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将2018年审计委员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由常晓波(独立董事)、曲刚(独立董事)和杜鹏组成,主任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常晓波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共召开6次会议,分别是:
1.2018年1月26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一次会议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编制的年报审计计划,同时对公司未经审计的2017年财务会计报表进行了认真审阅,同意将财务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提交年审注册会计师审计;
2.2018年4月10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初稿、关于2017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初稿、2017年审计工作总结报告、2017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初稿、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17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议案初稿、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初稿、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初稿、公司2018年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公司2018年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要点、公司2018年审计工作要点;
3.2018年4月16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初稿、关于续聘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4.2018年6月15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5.2018年8月27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初稿;
6.2018年10月29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初稿。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从聘任以来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开展审计工作,未发现审计机构与公司之间存在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形。
2. 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2017年度,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道德和执业规范,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严格按照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完成财务审计工作,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委员会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聘用条款及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2017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签订了《审计业务约定书》,明确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及审计费用等条款,聘用条款合理合法。公司实际支付审计费与《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相符。
4. 与外部审计机构的讨论和沟通
报告期内,在公司2017年度报告审计和编制期间,我们与审计机构进行了多次电话和现场沟通,明确了其在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中的相关责任,协商确定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范围、时间安排和审计方法,并就审计中发现的需要注意的其他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5. 外部审计机构的勤勉尽责情况
我们通过对审计机构的审计过程进行监督,认为审计机构对公司进行审计期间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独立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时间充分,出具的审计报表能够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监督公司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指导并组织落实内部审计的实施。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内审部门开展工作。指导并重点跟踪其重要事项的执行情况,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部不定期汇报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建议并督促整改的落实,同时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内部审计部门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并跟踪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落实了内部审计部门专职人员配备,使得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基本上能够完成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及满足公司对内部审计的需要。
同时,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编制了公司2018年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公司2018年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工作要点、公司2018年审计工作要点等。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2017年度、2018第一季度、半年度和第三季度的财务报告。
(四)推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强化内控评价机制,审核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委员会认为公司已有效的执行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制定的一系列内部控制的规章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审核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查重大关联交易,对公司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专业、客观、独立的意见,防止关联股东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报告期内,各项关联交易事项合理合法,关联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体现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审核其他事项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发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2. 2017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外部环境的变化和相关子公司的经营现状,计提依据充分,并能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及财务状况,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的会计信息。
3.关于核销应收账款本次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核销依据充分,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是为了消除前期非标意见的影响,符合相关规定,是合法和必要的,并且保护了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委员会要求公司今后加强内部控制和日常财务核算的管理,完善财务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流程,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和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报告期内,我们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五、2019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计划
1.加强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并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审计委员会将重点加强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特别是由外部审计机构提供非审计服务对其独立性的影响,主动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发现的重大事项,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同时协调管理层就重大审计问题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效果。
2.加大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保证内部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审计委员会将指导并督促内部审计计划的编制与实施,评估内部审计工作的结果,督促重大问题的整改,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
3.规范履行公司定期报告的审核工作,严格执行审计操作制度和规程。
审计委员会将对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提出意见,重点关注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同时监督财务报告问题的整改情况。
4.加强对公司内控制度建立健全的审查,并监督相关制度的实施情况。
审计委员会将评估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评估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的结果,督促内控缺陷的整改,并积极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发现的问题与改进方法。
5.加强对新收购企业的财务规范和内控规范的关注和指导,为其提供专业意见。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