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仲裁概述大连高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金科技”)由于合同纠纷向北京仲裁委员会递交了仲裁申请书,要求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返还其缴纳的增发保证金,支付利息及资金占用费等。北京仲裁委员会向公司送达了仲裁申请书、答辩通知等仲裁材料。因公司向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确认仲裁协议的效力,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予以受理。北京仲裁委员会决定中止本案仲裁程序。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2月21日、2019年1月15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关于收到仲裁材料的公告》、《关于仲裁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08、2019-002)。
二、仲裁事项的进展
2019年4月13日,公司收到北京仲裁委员会送达的《关于(2018)京仲案字第4558号仲裁案恢复仲裁程序的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本案仲裁程序已因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提出的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申请而终止。现因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确认仲裁协议有效的裁定,本会决定恢复本案仲裁程序。
三、对公司的影响
北京仲裁委员会尚未开庭审理本案,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中国证券报》,公司相关信息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关于(2018)京仲案字第4558号仲裁案恢复仲裁程序的通知》。
特此公告。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