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㈠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电气”、“上市公司”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9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㈡ 会议于2019年4月12日9:00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7号新海航大厦22层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㈢ 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㈣ 公司监事会主席周晋阳女士主持会议。
㈤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议案一、《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2)、《2018年半年度报告(更新后)》、《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更新后)》(公告编号:2019-033)。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18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要求,调整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和追溯调整的意见。
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议案二、《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4)、《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更新后)》、《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更新后)》(公告编号:
2019-035)。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18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要求,调整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和追溯调整的意见。
表决结果: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㈠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㈡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档。
东北电气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