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创源文化股票代码:30070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宁波天堂硅谷合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F0676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F0676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9年4月1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本报告书系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与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无需经过相关主管部门批准、不附加其他生效条件。
5、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 7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创源文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0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2
附表 ...... 14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解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宁波天堂硅谷合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创源文化、公司 | 指 |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宁波天堂硅谷合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少其持有的创源文化股份3,050,000股的权益变动行为。 |
本报告书 | 指 |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15号准则》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股票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本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 称:宁波天堂硅谷合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2587488921R类 型:有限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F0676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天堂硅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王洪斌)成立日期:2012年02月16日合伙期限:2012年02月16日 至 2022年02月15日止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宁波天堂硅谷合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宁波天堂硅谷合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
姓名:王洪斌
性别:男
职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国籍:中国
居住地:浙江省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天堂硅谷合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除持有 6,000,100 股创源文化股份外,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受处罚、涉及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等情况。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权益变动目的:基于经营投资资金安排。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在符合并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天堂硅谷合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持有创源文化股份9,000,000股,占创源文化总股本的7.50%。2018年10月22日至2019年4月12日,宁波天堂硅谷合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于自身资金安排需求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2,999,900股,占创源文化总股本的2.50%。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宁波天堂硅谷合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集中竞价 | 2018年10月22日-2018年12月3日 | 14.16-16.75 | 1,200,000 | 1.00% |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 2019年3月5日-2019年3月29日 | 15.00-17.11 | 1,200,000 | 1.00% | |
集中竞价 | 2019年4月1日-2019年4月12日 | 16.68-17.18 | 599,900 | 0.50% | |
合计 | - | - | - | 2,999,900 | 2.50% |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宁波天堂硅谷合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创源文化6,000,100股,占创源文化总股本的5.00%。
二、承诺履行情况
股东宁波天堂硅谷合众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做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安排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股数不受限制,减持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的每股净资产。减持时,须在减持前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持有发行人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减持股份行为的期限为减持计划公告后6个月内;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需按照上述安排再次履行减持公
告。减持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依法进行。若减持行为未履行上述承诺,应将减持所得收益交付发行人所有,作为违反承诺的补偿。3、为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益,促进证券市场长远健康发展,现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5月27日深交所官网)相关监管要求,就本人/本公司所持股份减持事宜,本人/本公司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宁波天堂硅谷合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上述承诺正在履行过程中,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除此之外,宁波天堂硅谷合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况。
三、其他情况
1、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不存在其他就本次权益变动相关股份的取
得、处分及表决权行使的特殊安排。
2、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在其他公司任职、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且最近3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3、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之间自愿交易行为,不涉及创源文化内部审批程序;
4、信息披露义务人已经履行诚信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公司股份符合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创源文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除本次披露的减持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2、联系人:邓建军、赵雅
3、电话:0574-861881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宁波天堂硅谷合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宁波天堂硅谷合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
王洪斌
签署日期:2019年4月12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浙江省宁波市 |
股票简称 | 创源文化 | 股票代码 | 300703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宁波天堂硅谷合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F0676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大宗交易)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A股 持股数量:9,00,000股 持股比例:7.50%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A股 变动数量:2,999,900股 变动比例: 2.50% 变动后持股数量:6,000,100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5.00%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在符合并遵守现行有效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除本次披露的减持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
信息披露义务人:
宁波天堂硅谷合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
王洪斌
签署日期: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