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4月12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仁君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题: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证券法》第68条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8年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2018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827.09万元,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101,966.95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2018年末总股本562,413,222股扣减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6,938,327股,即555,474,89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1,109,497.90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估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齐春雨回避表决);
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以上议案中的第一、二、三、四、五、六、七项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