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5 证券简称:中旗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4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于2019年4月12日下午2:30在江苏省南京玄武区苏园路6号江苏软件园2幢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12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11日15:00—4月12日15:00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吴耀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计39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0,479,7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1871%。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额为40,285,8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9228%;通过网络有效投票的股东共3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额为193,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43%。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448,7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4%;反对3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1%;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1107%;反对3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3767%;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126%。
公司独立董事孙叔宝先生、赵伟建先生和韩静女士分别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了2018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448,7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4%;反对3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1%;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1107%;反对3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3767%;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126%。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449,7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59%;反对3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5,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6233%;反对3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37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己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表决结果:通过。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0,448,7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4%;反对3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1%;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1107%;反对3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3767%;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126%。
表决结果:通过。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0,446,7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85%;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91%;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0856%;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4018%;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126%。
表决结果:通过。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0,446,7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85%;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91%;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0856%;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4018%;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126%。
表决结果:通过。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用<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0,446,7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85%;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91%;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0856%;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4018%;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126%。
表决结果:通过。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0,446,7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85%;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91%;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0856%;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4018%;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126%。
表决结果:通过。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0,446,7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85%;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91%;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0856%;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4018%;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126%。
表决结果:通过。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0,448,7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4%;反对3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1%;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1107%;反对3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3767%;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126%。
表决结果:通过。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监事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0,446,7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85%;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91%;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0856%;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4018%;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126%。
表决结果:通过。12、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19-2021)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0,448,7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4%;反对3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41%;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4.1107%;反对3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3767%;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126%。
表决结果: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型农药项目建设投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0,446,7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85%;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91%;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62,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0856%;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4018%;弃权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126%。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刘雷和王凯两位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