质押到期日期 | 质权人 | 本次解除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吴相君 | 公司第二大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 | 230 | 2017年4月13日 | 2019年4月12日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0.93% |
20 | 2018年2月9日 | 0.08% | ||||
50 | 2018年9月13日 | 0.20% | ||||
200 | 2018年9月19日 | 0.81% | ||||
合计 | - | 500 | - | - | - | 2.01% |
该部分股份于2019年4月12日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解除质押相关登记手续。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吴相君共持有本公司股份248,377,228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20.59%;本次解除质押股份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1%;本次解除质
押部分股份后,吴相君先生共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77,9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1.36%,占公司总股本的6.46%。
二、备查文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