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1日以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19年4月11日在小木桥路681号20楼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会议议程一致通过了以下事项:
⒈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八条、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对公司2018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⑴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⑵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⑶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8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公司监事会保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赞成3名,反对0名,弃权0名
⒉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名,反对0名,弃权0名
⒊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完善了内部控制体系,对重大风险、管理失职、重大流程错误等方面起到了控制和防范的作用;在执行过程中,有效、合理地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达成。2018年度相关内部控制的实施是有效的,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3名,反对0名,弃权0名
以上第⒈、⒉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19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