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参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获得
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网站公告,2019年4月1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省高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高新投”)参股公司青岛惠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城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获得中国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19年第16次发审委会议审核通过。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东高新投持有惠城科技347.25万股股份,占惠城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的4.63%。山东高新投持有的该部分股权自惠城科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公司将在惠城科技取得中国证监会正式核准文件后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鲁信创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3日