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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捷电气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13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8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履行职责,恪尽职守,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2018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均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不存在影响独立的情况。我们的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如下:

王卫东先生,中国籍,1968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1月至今任职于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前身,现任合伙人、副主任会计师,江苏苏亚金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无锡四方友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程明先生,中国籍,1960年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香港大学电机电子工程系博士研究生,获哲学博士学位(Ph.D.)。曾任职于东南大学电气工程学院院长。曾获国家教委科技进步二等奖、国际汽车工程师学会(SAE)2006年卓越环保运输奖、2007年通用汽车中国高校汽车领域创新人才奖、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学术带头人以及江苏省“ 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等荣誉称号。

王荣朝先生,中国籍,1966年出生,律师,南京大学法律硕士。曾先后任职于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江苏曹志才律师事务所;2005年1月至2015年6月任远闻(江阴)律师事务所(原江苏远闻律师事务所江阴分所)律师、合伙人,2015年7月至今任江苏普悦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吴梅生先生,中国国籍,1958年出生,高级会计师。1988.12-1999.12任无锡市审计局处长、主任、总审计师等;2000.02-2008.06任无锡普信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主任会计师;2008.07-2017.10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兼无锡分所所长;2017.11-至今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兼无锡分所所长。

现任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单世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3年出生,律师。1980年-1983年任中学教师,1989年-1992年在无锡市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1992年到江苏太湖律师事务所,作为该所的筹建律师之一并一直在该所执业至今。现任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惠晶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7年出生,教授。1986.3—2000.2在无锡江南学院信控系历任副教授;2000.3—2016.2在江南大学物联网工程学院任教授,无锡市工业节能装备与控制技术重点实验室主任;2016.2-今在无锡太湖学院物联网工程学院院长、教授,江苏省物联网应用技术重点建设实验室主任。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次数及投票情况

2018年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具体列表如下:

届次时间地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18年1月22日公司三楼会议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018年4月16日公司三楼会议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2018年4月27日公司三楼会议室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18年5月10日公司三楼会议室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8年8月10日公司三楼会议室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8年9月10日公司三楼会议室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8年10月15日公司三楼会议室

2018年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次数及投票情况姓名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王荣朝3300王卫东3300程明3300单世文4400吴梅生4400惠晶4400

2、出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情况

2018年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具体列表如下:

次别时间地点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2月8日公司三楼会议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2018年5月18日公司三楼会议室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10月16日公司三楼会议室

2018年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股东大会情况姓名参加股东大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王荣朝2200王卫东2200程明2200单世文1100吴梅生1100惠晶1100

3、出具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8年我们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部分重要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届次独立意见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延长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的独立意见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1、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议案的独立意

2、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利润分配预案》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核销应收款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董事、高管薪酬》议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议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议案的独立意见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1、关于《改聘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

和内控审计机构》议案的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审议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各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2018年度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规范的执行和落实。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比较客观的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和执行情况,内部控制体系总体上符合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相关要求,不 存在重大缺陷。

2、董事会以及下属部门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 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已制定的议事规则召开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运作规范。我们作为董

事会下设的四大专业委员会成员,出席了本年度的各次会议,认真审议了会议议案,履行了委员职责。

3、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业绩快报披露严格按照上交所的披露规则进行披露。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按照规划进行建设使用。5、现金分红情况公司分红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执行,是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也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行。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客观 、公正、独立的原则,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参与公司治理,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新的一年,我们将继续以诚信、勤奋、审慎、务实的态度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本着为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次的沟通,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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